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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10月訊】女人搞工會:托育服務人員組織與公共化托育行動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10月訊】女人搞工會:托育服務人員組織與公共化托育行動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簡瑞連理事於113年9月25日受邀至中鋼運通企業工會,分享《女人搞工會:托育服務人員組織與公共化托育行動》,讓參與者了解工會的運作與歷史,激發大家對幼托人員權益的關注與行動,簡老師也闡述了工會在提升幼托人員的重要性及權益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強調工會不僅是重要後盾,更是推動政策改變的重要力量,工會的存在讓幼托人員能夠發出自己的聲音並透過集體行動來爭取更好的工作條件和待遇。本期月訊文章列表:一、女人搞工會:托育服務人員組織與公共化托育行動二、新聞眼/彈性育嬰留停…立意良善政策 不應變成找麻煩三、【聲明】性別的憲法重量:期待性別平等的司法院四、高教工會指中信金提告打壓 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五、【圖輯】加薩屠殺週年 挺巴勒斯坦遊行西門展開AETU 113.10月訊專輯 by aetu2011 on Scribd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所有分類 · 2024-10-2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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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10月訊】女人搞工會:托育服務人員組織與公共化托育行動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10月訊】女人搞工會:托育服務人員組織與公共化托育行動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簡瑞連理事於113年9月25日受邀至中鋼運通企業工會,分享《女人搞工會:托育服務人員組織與公共化托育行動》,讓參與者了解工會的運作與歷史,激發大家對幼托人員權益的關注與行動,簡老師也闡述了工會在提升幼托人員的重要性及權益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強調工會不僅是重要後盾,更是推動政策改變的重要力量,工會的存在讓幼托人員能夠發出自己的聲音並透過集體行動來爭取更好的工作條件和待遇。本期月訊文章列表:一、女人搞工會:托育服務人員組織與公共化托育行動二、新聞眼/彈性育嬰留停…立意良善政策 不應變成找麻煩三、【聲明】性別的憲法重量:期待性別平等的司法院四、高教工會指中信金提告打壓 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五、【圖輯】加薩屠殺週年 挺巴勒斯坦遊行西門展開AETU 113.10月訊專輯 by aetu2011 on Scri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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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08檢送本署113年9月10日召開「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及在職訓練計畫暨課程研修會議」紀錄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所有分類 · 2024-10-1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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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08檢送本署113年9月10日召開「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及在職訓練計畫暨課程研修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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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署113年9月24日召開之「研議現場教保服務人員培育、聘用、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問題解決方案小組第5次會議」紀錄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所有分類 · 2024-10-1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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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署113年9月24日召開之「研議現場教保服務人員培育、聘用、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問題解決方案小組第5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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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09月訊】2024【幼兒園】及【托嬰中心】勞動調查問卷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09月訊】2024【幼兒園】及【托嬰中心】勞動調查問卷【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以基層幼托人員的身分積極參與中央及地方幼托政策的制定,代表基層幼托人員發聲不遺餘力。我們每5年進行一次幼托人員工作現況調查,旨在了解現場幼托人員的工作情況,並持續為基層幼托人員發聲。這些調查數據對於制定政策至關重要,因為數據圖表會說話,讓幼托人員的處境得到關注與重視。本調查的資料不會以個人或單位名稱呈現確保您的隱私得到充分保護,讓您可以放心詳細填寫。幼兒園問卷連結:詳細閱讀托嬰中心問卷連結:詳細閱讀本期月訊文章列表:一、2024【幼兒園】及【托嬰中心】勞動調查問卷二、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正式成立!三、延後強制退休增勞動力?3成3勞工好累想先退休四、臺灣三度上榜美國強迫勞動清單民團批政府坐視不管放任漁工淪為受害者五、難民營的塗鴉大戰AETU 113.09月訊專輯 by aetu2011 on Scribd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所有分類 · 2024-09-2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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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09月訊】2024【幼兒園】及【托嬰中心】勞動調查問卷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09月訊】2024【幼兒園】及【托嬰中心】勞動調查問卷【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以基層幼托人員的身分積極參與中央及地方幼托政策的制定,代表基層幼托人員發聲不遺餘力。我們每5年進行一次幼托人員工作現況調查,旨在了解現場幼托人員的工作情況,並持續為基層幼托人員發聲。這些調查數據對於制定政策至關重要,因為數據圖表會說話,讓幼托人員的處境得到關注與重視。本調查的資料不會以個人或單位名稱呈現確保您的隱私得到充分保護,讓您可以放心詳細填寫。幼兒園問卷連結:詳細閱讀托嬰中心問卷連結:詳細閱讀本期月訊文章列表:一、2024【幼兒園】及【托嬰中心】勞動調查問卷二、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正式成立!三、延後強制退休增勞動力?3成3勞工好累想先退休四、臺灣三度上榜美國強迫勞動清單民團批政府坐視不管放任漁工淪為受害者五、難民營的塗鴉大戰AETU 113.09月訊專輯 by aetu2011 on Scri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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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署113年8月20日召開「113年托嬰中心業務督導及聯繫會報」紀錄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所有分類 · 2024-09-0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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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署113年8月20日召開「113年托嬰中心業務督導及聯繫會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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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13.08.22召開「研商修正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第3次會議」紀錄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所有分類 · 2024-09-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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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13.08.22召開「研商修正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第3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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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08月訊】觀點投書:政府改善不當管教的積極作為只剩「建置監管雲系統」?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08月訊】觀點投書:政府改善不當管教的積極作為只剩「建置監管雲系統」?托嬰中心自109年就納入「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依規定托嬰中心要自行保存影音資料30日,作為家長有陳情事件時釐清爭議以確保雙方權益的方法。但監視系統政策執行至今將近四年,幼托機構存在的不當管教問題並未有效解決,再加上資訊揭露不透明,公權力不彰,整體社會對於兒童遭遇不當照顧的焦慮有增無減。可見,仰賴監視器政策來提升友善幼托環境,幾年下來已證明沒有任何助益,只是徒增許多行政管理的問題。本期月訊文章列表:一、觀點投書:政府改善不當管教的積極作為只剩「建置監管雲系統」?二、《獨家》美女議員陳怡君被退正國會 又因烏龍爆料挨告求償50萬三、勞保費率明年調升至12.5%千萬勞工保費負擔也增加四、什麼是女性?澳大利亞法院發佈里程碑式案件裁決五、UN專家指以色列虐待巴勒斯坦囚關籠蒙眼並電擊AETU 113.08月訊專輯 by aetu2011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所有分類 · 2024-08-2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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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08月訊】觀點投書:政府改善不當管教的積極作為只剩「建置監管雲系統」?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08月訊】觀點投書:政府改善不當管教的積極作為只剩「建置監管雲系統」?托嬰中心自109年就納入「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依規定托嬰中心要自行保存影音資料30日,作為家長有陳情事件時釐清爭議以確保雙方權益的方法。但監視系統政策執行至今將近四年,幼托機構存在的不當管教問題並未有效解決,再加上資訊揭露不透明,公權力不彰,整體社會對於兒童遭遇不當照顧的焦慮有增無減。可見,仰賴監視器政策來提升友善幼托環境,幾年下來已證明沒有任何助益,只是徒增許多行政管理的問題。本期月訊文章列表:一、觀點投書:政府改善不當管教的積極作為只剩「建置監管雲系統」?二、《獨家》美女議員陳怡君被退正國會 又因烏龍爆料挨告求償50萬三、勞保費率明年調升至12.5%千萬勞工保費負擔也增加四、什麼是女性?澳大利亞法院發佈里程碑式案件裁決五、UN專家指以色列虐待巴勒斯坦囚關籠蒙眼並電擊AETU 113.08月訊專輯 by aetu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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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07月訊】教育部報告平價幼兒園增多 民團:幼教品質也要好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07月訊】教育部報告平價幼兒園增多 民團:幼教品質也要好政府持續推動平價教保資源,教育部指出,今年8月平價就學名額將破50萬名,對於公共化仍有不足的地區,將協助地方政府持續興建。教育部長鄭英耀也請各縣市教育局處長,釋放學校閒置空間給企業設置教保設施,解決員工托育問題。民團則呼籲,不能只有幼兒園班級數增加,幼教品質也要跟著提升。本期月訊文章列表:一、教育部報告平價幼兒園增多 民團:幼教品質也要好二、台北幼兒園性侵幼童案:為何同一教師兩年數次遭曝光卻逍遙法外三、勞工強制退休年齡修法鬆綁與雇主協商後可不降薪續留職場四、遭中信金威脅提告 高教工會再嗆「財團圈校」五、凱米颱風來襲颱風假出勤 勞動部:宜再加給勞工工資AETU 113.07月訊專輯 by aetu2011 on Scribd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所有分類 · 2024-07-2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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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07月訊】教育部報告平價幼兒園增多 民團:幼教品質也要好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07月訊】教育部報告平價幼兒園增多 民團:幼教品質也要好政府持續推動平價教保資源,教育部指出,今年8月平價就學名額將破50萬名,對於公共化仍有不足的地區,將協助地方政府持續興建。教育部長鄭英耀也請各縣市教育局處長,釋放學校閒置空間給企業設置教保設施,解決員工托育問題。民團則呼籲,不能只有幼兒園班級數增加,幼教品質也要跟著提升。本期月訊文章列表:一、教育部報告平價幼兒園增多 民團:幼教品質也要好二、台北幼兒園性侵幼童案:為何同一教師兩年數次遭曝光卻逍遙法外三、勞工強制退休年齡修法鬆綁與雇主協商後可不降薪續留職場四、遭中信金威脅提告 高教工會再嗆「財團圈校」五、凱米颱風來襲颱風假出勤 勞動部:宜再加給勞工工資AETU 113.07月訊專輯 by aetu2011 on Scri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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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6月11日研商「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修正草案第2次會議紀錄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所有分類 · 2024-07-2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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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6月11日研商「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修正草案第2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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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5月24日召開「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第三階段第4次會議」紀錄
113年5月24日召開「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第三階段第4次會議」紀錄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所有分類 · 2024-07-1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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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5月24日召開「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第三階段第4次會議」紀錄
113年5月24日召開「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第三階段第4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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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出走的女性照顧工作者,政府大撒錢,為何幼兒園與托嬰中心依舊缺工?
【新聞稿】被迫出走的女性照顧工作者政府大撒錢,治標不治本,幼兒園與托嬰中心依然缺工文/全國教保產業工會「0-6歲國家養政策」,國家怎麼養?大撒錢,市場機制決定一切 2022年的兒童節,蔡英文總統在其臉書再度宣示,0到6歲國家跟各位家長一起養,表示育兒的事情,政府一定繼續努力,要當台灣家長的神隊友。我們想告訴蔡英文總統,在其任內這八年,國家的幼托政策不斷地加碼現金補助,以及擴大補助私立幼托機構,使得整體幼托環境依舊無法擺脫高度私有化與營利化的市場邏輯,超收、師生比不符、任用不符資格的幼托人員等等違法事項成為無法解決的常態。 同時,因為「利潤導向」的思維,幼兒照顧與教育被視為服務業,讓兒童成長學習的環境加速劣化,親師關係變成「消費者導向」,傳統上親師互動中信任、互惠與互助關愛的基點正在流失,被「消費者至上」進而取代。個別家長的意見、需求、要求,與喜好,超越幼托專業工作者的實務,幼托工作者大多只能消沉的配合,將工作變質為家長量身訂製的服務。 因此,幼托工作者依然面臨三高(高工時、高情緒、高壓力)與三低(薪資低、福利低、保障低)的工作窘境,雖然,這六年來,政府打著保障教保人員的薪資大撒幣,但撒幣多數進入私立業者的口袋,血汗教保的勞動環境並沒有改變,導致許多幼托人員被迫出走,畢業的幼保系新鮮人不敢踏入這個職場,流動率高、缺工早已是幼托機構長久以來的現象,幼托工作者不穩定,只會加速幼托品質的崩壞。 政府真要作為育兒家庭的神隊友,應該要去解決這些長期以來影響育兒品質的結構性問題,而不是只會撒錢。所以,我們想跟未來的賴清德總統說,「大撒錢無法留住高品質的幼托工作者,只有建置真正公共化的友善幼托環境,才是解決幼托機構缺工的關鍵」。一、整體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數量,仍遠低於私立營利取向的幼托機構,血汗教保環境依然存在。 在托嬰中心的部分,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的資料顯示,111年度全國托嬰中心總共有1,502家,私立托嬰中心為1,117家(74%),公設民營者僅有385家(26%)。 而幼兒園的部分,根據教育部主題式互動統計圖表的資料顯示,111學年全國公立幼兒園(2,180園)+非營利幼兒園(337園)+教保服務中心(114園)總共有2,631園,從園數來看公共化幼兒園與私立幼兒園(4,030園)的比例,似乎有所增長為4:6。但若從整體收托人數來看,全國公共化幼兒園的幼生數為190,000人,僅占所有收托人數的33%,也就是將近七成的幼生依然是由私立幼兒園所收托。 從上述數據來看,整體的幼托環境有七成都是私立幼托機構,公私比嚴重失衡的狀態與13年前幼托整合實施時相較並未獲得明顯改善。也就是,從2011年幼托整合以來,政府宣稱要擴大公共化幼托機構的設立來改變高度營利取向的幼托環境,以改善幼托工作者惡劣勞動條件,提高幼兒照顧品質,至目前看來血汗教保環境依然存在。二、在高度市場化的幼托環境,採用準公化機制的補助方式來保障教保人員薪資,根本就是緣木求魚 政府從2018年推出準公共化機制,採取補助私立幼托機構以大量提供平價教保服務來快速解決民眾的送托需求,降低家長的負擔。同時,設定教保人員薪資底限,期待藉由提升/保障幼托人員薪資來降低現場高流動率與缺工的情形,但這目標並未達成。 準公共化機制實施將近五年來,教育部已經投入292億經費,將近47%的私立幼兒園加入,然而,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資訊,2018至2023年六都準公共化幼兒園的違規率達33.7%,違規內容包括進用未具教保人員資格者、超收、師生比不符等等。也有不少家長反應準公共化巧立名目超收學費,無法感受到育兒負擔減輕。 主要是,政府雖然濫用〝公共化〞的概念來補助私立幼托機構,但無法改變私立幼托機構的〝營利〞本質,在台灣高度市場化的幼托環境,政府的補助方式只是不斷誘導學費的提高。以鄰近國家韓國為借鏡,韓國政府從2012年起補助幼兒使用免費私立托育,但父母仍須負擔昂貴的費用。世界金融雜誌(World Finance)於2019年報導:「南韓幼兒托育十分昂貴,政府的補助之外,許多父母每個月花費仍達兩百元美金,達家庭收入的16%之多,每個月支出令人咋舌。」。 另一個值得提出的現象是,補助費用的增加並沒有反應在教保人員的薪資保障。大多數從事教保工作者為女性,照顧者的勞動條件依然沒有改善。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於2020年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顯示,有5成的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教保人員沒有拿到政府規定的薪資標準。今年教育部因應公務人員4%的調薪,也提高了準公共化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1,200元的薪資,當工會將相關訊息放上臉書後,就有不少教保員打電話至工會表示並不知道此事,且薪資也未調升,有些甚至還停留在29,000元。私立業者往往運用許多的方式,來苛扣教保人員的薪資,或避免三年後薪資的晉級,幼托人員根本看的到卻吃不到。 當政府補助私立幼托機構的錢沒有實質改善照顧工作者,特別是此行業以女性為多數,反應的是市場機制依舊將女性視為廉價的照顧人力,替補性的勞動人口。三、治標不治本的高度行政管理與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不會提升幼兒照顧品質,反倒加速教保員的快速流失與畏懼再進入這個職場 這幾年來幼托機構不當管教事件成為相當被關注的情事,政府與民意代表最大的施力點就是不斷地修法提高罰責,增加行政管理的強度,要求加裝監視器等等,但這些治標不治本的方式,幾年下來,並未有看到顯著成效。反倒加速教保員的快速流失與畏懼再進入這個職場,同時撕裂親師間的互信合作關係,使托教品質持續劣化。 (一)監視器錄影設備變成國家唯一監控的管道:但監視器即便設備齊全,並有錄影加錄音功能,但影音卻是自由心證的詮釋,看到一個影、生一個孩子,是否真正能夠還原現場?(二)過度通報、媒體過度報導,導致社會大眾對於幼兒園教保老師驚懼不已,每天上演「驚世老師」劇碼,導致家長心生恐懼而不敢送托、以偏概全視每個幼托人員都是傷害我小孩的嫌疑犯;另外,也嚇壞幼托人員,導致希望能快快更換職場,因為只要被捕風捉影,隨時就要被停職接受調查,實在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三)部分政治人物博眼球,未經查證,任意開記者會,為個人的政治聲量,消費教保人員與幼兒家庭,製造社會恐慌。我們認為,民意代表面對問題現象時,應先理解、體認第一線照顧工作的內涵,而不是為了自己的政治聲量,把矛頭立即指向教保體系最底層的教保工作者,隨意爆料,這都讓現場教保人員面對自己的照顧工作外,心裡還存在著隨時被監視、爆料的莫大壓力。四、家長對於照顧工作者的過度期待與理想化,造成幼托工作者身心俱疲。 相信有過照顧經驗的人都可以深刻體驗照顧是一件高壓力、高情緒的工作,在家裡光是照顧一個小孩,一天下來,父母親都會感到十分勞累。 目前法定的師生照顧人力比例,在托嬰中心每個托育人員要照顧5位嬰兒,在幼兒園每位教保員要照顧15位幼兒,這樣的法定照顧比對於照顧工作者已是相當大的負擔。雖然,目前政府有試著調降幼托機構的師生比,但是對私立幼托機構的要求並非強制性。 在台灣兒童照顧成為購買性的服務時,實際的現象是幼托機構以追求利潤為主,時常違法超收嬰幼兒,使得照顧負荷量高出法定照顧比許多。托育人員一個人照顧8-10位嬰兒,幼兒園的教保員一個帶二十多位幼兒是常見的現象,當照顧工作者如此被對待時,如何能期待幼兒的照顧能提升。 除此之此,台灣幼托人員的工作包山包海非常龐雜。被商品化的兒童照顧工作,幼托機構間競爭性的包裝,強調顧客至上的服務,操弄家長物超所值的購物心理,儘可能滿足家長所提出的需求,要求幼托人員延長收托時間,隨時回覆通訊軟體中家長的訊息,以及迎合家長對服務的期待,發展各種花俏、多樣性的課程、慶生活動、節慶活動或親子活動,眼花撩亂的教室布置,流水帳式的拍照記錄,都使得教保員需付出更多時間、心力來滿足家長個別化的消費需求,經營人際親師關係。 這些來自外在勞心、勞力龐大壓力的累積,再加上常態性的超時工作,都可能使得教保服務人員由情緒隱忍至情緒失控,進而可能引爆不妥的照顧行為。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在記者會召開前作了一個初步且開放式的幼托人員心聲調查,總共有302位幼托人員填寫,統計顯示(可參考圖1-1與1-2),30%的幼托人員認為有過多的文書庶務與考核,她們表示,在照顧孩子的過程,還有「一堆打不完寫不完的觀察記錄、總評量、教學計畫、園刊、活動紀錄等等」,同時也表示,不希望有過多的考核、評鑑,為了迎合評委的期待去製作文件資料,這都會削弱她們照顧小孩的心力。 28%的幼托人員覺得需要配合園所來符合、滿足家長的過度需求,例如,延長托育的時間、不斷要求幼托人員幫小孩拍照,隨時要回覆家長在APP上的提問等等。14%的幼托人員表示,不願意被監視器監控,也不希望家長讓小孩配戴錄音錄影的儀器上學,這樣的作法會完全粉碎親師彼此間的溝通空間與信任。 所以有39%的幼托人員認為,目前幼托機構最需要的就是回到親師信任與陪伴,25%表示需要提高幼托人員的薪資與待遇,以增加老師留職的意願,18%則認為應該要建立友善的教保職場,例如,降低師生比、人力配置充足、支持幼托人員等等,11%期待家長要能信任幼托專業,與幼托人員合作一起重視幼兒的身心發展。 社會的變遷與家庭結構的改變,子女人數減少,每個家長對於小孩都相當疼愛,也越來越關注小孩的教育,期待幼托機構成為育兒家庭的延伸,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團體中被照顧者善待。那家長就應該試著理解幼托人員在幼托機構的工作狀態,在一對多的照顧現實中,幼托人員的照顧能量是有限的,不應對幼托人員有過高的期待,更不要對幼托人員有過多的猜忌,應尊重幼托專業與幼托人員合作,讓親師可以培養出信任,建立起溝通關係。 五、國家大撒幣政策未減緩幼托工作者的流失,政府的因應之策居然是擴大招收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製造更多血汗勞工。 目前全國大專技專院校共有43所院校、124個幼教/保相關科系所,每年生產至少4200位教保員,畢業生足夠成為幼托機構勞動使用,但為何仍然大缺工?主要的原因是幼教/保系畢業生不願從事血汗幼教工作。但是我們的政府單位並不願意正視主要的結構問題從根本改善血汗的教保環境來解決缺工的問題,還是採取鴕鳥的方式,預計114學年度起,擴大招收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來培育更多不願進入或很快就流失的教保畢業生,讓幼托職場的血汗狀況持續,幼托品質不斷地崩壞。六、解決之道:建置永續、友善的公共化幼托體制才是0-6歲國家養的核心,也才能真正解決幼托機構缺工的問題 幼托行業裡九成以上都是女性從業人員,長期以來勞動現場常見的三高與三低問題並未獲得改善。工會2020年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顯示,平均工時是9.3小時(未包含午休時間),43.7%工作超過10小時,50%未領取加班費或補休,32.6%教保人員的勞保被高薪低報。倘勞動條件不佳,恐造成基層托育工作者過勞,危及照顧品質,且幼托工作者在學校養成之後流失嚴重。 政府確實也看見問題,蔡英文總統在2021年5月12日出席民進黨中常會後表示,「幼兒園的薪資也要考慮設一個底線,不能掉在底線之下,有快樂的小孩總要有快樂的老師。」。行政院長陳建仁於2023年3月30日在聽取教育部「少子女化對策執行成果及幼兒園降低師生比規劃」報告後表示,政府投入少子女化對策相關經費,已從2016年的150多億元,大幅成長到2023年達千億元之多,同時增加相關托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的薪資,提高幼兒園教保員教保費,期待藉由適度提高待遇福利,鼓勵幼托機構服務人員長留久任,並讓幼兒得到完善的教育與照顧。 然而,這麼多年來,政府採取大撒幣的政策,並未解決幼托機構人員低薪與短缺的問題,幼兒的照顧品質也並未提升,這正說明著補助政策事實上無法解決這些存在已久的問題。主要的問題在於,當兒童照顧已落入高度市場化與商品化,利潤成為唯一的目標時,在如何設底線都是無法保障幼托人員的薪資條件。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認為,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改變長久以來公私失衡的幼托環境,國家幼托政策須真正落實公共化的價值,公共化不是政府花錢了事,而是國家需擴大使用公共資源來協助人民托育服務,以提供「實質服務」為主,逐年增加編列幼托公共化預算,持續擴充公幼、非營利幼兒園的數量,翻轉公私比失衡。 因此,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對於未來的新任政府提出三項建言:(一)短期內政府應納管準公共化幼兒園與托嬰中心,以非營利幼兒園/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的考核標準,來管理準公共化幼托機構,且訂定公共化幼兒園違法/規後的具體退場機制。同時,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有效的查核機制與申訴管道,讓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幼托人員能如實拿到政府所規定的薪資保障。(二)長期而言,政府應該要大量擴充公共化幼托機構(公立、非營利幼兒園、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的量能,訂出準公共化政策的退場時間表,不要再以假的公共化來虛應人民。(三)中央主管機關應督促地方政府,針對托育行業定期進行勞動檢查,並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以保障幼托人員的勞動條件。幼托行業分為0至未滿2歲的托嬰中心、2足歲至未滿6歲的幼兒園,以及小學課後照顧三個部門,相關法規及主管機關不盡相同,若干業者又同時經營不同型態的托育機構,地方政府如以單一局處進行稽查,容易發生漏洞。例如:如業者同時經營托嬰中心與幼兒園,教育局稽查幼兒園時,業者容易將超收的幼兒轉移至托嬰中心的場地以躲避稽查,類似的狀況時有所聞。工會主張應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包括勞動、教育與社會局處。 如此,才能改變上述的血汗教保窘境,建立友善教保職場,讓幼托工作者在安全穩定的勞動職場,自然就能提升留任率。留住優秀幼托工作者,才是提升教保品質的核心,才能真正提升照顧品質、培養國家未來生產力。讓家長安心工作、能把幼兒交付給安全信任、真正平價、普及、高品質幼托機構,才有可能提高生育率。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所有分類 · 2024-07-1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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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出走的女性照顧工作者,政府大撒錢,為何幼兒園與托嬰中心依舊缺工?
【新聞稿】被迫出走的女性照顧工作者政府大撒錢,治標不治本,幼兒園與托嬰中心依然缺工文/全國教保產業工會「0-6歲國家養政策」,國家怎麼養?大撒錢,市場機制決定一切 2022年的兒童節,蔡英文總統在其臉書再度宣示,0到6歲國家跟各位家長一起養,表示育兒的事情,政府一定繼續努力,要當台灣家長的神隊友。我們想告訴蔡英文總統,在其任內這八年,國家的幼托政策不斷地加碼現金補助,以及擴大補助私立幼托機構,使得整體幼托環境依舊無法擺脫高度私有化與營利化的市場邏輯,超收、師生比不符、任用不符資格的幼托人員等等違法事項成為無法解決的常態。 同時,因為「利潤導向」的思維,幼兒照顧與教育被視為服務業,讓兒童成長學習的環境加速劣化,親師關係變成「消費者導向」,傳統上親師互動中信任、互惠與互助關愛的基點正在流失,被「消費者至上」進而取代。個別家長的意見、需求、要求,與喜好,超越幼托專業工作者的實務,幼托工作者大多只能消沉的配合,將工作變質為家長量身訂製的服務。 因此,幼托工作者依然面臨三高(高工時、高情緒、高壓力)與三低(薪資低、福利低、保障低)的工作窘境,雖然,這六年來,政府打著保障教保人員的薪資大撒幣,但撒幣多數進入私立業者的口袋,血汗教保的勞動環境並沒有改變,導致許多幼托人員被迫出走,畢業的幼保系新鮮人不敢踏入這個職場,流動率高、缺工早已是幼托機構長久以來的現象,幼托工作者不穩定,只會加速幼托品質的崩壞。 政府真要作為育兒家庭的神隊友,應該要去解決這些長期以來影響育兒品質的結構性問題,而不是只會撒錢。所以,我們想跟未來的賴清德總統說,「大撒錢無法留住高品質的幼托工作者,只有建置真正公共化的友善幼托環境,才是解決幼托機構缺工的關鍵」。一、整體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數量,仍遠低於私立營利取向的幼托機構,血汗教保環境依然存在。 在托嬰中心的部分,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的資料顯示,111年度全國托嬰中心總共有1,502家,私立托嬰中心為1,117家(74%),公設民營者僅有385家(26%)。 而幼兒園的部分,根據教育部主題式互動統計圖表的資料顯示,111學年全國公立幼兒園(2,180園)+非營利幼兒園(337園)+教保服務中心(114園)總共有2,631園,從園數來看公共化幼兒園與私立幼兒園(4,030園)的比例,似乎有所增長為4:6。但若從整體收托人數來看,全國公共化幼兒園的幼生數為190,000人,僅占所有收托人數的33%,也就是將近七成的幼生依然是由私立幼兒園所收托。 從上述數據來看,整體的幼托環境有七成都是私立幼托機構,公私比嚴重失衡的狀態與13年前幼托整合實施時相較並未獲得明顯改善。也就是,從2011年幼托整合以來,政府宣稱要擴大公共化幼托機構的設立來改變高度營利取向的幼托環境,以改善幼托工作者惡劣勞動條件,提高幼兒照顧品質,至目前看來血汗教保環境依然存在。二、在高度市場化的幼托環境,採用準公化機制的補助方式來保障教保人員薪資,根本就是緣木求魚 政府從2018年推出準公共化機制,採取補助私立幼托機構以大量提供平價教保服務來快速解決民眾的送托需求,降低家長的負擔。同時,設定教保人員薪資底限,期待藉由提升/保障幼托人員薪資來降低現場高流動率與缺工的情形,但這目標並未達成。 準公共化機制實施將近五年來,教育部已經投入292億經費,將近47%的私立幼兒園加入,然而,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資訊,2018至2023年六都準公共化幼兒園的違規率達33.7%,違規內容包括進用未具教保人員資格者、超收、師生比不符等等。也有不少家長反應準公共化巧立名目超收學費,無法感受到育兒負擔減輕。 主要是,政府雖然濫用〝公共化〞的概念來補助私立幼托機構,但無法改變私立幼托機構的〝營利〞本質,在台灣高度市場化的幼托環境,政府的補助方式只是不斷誘導學費的提高。以鄰近國家韓國為借鏡,韓國政府從2012年起補助幼兒使用免費私立托育,但父母仍須負擔昂貴的費用。世界金融雜誌(World Finance)於2019年報導:「南韓幼兒托育十分昂貴,政府的補助之外,許多父母每個月花費仍達兩百元美金,達家庭收入的16%之多,每個月支出令人咋舌。」。 另一個值得提出的現象是,補助費用的增加並沒有反應在教保人員的薪資保障。大多數從事教保工作者為女性,照顧者的勞動條件依然沒有改善。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於2020年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顯示,有5成的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教保人員沒有拿到政府規定的薪資標準。今年教育部因應公務人員4%的調薪,也提高了準公共化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1,200元的薪資,當工會將相關訊息放上臉書後,就有不少教保員打電話至工會表示並不知道此事,且薪資也未調升,有些甚至還停留在29,000元。私立業者往往運用許多的方式,來苛扣教保人員的薪資,或避免三年後薪資的晉級,幼托人員根本看的到卻吃不到。 當政府補助私立幼托機構的錢沒有實質改善照顧工作者,特別是此行業以女性為多數,反應的是市場機制依舊將女性視為廉價的照顧人力,替補性的勞動人口。三、治標不治本的高度行政管理與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不會提升幼兒照顧品質,反倒加速教保員的快速流失與畏懼再進入這個職場 這幾年來幼托機構不當管教事件成為相當被關注的情事,政府與民意代表最大的施力點就是不斷地修法提高罰責,增加行政管理的強度,要求加裝監視器等等,但這些治標不治本的方式,幾年下來,並未有看到顯著成效。反倒加速教保員的快速流失與畏懼再進入這個職場,同時撕裂親師間的互信合作關係,使托教品質持續劣化。 (一)監視器錄影設備變成國家唯一監控的管道:但監視器即便設備齊全,並有錄影加錄音功能,但影音卻是自由心證的詮釋,看到一個影、生一個孩子,是否真正能夠還原現場?(二)過度通報、媒體過度報導,導致社會大眾對於幼兒園教保老師驚懼不已,每天上演「驚世老師」劇碼,導致家長心生恐懼而不敢送托、以偏概全視每個幼托人員都是傷害我小孩的嫌疑犯;另外,也嚇壞幼托人員,導致希望能快快更換職場,因為只要被捕風捉影,隨時就要被停職接受調查,實在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三)部分政治人物博眼球,未經查證,任意開記者會,為個人的政治聲量,消費教保人員與幼兒家庭,製造社會恐慌。我們認為,民意代表面對問題現象時,應先理解、體認第一線照顧工作的內涵,而不是為了自己的政治聲量,把矛頭立即指向教保體系最底層的教保工作者,隨意爆料,這都讓現場教保人員面對自己的照顧工作外,心裡還存在著隨時被監視、爆料的莫大壓力。四、家長對於照顧工作者的過度期待與理想化,造成幼托工作者身心俱疲。 相信有過照顧經驗的人都可以深刻體驗照顧是一件高壓力、高情緒的工作,在家裡光是照顧一個小孩,一天下來,父母親都會感到十分勞累。 目前法定的師生照顧人力比例,在托嬰中心每個托育人員要照顧5位嬰兒,在幼兒園每位教保員要照顧15位幼兒,這樣的法定照顧比對於照顧工作者已是相當大的負擔。雖然,目前政府有試著調降幼托機構的師生比,但是對私立幼托機構的要求並非強制性。 在台灣兒童照顧成為購買性的服務時,實際的現象是幼托機構以追求利潤為主,時常違法超收嬰幼兒,使得照顧負荷量高出法定照顧比許多。托育人員一個人照顧8-10位嬰兒,幼兒園的教保員一個帶二十多位幼兒是常見的現象,當照顧工作者如此被對待時,如何能期待幼兒的照顧能提升。 除此之此,台灣幼托人員的工作包山包海非常龐雜。被商品化的兒童照顧工作,幼托機構間競爭性的包裝,強調顧客至上的服務,操弄家長物超所值的購物心理,儘可能滿足家長所提出的需求,要求幼托人員延長收托時間,隨時回覆通訊軟體中家長的訊息,以及迎合家長對服務的期待,發展各種花俏、多樣性的課程、慶生活動、節慶活動或親子活動,眼花撩亂的教室布置,流水帳式的拍照記錄,都使得教保員需付出更多時間、心力來滿足家長個別化的消費需求,經營人際親師關係。 這些來自外在勞心、勞力龐大壓力的累積,再加上常態性的超時工作,都可能使得教保服務人員由情緒隱忍至情緒失控,進而可能引爆不妥的照顧行為。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在記者會召開前作了一個初步且開放式的幼托人員心聲調查,總共有302位幼托人員填寫,統計顯示(可參考圖1-1與1-2),30%的幼托人員認為有過多的文書庶務與考核,她們表示,在照顧孩子的過程,還有「一堆打不完寫不完的觀察記錄、總評量、教學計畫、園刊、活動紀錄等等」,同時也表示,不希望有過多的考核、評鑑,為了迎合評委的期待去製作文件資料,這都會削弱她們照顧小孩的心力。 28%的幼托人員覺得需要配合園所來符合、滿足家長的過度需求,例如,延長托育的時間、不斷要求幼托人員幫小孩拍照,隨時要回覆家長在APP上的提問等等。14%的幼托人員表示,不願意被監視器監控,也不希望家長讓小孩配戴錄音錄影的儀器上學,這樣的作法會完全粉碎親師彼此間的溝通空間與信任。 所以有39%的幼托人員認為,目前幼托機構最需要的就是回到親師信任與陪伴,25%表示需要提高幼托人員的薪資與待遇,以增加老師留職的意願,18%則認為應該要建立友善的教保職場,例如,降低師生比、人力配置充足、支持幼托人員等等,11%期待家長要能信任幼托專業,與幼托人員合作一起重視幼兒的身心發展。 社會的變遷與家庭結構的改變,子女人數減少,每個家長對於小孩都相當疼愛,也越來越關注小孩的教育,期待幼托機構成為育兒家庭的延伸,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團體中被照顧者善待。那家長就應該試著理解幼托人員在幼托機構的工作狀態,在一對多的照顧現實中,幼托人員的照顧能量是有限的,不應對幼托人員有過高的期待,更不要對幼托人員有過多的猜忌,應尊重幼托專業與幼托人員合作,讓親師可以培養出信任,建立起溝通關係。 五、國家大撒幣政策未減緩幼托工作者的流失,政府的因應之策居然是擴大招收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製造更多血汗勞工。 目前全國大專技專院校共有43所院校、124個幼教/保相關科系所,每年生產至少4200位教保員,畢業生足夠成為幼托機構勞動使用,但為何仍然大缺工?主要的原因是幼教/保系畢業生不願從事血汗幼教工作。但是我們的政府單位並不願意正視主要的結構問題從根本改善血汗的教保環境來解決缺工的問題,還是採取鴕鳥的方式,預計114學年度起,擴大招收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來培育更多不願進入或很快就流失的教保畢業生,讓幼托職場的血汗狀況持續,幼托品質不斷地崩壞。六、解決之道:建置永續、友善的公共化幼托體制才是0-6歲國家養的核心,也才能真正解決幼托機構缺工的問題 幼托行業裡九成以上都是女性從業人員,長期以來勞動現場常見的三高與三低問題並未獲得改善。工會2020年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顯示,平均工時是9.3小時(未包含午休時間),43.7%工作超過10小時,50%未領取加班費或補休,32.6%教保人員的勞保被高薪低報。倘勞動條件不佳,恐造成基層托育工作者過勞,危及照顧品質,且幼托工作者在學校養成之後流失嚴重。 政府確實也看見問題,蔡英文總統在2021年5月12日出席民進黨中常會後表示,「幼兒園的薪資也要考慮設一個底線,不能掉在底線之下,有快樂的小孩總要有快樂的老師。」。行政院長陳建仁於2023年3月30日在聽取教育部「少子女化對策執行成果及幼兒園降低師生比規劃」報告後表示,政府投入少子女化對策相關經費,已從2016年的150多億元,大幅成長到2023年達千億元之多,同時增加相關托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的薪資,提高幼兒園教保員教保費,期待藉由適度提高待遇福利,鼓勵幼托機構服務人員長留久任,並讓幼兒得到完善的教育與照顧。 然而,這麼多年來,政府採取大撒幣的政策,並未解決幼托機構人員低薪與短缺的問題,幼兒的照顧品質也並未提升,這正說明著補助政策事實上無法解決這些存在已久的問題。主要的問題在於,當兒童照顧已落入高度市場化與商品化,利潤成為唯一的目標時,在如何設底線都是無法保障幼托人員的薪資條件。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認為,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改變長久以來公私失衡的幼托環境,國家幼托政策須真正落實公共化的價值,公共化不是政府花錢了事,而是國家需擴大使用公共資源來協助人民托育服務,以提供「實質服務」為主,逐年增加編列幼托公共化預算,持續擴充公幼、非營利幼兒園的數量,翻轉公私比失衡。 因此,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對於未來的新任政府提出三項建言:(一)短期內政府應納管準公共化幼兒園與托嬰中心,以非營利幼兒園/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的考核標準,來管理準公共化幼托機構,且訂定公共化幼兒園違法/規後的具體退場機制。同時,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有效的查核機制與申訴管道,讓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幼托人員能如實拿到政府所規定的薪資保障。(二)長期而言,政府應該要大量擴充公共化幼托機構(公立、非營利幼兒園、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的量能,訂出準公共化政策的退場時間表,不要再以假的公共化來虛應人民。(三)中央主管機關應督促地方政府,針對托育行業定期進行勞動檢查,並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以保障幼托人員的勞動條件。幼托行業分為0至未滿2歲的托嬰中心、2足歲至未滿6歲的幼兒園,以及小學課後照顧三個部門,相關法規及主管機關不盡相同,若干業者又同時經營不同型態的托育機構,地方政府如以單一局處進行稽查,容易發生漏洞。例如:如業者同時經營托嬰中心與幼兒園,教育局稽查幼兒園時,業者容易將超收的幼兒轉移至托嬰中心的場地以躲避稽查,類似的狀況時有所聞。工會主張應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包括勞動、教育與社會局處。 如此,才能改變上述的血汗教保窘境,建立友善教保職場,讓幼托工作者在安全穩定的勞動職場,自然就能提升留任率。留住優秀幼托工作者,才是提升教保品質的核心,才能真正提升照顧品質、培養國家未來生產力。讓家長安心工作、能把幼兒交付給安全信任、真正平價、普及、高品質幼托機構,才有可能提高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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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拜訪立委建言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拜訪立法委員建言一、關於準公共化機制,短期政府應嚴格納管,長期應設定落日時間表(一)準公共化於八月要進入第三期程簽約,目前針對國教署擬訂「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第三期程合作要件及收費調整草案」,本工會有幾項建言:1.收費的部分:巧立名目提高收費一直以來是準公共化幼兒園所被詬病的問題之一,中央主管機關應有一套機制來解決這個存在已久的問題,以落實政府提供平價托育的目標。例如,國教署成立申訴電話供家長檢舉。2.在教保人員基本薪資的部分:工會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顯示,有5成的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教保人員沒有拿到政府規定的薪資標準,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有效的查核機制,讓在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教保人員能如實拿到政府所規定的薪資保障。例如,教保人員調薪機制公開備查,國教署成立申訴電話供教保人員檢舉。3.對於教保服務品質與行政管理上:目前草案中由園所自行於指定期限內上傳/提供「幼兒園業務狀況調查表」,這不過只是增加現場教保人員製作更多的文書資料,根本無法反映園所內的真實情況。而在經費上,只有籠統的規定採設帳方式管理園務經費,並未有政府的監管機制。所以,本會認為政府應比照非營利幼兒園的考核標準,每年應有一至二次的到園檢查,以及二至三次的會計審核。4.關於準公共化幼兒園違法/規後的具體退場機制:目前草案中訂出準公退場機制。不得續約及不得申請條件包括近三學年(110~112學年度)有下列情形:(1)違法對待幼兒案件屬實,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2)教保服務機構經主管機關處罰減收人數、停招及停辦。(3)有超收人數、藏匿幼生、超收費用、教保人員資格不符、師生比不符規定、拒絕查察或通報、未辦理團保,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達三次者。A.據消息來源,教育部目前因為私立業者團體的反對,要將近三學年的違規條件,修正為從去年(112年)三月後有違規者,本會認為,準公共化幼兒園違法比例達三成七,這還是有被查核到的部分而已,教育部補助這麼多人民納稅的錢給私立業者原本就需要嚴格把關照顧品質。教育部不能因為私立業者或有些中央民意代表以家長/兒童權益受損害的藉口,就妥協降低加入/退出準公化幼兒園的門檻,這不就是等於以犧牲兒童本身利益來成就私立業者,這只是讓兒童照顧品質更加劣化。B.本會認為超收人數、藏匿幼生、教保人員資格不符、師生比不符規定都是相當嚴重的違規事項,也是虐童事件頻發生的背後主因,應該罰鍰達二次者就退場。再者,我們認為政府既然要保障教保人員的勞動條件,也應該將未達教保人員基本薪資規定者,以及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者,列入不得續約及不得申請的條件,以真正保障教保人員的整體環境。(二)長期而言,準公共化幼兒園隨著違規事項退出,直接影響的就是就學的幼童和家長,以及教保人員的權益,地方政府也需要花很大的力氣去處理。所以本會認為,政府應該要大量擴充公共化幼托機構(公立、非營利幼兒園、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的量能,訂出準公共化政策的退場時間表,不要再以假的公共化來虛應人民。二、教育部應落實/堅持非營利幼兒園的非營利本質,不應為了達到績效,而讓私立幼兒園業者進場承接非營利幼兒園目前各地方教育局為了達到中央的績效,讓許多私立幼兒園業者成立非營利組織來承接非營利幼兒園,這種引狼入室的作法,只會讓非營利幼兒園失去優質、平價的核心價值,成為業者團體吸金的管道,教育部應該有相對應的政策作為。三、擴大公共化幼托機構(公辦民營托嬰中心、非營利幼兒園與公立幼兒園)的建置。教育部於這10年期間,在各縣市設置了許多的公共化幼托機構,但多集中於六都,而為了衝量,指要有釋出空間就設置,造成區域的分布也十分不平均。本工會認為,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合作對於全國不同區域的地域特性(如,人口數,民眾收入,產業特性,村落間的距離等等)作一普查,瞭解各區域的托育需求數,依據區域的差異來設計符合不同需求的多元托育模式,這樣才能真正解決公共量分布不均的問題,達到公平、近便的目標,讓公共托育成為多數家長的權益。四、中央主管機關應督促地方政府,針對托育行業定期進行勞動檢查,並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托育行業裡九成以上都是女性從業人員,長期以來勞動現場常見的三高(高工時、高勞動情緒、高流動率)與三低(低薪資、低福利、低保障)問題並未獲得改善。工會2020年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顯示,平均工時是9.3小時(未包含午休時間),43.7%工作超過10小時,50%未領取加班費或補休,32.6%教保人員的勞保被高薪低報。倘勞動條件不佳,恐造成基層托育工作者過勞,危及照顧品質,且托育工作者在學校養成之後流失嚴重。中央主管機關應督促地方政府,就下列事項落實對於托育機構的勞動檢查,並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1.托育機構所雇用的工作者幾乎都不超過30人,工作者難以成立企業工會,應加強針對托育行業進行產業別勞檢,並施行工會陪鑑制,由產業工會代表擔任陪同鑑定人,使勞檢時更能針對行業特性找出勞動弊端。可仿效臺北市勞動局訂立的《臺北市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作業要點》,由勞動部訂立適用全國的作業要點。2.托育行業分為0至未滿2歲的托嬰中心、2足歲至未滿6歲的幼兒園,以及小學課後照顧三個部門,相關法規及主管機關不盡相同,若干業者又同時經營不同型態的托育機構,地方政府如以單一局處進行稽查,容易發生漏洞。例如:如業者同時經營托嬰中心與幼兒園,教育局稽查幼兒園時,業者容易將超收的幼兒轉移至托嬰中心的場地以躲避稽查,類似的狀況時有所聞。工會主張應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包括勞動、教育與社會局處。3.準公共機制全面實施以後,加入準公共機制的托育機構因為與政府簽訂準公共契約,必須遵守準公共契約中關於勞動條件的規範,尤其是薪資的基準。地方主管機關應提供工作者關於勞動待遇的申訴管道,並針對加入準公共契約的托育機構,加強並落實聯合稽查。六、教育部及衛福部委託公辦民營的幼托機構勞動條件及標案經費應一致,才能吸引及留住優質法人及團隊。願意從事幼托工作性質而在0-6歲的幼托職場流動是常見的情形,以女性從業居高的幼托產業,因婚育關係造成工作必須異動時,依現狀的規劃,勞動條件(例如,薪資待遇、晉薪基準、績效獎金)的不一致,難為了基層的幼托工作者選擇優質的工作機會,往往造成人才流失。同時,托嬰中心/公共家園/托育資源中心的標案沒有資遣費經費的編列,民間法人不會想主動進場。因此,建議舉凡非營利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中心、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公共托嬰中心、托育公共家園等等機構,勞動條件的制度應一致,以吸引及留住優質法人及其團隊與幼托人員。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五條,教保服務機構於進用教職員工後三十個工作日內,應檢具相關名冊、學經歷證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應附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等基本資料,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主動查證並得派員檢查。《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三條第三項規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所需之專業人員,離職、復職或職位調整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就兩項法律規定,托嬰中心與教保服務機構於進用教職員工與異動後可於三十個工作日內,檢具相關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即可,原本立意良善的作為,卻成為許多機構為了要假借離職「人頭」來符合形式上照顧師生比,或延續政府的補助,而不願將離職幼托人員從核備系統上退出,以致幼托人員即使找到新的幼托機構也無法如期任職的窘境,影響幼托人員的工作權,但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卻互推皮球,毫無作為。 本會陸續接獲若干幼托工作者反應,從原任職之幼托服務機構離職,但該機構並未即時雇用合格之接任員工、亦未即時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離職之異動備查,直到當事人發現後,仍有機構不斷藉口拖延異動備查之狀況。實務上機構若未即時提出異動備查,有可能造成離職工作者無法轉任其他幼托工作的狀況,如本會就曾接獲陳情,該工作者從機構離職後轉任居家托育,卻因原任職機構未提出離職之異動備查、仍有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之身分,致使當事人無法順利進行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而影響當事人工作權之情形。當事人雖向原任職機構反應,機構仍然以三十個工作日為由持續拖延。甚至當事人跟當地社會局反應,當地社會局也以三十個工作日為由敷衍當事者,或請當事者自己再打電話給援機構,完全沒有作為。 雖然《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五條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三條第三項都有三十個工作日內之緩衝期限,但如有幼托服務人員離職,即使在合於規範之三十個工作日內,若幼托工作者已離職,原雇主理應將其退出其資訊系統。但許多幼托機構實際並未雇用足夠之合格人員接任,卻沿用舊的人員備查、持續以原有招生規模營運,不僅涉及故意冒用工作者資格以及實際違反照顧師生比之情形,同時也影響幼托人員的工作權。 我們認為,中央(教育部和衛福部)與地方主管機關(社會局和教育局)就上述相關情況應提出對策,以維護幼托工作者之權益。機構如確有違反法令之情況,應立即要求機構改善或開罰。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所有分類 · 2024-07-1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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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拜訪立委建言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拜訪立法委員建言一、關於準公共化機制,短期政府應嚴格納管,長期應設定落日時間表(一)準公共化於八月要進入第三期程簽約,目前針對國教署擬訂「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第三期程合作要件及收費調整草案」,本工會有幾項建言:1.收費的部分:巧立名目提高收費一直以來是準公共化幼兒園所被詬病的問題之一,中央主管機關應有一套機制來解決這個存在已久的問題,以落實政府提供平價托育的目標。例如,國教署成立申訴電話供家長檢舉。2.在教保人員基本薪資的部分:工會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顯示,有5成的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教保人員沒有拿到政府規定的薪資標準,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有效的查核機制,讓在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教保人員能如實拿到政府所規定的薪資保障。例如,教保人員調薪機制公開備查,國教署成立申訴電話供教保人員檢舉。3.對於教保服務品質與行政管理上:目前草案中由園所自行於指定期限內上傳/提供「幼兒園業務狀況調查表」,這不過只是增加現場教保人員製作更多的文書資料,根本無法反映園所內的真實情況。而在經費上,只有籠統的規定採設帳方式管理園務經費,並未有政府的監管機制。所以,本會認為政府應比照非營利幼兒園的考核標準,每年應有一至二次的到園檢查,以及二至三次的會計審核。4.關於準公共化幼兒園違法/規後的具體退場機制:目前草案中訂出準公退場機制。不得續約及不得申請條件包括近三學年(110~112學年度)有下列情形:(1)違法對待幼兒案件屬實,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2)教保服務機構經主管機關處罰減收人數、停招及停辦。(3)有超收人數、藏匿幼生、超收費用、教保人員資格不符、師生比不符規定、拒絕查察或通報、未辦理團保,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達三次者。A.據消息來源,教育部目前因為私立業者團體的反對,要將近三學年的違規條件,修正為從去年(112年)三月後有違規者,本會認為,準公共化幼兒園違法比例達三成七,這還是有被查核到的部分而已,教育部補助這麼多人民納稅的錢給私立業者原本就需要嚴格把關照顧品質。教育部不能因為私立業者或有些中央民意代表以家長/兒童權益受損害的藉口,就妥協降低加入/退出準公化幼兒園的門檻,這不就是等於以犧牲兒童本身利益來成就私立業者,這只是讓兒童照顧品質更加劣化。B.本會認為超收人數、藏匿幼生、教保人員資格不符、師生比不符規定都是相當嚴重的違規事項,也是虐童事件頻發生的背後主因,應該罰鍰達二次者就退場。再者,我們認為政府既然要保障教保人員的勞動條件,也應該將未達教保人員基本薪資規定者,以及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者,列入不得續約及不得申請的條件,以真正保障教保人員的整體環境。(二)長期而言,準公共化幼兒園隨著違規事項退出,直接影響的就是就學的幼童和家長,以及教保人員的權益,地方政府也需要花很大的力氣去處理。所以本會認為,政府應該要大量擴充公共化幼托機構(公立、非營利幼兒園、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的量能,訂出準公共化政策的退場時間表,不要再以假的公共化來虛應人民。二、教育部應落實/堅持非營利幼兒園的非營利本質,不應為了達到績效,而讓私立幼兒園業者進場承接非營利幼兒園目前各地方教育局為了達到中央的績效,讓許多私立幼兒園業者成立非營利組織來承接非營利幼兒園,這種引狼入室的作法,只會讓非營利幼兒園失去優質、平價的核心價值,成為業者團體吸金的管道,教育部應該有相對應的政策作為。三、擴大公共化幼托機構(公辦民營托嬰中心、非營利幼兒園與公立幼兒園)的建置。教育部於這10年期間,在各縣市設置了許多的公共化幼托機構,但多集中於六都,而為了衝量,指要有釋出空間就設置,造成區域的分布也十分不平均。本工會認為,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合作對於全國不同區域的地域特性(如,人口數,民眾收入,產業特性,村落間的距離等等)作一普查,瞭解各區域的托育需求數,依據區域的差異來設計符合不同需求的多元托育模式,這樣才能真正解決公共量分布不均的問題,達到公平、近便的目標,讓公共托育成為多數家長的權益。四、中央主管機關應督促地方政府,針對托育行業定期進行勞動檢查,並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托育行業裡九成以上都是女性從業人員,長期以來勞動現場常見的三高(高工時、高勞動情緒、高流動率)與三低(低薪資、低福利、低保障)問題並未獲得改善。工會2020年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顯示,平均工時是9.3小時(未包含午休時間),43.7%工作超過10小時,50%未領取加班費或補休,32.6%教保人員的勞保被高薪低報。倘勞動條件不佳,恐造成基層托育工作者過勞,危及照顧品質,且托育工作者在學校養成之後流失嚴重。中央主管機關應督促地方政府,就下列事項落實對於托育機構的勞動檢查,並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1.托育機構所雇用的工作者幾乎都不超過30人,工作者難以成立企業工會,應加強針對托育行業進行產業別勞檢,並施行工會陪鑑制,由產業工會代表擔任陪同鑑定人,使勞檢時更能針對行業特性找出勞動弊端。可仿效臺北市勞動局訂立的《臺北市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作業要點》,由勞動部訂立適用全國的作業要點。2.托育行業分為0至未滿2歲的托嬰中心、2足歲至未滿6歲的幼兒園,以及小學課後照顧三個部門,相關法規及主管機關不盡相同,若干業者又同時經營不同型態的托育機構,地方政府如以單一局處進行稽查,容易發生漏洞。例如:如業者同時經營托嬰中心與幼兒園,教育局稽查幼兒園時,業者容易將超收的幼兒轉移至托嬰中心的場地以躲避稽查,類似的狀況時有所聞。工會主張應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包括勞動、教育與社會局處。3.準公共機制全面實施以後,加入準公共機制的托育機構因為與政府簽訂準公共契約,必須遵守準公共契約中關於勞動條件的規範,尤其是薪資的基準。地方主管機關應提供工作者關於勞動待遇的申訴管道,並針對加入準公共契約的托育機構,加強並落實聯合稽查。六、教育部及衛福部委託公辦民營的幼托機構勞動條件及標案經費應一致,才能吸引及留住優質法人及團隊。願意從事幼托工作性質而在0-6歲的幼托職場流動是常見的情形,以女性從業居高的幼托產業,因婚育關係造成工作必須異動時,依現狀的規劃,勞動條件(例如,薪資待遇、晉薪基準、績效獎金)的不一致,難為了基層的幼托工作者選擇優質的工作機會,往往造成人才流失。同時,托嬰中心/公共家園/托育資源中心的標案沒有資遣費經費的編列,民間法人不會想主動進場。因此,建議舉凡非營利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中心、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公共托嬰中心、托育公共家園等等機構,勞動條件的制度應一致,以吸引及留住優質法人及其團隊與幼托人員。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五條,教保服務機構於進用教職員工後三十個工作日內,應檢具相關名冊、學經歷證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應附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等基本資料,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主動查證並得派員檢查。《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三條第三項規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所需之專業人員,離職、復職或職位調整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就兩項法律規定,托嬰中心與教保服務機構於進用教職員工與異動後可於三十個工作日內,檢具相關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即可,原本立意良善的作為,卻成為許多機構為了要假借離職「人頭」來符合形式上照顧師生比,或延續政府的補助,而不願將離職幼托人員從核備系統上退出,以致幼托人員即使找到新的幼托機構也無法如期任職的窘境,影響幼托人員的工作權,但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卻互推皮球,毫無作為。 本會陸續接獲若干幼托工作者反應,從原任職之幼托服務機構離職,但該機構並未即時雇用合格之接任員工、亦未即時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離職之異動備查,直到當事人發現後,仍有機構不斷藉口拖延異動備查之狀況。實務上機構若未即時提出異動備查,有可能造成離職工作者無法轉任其他幼托工作的狀況,如本會就曾接獲陳情,該工作者從機構離職後轉任居家托育,卻因原任職機構未提出離職之異動備查、仍有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之身分,致使當事人無法順利進行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而影響當事人工作權之情形。當事人雖向原任職機構反應,機構仍然以三十個工作日為由持續拖延。甚至當事人跟當地社會局反應,當地社會局也以三十個工作日為由敷衍當事者,或請當事者自己再打電話給援機構,完全沒有作為。 雖然《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五條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三條第三項都有三十個工作日內之緩衝期限,但如有幼托服務人員離職,即使在合於規範之三十個工作日內,若幼托工作者已離職,原雇主理應將其退出其資訊系統。但許多幼托機構實際並未雇用足夠之合格人員接任,卻沿用舊的人員備查、持續以原有招生規模營運,不僅涉及故意冒用工作者資格以及實際違反照顧師生比之情形,同時也影響幼托人員的工作權。 我們認為,中央(教育部和衛福部)與地方主管機關(社會局和教育局)就上述相關情況應提出對策,以維護幼托工作者之權益。機構如確有違反法令之情況,應立即要求機構改善或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