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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辦理 高雄市新興公共托嬰中心

招生簡章

◎緣起
母機構「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於91年10月12日成立,宗旨基於互助合作之精神,發揮集體力量,以保障本業從業人員相關權益,促進專業知能,並推動婦女及兒童福利服務。歷年來持續推動托育公共化,深刻感受孩子的照顧品質應該被重視,家長的托育負擔應該要有更多資源,托育工作者應有合理且友善的對待,於102年承接了「高雄市新興公共托嬰中心」

◎理念
以「家庭」為概念,溫馨舒適及安全為主軸的托育環境,藉由新興國小現有資源,以「大手牽小手」的友善概念,更提昇托育的近便性及社區化,並以嬰幼兒最佳利益為考量,落實建構一個友善的托育環境。

◎收托對象
申請收托時,已出生滿2個月且未滿2歲之兒童,正式收托須未滿2歲。

◎收托資格
申請收托登記時,幼童已出生滿2個月且未滿2歲之兒童,正式收托時須未滿2歲
※依「高雄市公共托育機構收托作業原則」第五項第四條規定:家長一方以申請收托兒童之名義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應於機構通知兒童可入托之日之次日起20日內(含例假日、國定假日),提供在職證明,逾期未提供,機構應書面通知家長並自通知日起30日(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內完成退托。父母雙方不得於托育期間以幼兒名義申請育嬰留停

◎收托資格
1.嬰幼兒與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一方,於報名登記時已連續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
2.單親一方為新住民,實際居住本市滿6個月以上,且兒童出生後即設籍本市或於報名登記日向前推算已連續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
3.提供中心場地之學校教職員及中心員工子女(不受設籍限制)。
4.收養認可前,準收養人於報名登記日向前推算已連續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收養童不受設籍限制。

◎收托名額
日間托育64名

◎收托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30∼下午18:00
延托時間:下午18:00∼19:00

◎收托費用
每月9,000元(不含奶粉、尿布等個人用品費用),符合就業家庭部分保母托育費用補助者,本中心將代為向社會局申請補助(依家庭經濟狀況及胎位數每月補助5,500至9,000元不等)

◎採分齡收托
◎寶貝家:滿2個月~未滿8個月;
◎豆豆家:滿8個月~未滿15個月;
◎豆苗家:滿15個月~18個月;
◎向日葵家:滿18個月以上

◎報名簡章領取處
本中心【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321號1-2樓】(林森路側門)

◎洽詢方式
07-215-0751、07-215-0613、0937-904831、ss2150751@gmail.com

招生簡章 點此下載
 

登記時需要填寫以下表單

1、登記切結書 點此下載

2、收托登記表 點此下載

3、登記報名委託書點此下載

註:表單1、2為必填表單,監護人要委託他人報名時才需填寫表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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