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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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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2
幼托兒虐頻傳:別讓家長自己當柯南,如何強化制度防弊?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2021/02/03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6848 文:林月琴(靖娟基金會執行長)幼托兒虐及不當對待事件頻傳,衛生福利部雖於去年(2020年)1月要求托嬰中心必須裝監視器,影像保留30天,父母可依法請求托嬰中心提供錄影資料,但回顧去年托嬰中心被爆出虐童或不當對待的新聞事件仍層出不窮,顯示監視器只能治標、不能治本,應正視如何建立托嬰的友善環境,明確建立幼托機構兒虐認定樣態,才能避免悲劇每年不斷重演,讓雙輸變成雙贏。綜合媒體報導,去年台灣各地托嬰中心發生多起令人深感痛心的兒虐事件:中部一名七個月大女嬰才送托兩天,身上就出現多處瘀青,調閱監視器確認托育員對女嬰有大力拍打、搖晃等粗爆行為;北部也有調閱監視器發現托育人員疑似單手勾住嬰兒脖子、或對趴睡嬰兒大力拍打背部的不當對待事件。但是,並非所有不當對待事件都可調閱到監視器佐證,去年12月有位媽媽在臉書社團PO照片及影片說,發現兒子耳朵及雙手瘀青、紅腫,醫生診斷是「人為」造成,但孩童睡在托嬰中心樓上,監視器拍不到,無法證明是否遭老師施虐。 應關注一線托嬰人員身心,並提供適切增能虐嬰事件頻傳發生的起因,應該要更細膩地深入探究問題,是幼托人員個人特質或觀念錯誤?抑或是就業環境、勞動條件太差,照顧太多寶寶以致於過勞壓力太大情緒失控?家長及照顧者間若能建立信任與相互支持的關係,積極形成正向的循環,孩子們才能得到妥善的照顧。照顧嬰幼兒是一件耗盡體力精神的工作;對於第一線的托育人員必須有良好身心狀態,才能照顧好寶寶 ,尤其面對越小的孩子,需花費更多勞力和心力。依照現行法規,托嬰中心師生比為1:5,即一名托育人員最多可照護5名2歲以下的寶寶,但是受托機構常隱瞞師生比,一位托育人員常要照顧超過10多名甚至20名孩子。極大的壓力、過勞,甚至被機構苛扣薪水,是造成照護品質低下原因,影響托嬰人員身心,幼兒們根本難以被好好善待,托育人力長期缺工是導致照顧品質不穩定及超收造成惡性循環的原因,低薪、高工時的托育現場,讓許多相關科系畢業的學生不願意投入。根據人力銀行的調查托育人員平均薪資為24000元至31000,每日平均工時為9.5-10小時,低薪、高工時的托育現場,必須從根源改善勞動條件不友善的問題,才可能吸納人才投入,政府相關單位應提供更積極有效率的勞動檢查方式,並提高相關罰則,才能保障現場托育人員的權益。另外,四分之一歐洲國家的教育體系中,針對照顧3歲以下核心幼教人員訂定義務性專業進修教育要求,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雖訂有「托育人員在職進修實施計畫」,但未考量機構式照顧現場與居家的差異性,致相關經驗難以被轉化與運用,形成現場培力之斷層,應研議提供適切的在職訓練課程。為示意圖,非當事托育中心 | Photo Credit: 中央社 建立托育友善環境,增加家長參與添互信確保勞動權外,靖娟基金會呼籲托育環境也應積極立法,從制度面建立更友善的空間,例如活動室內未設置三台(尿布台、調奶台、沐浴台),使托育人員須高頻率離開照顧現場或背對嬰幼兒,形成照顧風險等,若能訂定《托嬰中心環境規格或照顧行為指引》,無形中也能減輕照顧者的壓力,同時也降低風險。家長的角色也應強化,歐洲部分國家如瑞典、德國等,針對2歲以下托育服務非常強調次要照顧者(托育人員)與主要照顧者(家長)的協同合作,協助兒童適應新的環境。這些國家認為家長在這階段扮演重要角色,讓家長在孩童進入托嬰或托育中心在改變環境的前幾天陪伴他們適應。借鏡國外,台灣應建立托嬰中心是家庭照顧的延伸的制度,而非將家長排拒在外,讓照顧的現場更為透明、可信,不只是對預防不當對待有所幫助,也可以化解猜疑、建立互信,讓嬰幼兒在更安全的環境生活。 兒虐認定太模糊,SOP通報流程要更明確除了在預防面建立上述的友善環境,如何防弊健全制度,也有很大努力空間。爸媽將孩子送到托嬰中心,卻換來孩子身心受虐的創傷,現有規範都是消極等待問題發生,再透過舉證做法律處罰,但相關法令定義不清,往往無法撫慰人心,導致悲劇不斷上演。根據衛福部托育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網的裁處公告顯示,近五年被公告不當對待的托育人員跟托嬰中心僅51起,一年平均只裁處10起,與106年、107年家外通報案件都超過1萬件相比,成案比例有非常大的差距。根據靖娟接獲的通報,無論是老師將孩子關廁所、捆毛巾,甚至拖跩小孩、長時間把孩子綁在椅子上或長時間罰站等,都不被主管機關認定為兒虐,甚至地方政府透過專家會議的方式認定這些行為為「教保模式」的一種,總得有孩子犧牲生命甚至鬧上媒體才能獲得回應。Photo Credit: 中央社 目前教育部定適用於國小與國高中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違法之處罰包括體罰、毆打、打耳光、打臀部、恐嚇及身心虐待等,學校可依情節輕重對教師進行記過懲處,甚至影響年終成績考核,相較之下,幼托機構兒虐認定的模糊樣態,主管機關忽視弱勢幼兒被保護的需求令人不解。另外,衛福部建立並公布「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托嬰中心疑似虐待或不當對待案件處理原則及流程」,加強各縣市裁罰基準的一致性,案件處理結果也應通知家長、學校、案件調查委員。 別讓家長自己當柯南,強化制度防弊政府公告違規資訊的紛亂與不確實,也造成家長選擇困難,違規人員與機構勾稽困難,家長必須自辦柯南,且衛福部五年內公告51起案件中,有的僅公佈不當管教的托育人員的姓名,卻不知這位托育人員是在何間托嬰中心任職;有的不當管教內容只寫「對孩子不當對待」,不知道事件發生經過,也不知道這位托育人員是在托嬰中心服務,還是居家保母。衛福部的違規公告及教育部的全國教保資訊網皆查不到所謂「黑歷史」,家長只能依靠媒體報導或Facebook社群管道查詢、詢問,更顯政府管理層面的諸多問題。教保人員及托育人員分屬不同資料庫,分由教育部和衛福部管理,目前兩個系統尚未完成串接。為解決不適任人員會流動,教育部和衛福部應改善及查核機制,避免不適任人員在托嬰中心及幼兒園間轉任。政府訂定法令規範幼托機構的不當管教情形,事故卻依然頻傳,必須從各環節找出問題,對症下藥,建立友善環境面預防、健全規範制度面防弊,才能預防憾事不再發生。
2021-01-28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 2021.01月訊專輯】台南與高雄友會分別召開年度大會
一元復始,萬象更新。教保工會的大家庭中,今年首先由台南教保產業工會於1月9日召開大會。接著在1月16日,高雄市兩個友會─輔育人員職業工會與教保人員職業工會,不約而同於這一天分別召開代表大會。輔育工會今年適逢換屆改選,我們特別要恭喜與歡迎新任的吳姿靜理事長與其理監事群,並敬祝所有友會在這新年度的會務一切順利。109年12月25日,由衛福部社家署召開的「109 年第 2 次托嬰中心業務督導及聯繋會報」中,做出決議: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戊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可採認等同托嬰中心主管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擁有戊類訓練課程結業證書者,如果學經歷符合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相關規範,即使十年期限已過,仍然得核備為托嬰中心主管人員。本期月訊摘錄重點一、台南與高雄友會分別召開年度大會二、近期中央部會相關諮詢會關於托育工作者權益的相關決議 有戊類訓練課程結業證書者,能否核備為托嬰中心主管人員? 取得修畢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要繼續任職才能替代教師編制員額?三、【2021/01/13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記者會】學前英語教育政策,不需修法,只需落實 籲請家長不要浪費錢、不要害小孩四、勞檢不讓產職業工會陪同 工會轟勞動部成資方打手五、扯!家暴機構社工爆 每月被迫捐薪到主管帳戶 AETU 110.01月訊專輯 by aetu2011 on Scribd
2021-01-26
109.12.25衛福部社家署「109 年第 2 次托嬰中心業務督導及聯繋會報」關於有戊類訓練課程結業證書者能否核備為托嬰中心主管人員的決議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於109年12月25日,召開「109 年第 2 次托嬰中心業務督導及聯繋會報」,其中案由一決議: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戊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可採認等同托嬰中心主管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擁有戊類訓練課程結業證書者,如果學經歷符合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相關規範,即使十年期限已過,仍然得核備為托嬰中心主管人員。正式提案內容及會議記錄如下。案由一:有關托嬰中心主管人員訓練採認案,提請討論。(提案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說明:一、依103年1月17日公告修正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12條第2項規定「高中(職)學校畢業,有五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服務經驗,於本辦法施行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戊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托嬰中心主管人員。」,查前揭訓練辦法,因高中職畢業擔任主管人員已屆10年期限,故於106年3月31日修正公告後刪除此項條文。二、又依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第10條規定「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戊類訓練課程,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托育機構主管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視同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及格。」,查取得戊類主管訓結業證書者同等於幼兒園園長訓練及格者。三、本市接獲托嬰中心詢問,原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取得戊類主管訓練結業證書,具專科以上學歷及已累積相當兒童教育保育照護經驗者,是否符合主管人員資格,並告知該員曾至其他縣市,因不採認其戊類主管訓練結業證書遭退件。為避免各縣市認定原則不一,造成各方疑義,提請討論審認共識。辦法:查配合幼托整合政策,幼兒園園長資格已將戊類主管訓練納入同等於幼兒園長訓練及格,復查106年3月31日修訂公告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仍應基於保障相關機構及從業人員職稱轉換,不因修法而限縮人員資格認定,建議本案比照採認托嬰中心戊類主管訓練結業證書,以維該等人員權益。本署擬處意見:一、106年3月31日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係針對高中職學歷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戊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93年12月23日至103年12月22日期間得遴用為托嬰中心主管人員之規定已屆期,爰予刪除。二、本案仍應回歸現行法令規定審酌擬聘人員之學歷、經歷、主管訓練結業證書等要件,始能核備有否符合資格。決議:一、106年3月31日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取消甲、乙、丙、丁、戊類課程名稱,改以各類人員範定核心課程,其中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戊類訓練課程之時數與內涵與主管核心課程一致,爰同意採認之。二、至能否核備為主管人員,仍應依現行法令規定審查擬聘人員之學歷、經歷及結業證書等要件。
2021-01-26
109.12.12第五屆第二次教育部幼兒教保服務諮詢會
教育部幼兒教保服務諮詢會第五屆第2次會議提案單提案單位: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案由一:因幼教職場基層工作者流失嚴重,招聘合格之教保人員不易,包括幼兒園五歲以上班級所需符合教師資格者難尋,提請考量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放寬「繼續任職」之規範。以下就規範面與實務面探討現行條文過於嚴苛、不利於有經驗之教保工作者任教五歲以上班級以其替代教師編制員額的狀況。第 41 條 條文幼兒園之教保員或代理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修畢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在依法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前,得在幼兒園替代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所需幼兒園教師,繼續擔任教保服務工作;私立幼兒園以其替代教師編制員額者,其待遇應比照園內教師辦理:一、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於托兒所任職,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之日起轉換職稱為教保員,且繼續任職。二、符合前條規定之代理教師已取得教保員資格,且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之日起繼續任職。前項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依師資培育法規定開設,並得採遠距教學、專題研究或工作坊之方式辦理;政府得視需要補助前項各款人員修習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學分費;其補助條件、補助額度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說明: 壹、 法律規範面一、條文中規範,符合資格者必須自101年1月1日起繼續任職,否則即失去資格。繼續任職,意即中斷一天都不行,但教保人員幾乎都是女性,職業生涯大多同時面臨婚姻、遷移、生產、育兒、繼續進修升學等人生抉擇,太多因素容易打斷職業生涯,中斷一天都不行太過嚴苛。二、一名100年以前即在幼托領域的工作者,如果目前仍在職場,表示她擁有豐富工作經歷,如果其他條件都符合,只是因為工作經歷曾經中斷一小段時間即無法任教於五歲以上班級以其替代教師編制員額,實在非常可惜。貳、 實務面一、如何驗證「繼續任職」?實務上都是以勞工保險的投保紀錄為準,看工作者是否持續在幼教機構加保。但投保紀錄與實際狀況間可能會有誤差,例如:1. 雇主同時經營幼兒園與托嬰中心/課後照顧,工作者雖然實際在幼兒園從事教保人員工作,但勞保被雇主掛在托嬰中心/課後照顧或甚至其他機構,致使其從事教保人員工作的經歷中斷。2. 工作者曾轉換工作機構,且實際上沒有中斷,但因為轉換工作時要把先前累積的特休假休掉,或轉職時剛好遇到週末假日或連假,先前的雇主提前幾天退掉勞保,與後來的加保沒有完全銜接,致使勞保記錄有中斷的狀況。3. 新成立的非營幼兒園成立投保單位需要一段作業時間,但正式招生前就必須先招聘教保人員,此時會暫時投保於教保相關職業工會,這在投保紀錄上也會造成經歷的中斷。二、實際的狀況可能更多樣,而以上狀況皆非工作者的過失,實際上是繼續任職的,只是雇主的不適當措施或認定上的問題,導致工作者的經歷中斷。本會會員實際上即遇到這樣的狀況,提供實際案例供大家研商。(勞保記錄請見附件)1. 余小姐,實際上持續工作於諾貝爾體系之幼兒園,但1010418-1031029期間的勞保被移至諾貝爾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1031028之後才被移回幼兒園,導致其於幼兒園的教保經歷中斷。2. 歐小姐,1060714從高雄市芝麻街幼兒園退保,0715-16為週末勞保中斷,0717於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加保、0731退保,0801於新成立之光武非營利幼兒園加保。實際上繼續任職,但投保紀錄中斷。提案單位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案由二:就本會於教保服務人員研習活動中擔任講師、講授勞動權益並鼓勵工作者加入工會,事後主辦單位遭到地方主管機關不友善對待之事,提請中央主管機關應加強與地方溝通,以落實促進《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之立法精神。說明:一、屏東縣四維非營利幼兒園向屏東縣教育局申請辦理今年度教保服務人員研習活動獲得補助(據悉其經費來自國教署),舉辦日期為9月12日,邀請本會簡瑞連理事長擔任講師。二、本會簡理事長於研習課程中講授勞動權益、鼓勵工作者加入工會,對準公共政策有所評論,並邀請學員填寫非記名之勞動條件調查問卷。事後,主辦單位接到教育局承辦科長之來電,質疑簡理事長於課程中講授內容有問題。三、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8條第1項:「各級主管機關應協助教保服務人員成立各級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組織,協助其訂定工作倫理守則,並宣導、鼓勵教保服務人員依工會法組織及參與工會。」第19條:「幼兒園應提供教保服務人員下列資訊:一、人事規章及相關工作權益。二、教保服務人員資格審核之結果。三、在職成長進修研習機會。四、參加教保服務人員組織權益。五、勞動權益。」四、屏東縣教育局科長遭受來自地方幼教準公共化聯盟業者團體之壓力,但該團體對於簡理事長授課內容之描述過於渲染誇大,教育局並沒有溝通查證,即利用職權之便不友善批評研習活動之承辦單位,試圖將壓力轉嫁給承辦單位,其作為公務人員之言行可議,亦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之立法精神。提案單位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案由(臨時提案):國教署〈110年度教保研習規劃注意事項〉中關於教保研習宣講人員之規範,不合理限縮了宣講人員之資格範圍,提請修改注意事項中之說明。說明:一、查國教署〈110年度教保研習規劃注意事項〉,其中五、注意事項之(三)講座邀請規範:2.有關性別平等相關政策與法令場次之講座,須優先以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gender.edu.tw)公告師資人才庫之講師擔任宣講人員,俾利教保服務人員了解性平教育之正確知能。3.有關「勞動基準法概論及勞動權益保障實務案例研討課程」,須優先以勞動部提供師資人才庫之講師擔任宣講人員(全民勞教e網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experts.php),俾利教保服務人員了解勞動權益之正確知能。二、上述文字雖是敘明「優先」原則,但實務上各縣市教育局承辦人員為便宜行事,多傾向於直接將宣講人員資格限縮在兩個師資人才庫之講師名單內。本會幹部多年來固定受邀至新竹縣擔任教保研習講師,顯示宣講內容受到肯定,但今年研習過後,辦理單位向講師表示明年度無法再邀請,只因地方主管機關要求,講師不在上述人才庫名單中即無法辦理;本會之地方友會每年亦固定辦理教保研習,但先前向高雄市及屏東縣教育局提出之明年度辦理案,均遇到同樣之困擾,經過與承辦人員百般溝通之後,好不容易才被受理,然目前仍未確認是否核定可辦理,顯示上述的「優先」原則,實務上已經成為辦理研習的資格「門檻」。三、即使是「優先」原則,以人才庫名單優先擔任教保研習宣講人員,都有其可議論之處,因上述性別平等與勞動權益師資人才庫之講師,不一定熟悉特定領域之實況。既然為教保研習,宣講人員如能針對教保工作環境有所掌握,方能在宣講時提出切合教保人員處境之論點、引發教保人員之共鳴,因此,宣講人員是否擁有幼托相關工作經驗或資歷,會是同樣重要的面向。本會多名幹部名列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委員、教育部或縣市教保諮詢會委員、勞動部職安署專案檢查陪檢人員等,僅因未列入上述兩個人才庫名單,即無法擔任或不具「優先」擔任教保研習宣講人員之資格,實為不合理。除此,有些長期耕耘在性別或勞動議題的實務工作者,不一定被列名在這些人才庫,但其經驗卻是值得取經,僅因未列入上述兩個人才庫名單,即無法擔任講師,實則排擠到這些深具實務經驗的民間團體工作者。四、基於上述理由,提請修改〈110年度教保研習規劃注意事項〉中關於教保研習宣講人員之規範,以免成為辦理單位邀請宣講人員時之不必要限制或「門檻」。
2021-01-12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學前英語教育政策,不需修法,只需落實 籲請家長不要浪費錢、不要害小孩】記者會
http://cpaboom.blogspot.com/2021/01/210113_13.html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日二度召開記者會,反對教育部刪除「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3條──幼兒園「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之規定。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質問教育部,刪除條文前後的效果一樣嗎?過去條文明確放上幼兒園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的外語教學,教育部不但沒有落實,反而要拿掉,等於讓違法美語教學就地合法。劉毓秀批評,晚近教育部大力推動公共化幼兒園,目的是為了降低家長教育負擔、提振生育率,如今竟要漂白昂貴且有害幼兒的英語教學,是葬送幼兒及社會的愚蠢作為,呼籲教育部三思。育有兩位孩子的家長王百芳分享,大女兒念私幼,起初以為接觸英文百利而無一害,但他錯了!孩子花大量時間死背英文戲劇台詞、也只能照劇本演出,而崩潰大哭,換來小一英語測驗零程度。他質問政府,家長有沒有不被恐嚇的自由,從她成為媽媽的那一刻起,就不斷被商業廣告洗腦「從小開始學英文,否則輸在起跑點」,但在沒有充足教學正常化園所的選擇下,只會淪為花大錢,卻傷了孩子。 臺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副教授陳淑琴,認為學前英語教育政策,教育部只需落實,不需修改,懇請教育部堅持專業良知。首先,幼兒課程必須統整不分科,分科由老師主導,無法鼓勵自主學習。第二、學習的先後順序很重要,實證研究發現,幼小銜接最關鍵的能力是生活自理、常規管理、認知、及人際互動。最後,台灣為多元社會,不只有英語,政府應落實「先母語、再國語、後外語」。並請政府正視語言形成會說英文的孩子有優越感,說台語反而低人一等的階級差異。幼兒園園長藍玉璘分享園所每天唱的歌曲都有不同語言,介紹餐點水果時,邀請孩子用母語分享,孩子們覺得有趣,因為生活化可應用,才是最自然的學習方式,如果為了學而學,只是壓力。他呼籲國家應照顧與支持家長及孩子,不該把學習壓力放在幼兒階段。他同時觀察,部分家長會將孩子送到補習班補英語數學注音,超前學習的孩子表現慾高,但擔憂往後的學習心態,也恐形成家長間的比較壓力。海洋大學應用英語研究所退休教授王鳳敏直言,學理與臨床上的共同看法是,不認同幼兒階段進行外語學習,研究早已說明,早學晚學對語言發展沒有顯著差異,且幼兒身心發展有一定順序。國小課綱的英語本來訂在五年級,因為壓力下修至三年級,當時就有非常多爭議。呼籲政府官員,不要怕輸在起跑點,應先專注於奠定良好的學習基礎能力。最後,雙語教育不等於英語教育,請政府一定要釐清。
2021-01-11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聯合會刊第28期 2020.12】
(向下拉動右側卷軸可線上瀏覽全文) 目錄【組織活動發展】01 ◎ 基層教保組織成立30週年,回顧與展望座談會細數組織歷程/AETU編輯組02 ◎ 勞動權益讀書會,持續進行中/AETU編輯組03 ◎ 參加勞動讀書會的心得感想(上)13 ◎【109年度工會聯合幹訓報導一】托育公共化給了誰?/李曼君(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14 ◎【109年度工會聯合幹訓報導二】一個人走可以走很快,一群人走可以走很遠 /黃雅雪(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16 ◎【109年度工會聯合幹訓報導三】水交社夥伴參與幹訓的心得分享【政策及倡議】20 ◎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對「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保護自治條例草案」之增列條文意見21 ◎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反對教育部修正「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3條【各會會務報告及大事紀】22 ◎ 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23 ◎ 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24 ◎ 育合春教育基金會26 ◎ 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28 ◎ 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29 ◎ 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30 ◎ 各會大事紀(109年4月至8月) AETU 28期會刊(109.12) by aetu2011
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2021-01-05
110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為月薪24,000元 ; 時薪調整為160元
110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為月薪24,000元 ; 時薪調整為160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網址:https://www.bli.gov.tw/0005475.html)第1級月投保薪資金額由23,800元修正為24,000元,雇主應依修正後之分級表規定為員工申報月投保薪資。如果勞工朋友對您的投保薪資有相關疑問,可向勞保局洽詢(電話:23961266)或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網址:https://edesk.bli.gov.tw/na/)
2020-04-19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方案
親愛的會員,您好: 政府為協助受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影響勞工,針對無雇主的自營業者提出薪資補貼方案。會員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即可申請1.具中華民國國籍。2.109年3月31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且申請補貼時仍於職業工會加保中。3.109年3月之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2萬4仟元(含)以下。4.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新臺幣40萬8仟元)。5.未請領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會員申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的勞工生活補貼,需要1.填寫申請書2.檢附申請人本人名義的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3.郵寄至900屏東市德豐街106號1樓/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收相關網頁連結如下: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5359/
2017-11-05
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當選名單
親愛的會員,大家好:感謝您歷年來對工會的支持與熱心參與,本會依據第二屆第四次會員大會決議,辦理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已於106年10月31日(二)前完成票選,本會訂於106年12月10日(日)召開「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第三屆理監事選舉」,屆時務必參與會議。當選名單,如附件
2017-10-03
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第三屆會員代表選舉
親愛的會員,大家好: 感謝您歷年來對工會的支持與熱心參與,本會依據第二屆第四次會員大會決議,擬辦理會員代表大會。訂於106年10月19日(五)前完成提名,若您也願意成為會員代表,歡迎與我們聯繫!並於106年10月23-10月30日期間為「第三屆會員代表選舉」,此次選出的會員代表,將參加「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第三屆理監事選舉」。會員代表提名 時 間:106年10月19日(四)12:00前 聯絡方式:1.電話:0970-997-131 2.E-mail:pingdongkid@gmail.com 聯 絡 人:蔡秀霞 歡迎自我推薦或互相推薦(但限本會會員)會員代表選舉期程 活動時間:106年10月23-10月30日 活動對象:本會會員 活動內容:會員代表選舉會員代表選舉方式106年10月20日寄出選票,會員於10月30日前寄回(郵戳為憑),以利票務工作 理事長 郭明旭 暨 全體理監事 敬邀
2017-04-23
第2類被保險人投保金額申報下限及第3類被保險人投保金額,自106年7月1日起調整為24,000元
有關第2類被保險人投保金額申報下限及第3類被保險人投保金額,自106年7月1日起調整為24,000元,業經本署於106年4月24日公告在案,請查照。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6條第1項第5款規定,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按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之投保金額分級表第六級起申報,並於上開投保金額分級表生效後,全國各公、民營事業機構受僱者月平均投保金額之成長率,每次累積達百分之四點五時,由保險人公告,自次年元月起,按原月投保金額對應等級調高一級。 依規定原應自106年1月1日起調高一級,衛生福利部考量職業工會預收保險費之實務作業,同意延緩6個月,本署爰依規定辦理上開被保險人投保金額下限調整為24,000元,並自106年7月1日生效。
2016-11-09
106年1月1日起 基本工資調漲至21,009元;時薪調漲至133元
自106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20,008元調整至21,009元,調升1,001元,調幅5%;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至133元,總計調升13元,總調幅10%。
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
2020-10-27
非營利幼兒園:家長的第 3 種托育選擇、以人為本的教育實踐、跨世代的好投資
好文來源:https://rightplus.org/2020/10/27/non-profit-preschool-1/Right Plus 多多益善 2020-10-27 by 黃愉婷 活動主題:非營利幼兒園 5 年推動成果與展望:以人為本的照顧實踐與借鏡地點: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 101 會議室時間:9/24(四)10:00-16:45、9/25(五)9:30-12:45與談人:請參考論壇議程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拋棄慣常的簿本跟教條,2-6 歲的學齡前教育還可以怎麼做?目前坊間 3 種類型的幼兒園(註 1)中,除了公立與私立幼兒園,還有 2012 年上路施行的非營利幼兒園。(註 2)非營利幼兒園欲實踐的是「以人為本」、「社區互動/共融」等精神,是家長在搶不到又缺乏彈性的公幼、昂貴又良莠不齊的私幼之外,第 3 種新興的托育選擇。 老幼共融:理解老幼差異、學會照顧自己與他人高雄的鳳山社區自治非營利幼兒園成立於 2013 年,由彭婉如基金會所承接,由於幼兒園位於五甲社會福利服務館內,同一棟樓還設有社區發展協會、老人日照中心,以及身心障礙庇護工坊。為了培養幼兒園的孩子認識多元文化、尊重差異,並練習關懷社區與生活周遭的人事物,幼兒園運用了先天地理位置,結合社工、老師、社福等資源,規畫一系列漸進式的互動課程,讓孩子從帶日照中心的阿公阿嬤散步開始,到和阿公阿嬤一起玩桌遊、一起製作餐點、一起過大小節慶等。示意圖/非營利幼兒園 幼兒園的角色,就是引導孩子們從互動經驗中,看見阿公阿嬤的需求並理解老幼差異──有慢性病的阿公不能吃這個和那個;踽踽獨行的阿嬤膝蓋不好,需要攙扶;患有失智症的爺爺一下子就忘了自己介紹過的名字,得多講幾遍;活動進行到一半,奶奶就睡著了,原來是因為年紀大了,精神不濟⋯⋯最後,幼兒園要舉辦畢業典禮了,孩子與日照中心的長輩都對彼此依依不捨,園方更以惜別會的方式和小朋友們一起練習說再見。這樣的方式不僅無形中培養孩子尊重與體諒、練習覺知他人感受,長者也因此獲得陪伴。 障礙共融:差異不是問題,學會自主生活天主教伯利恆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的臺南慈母非營利幼兒園,更配合基金會執行早療的需求,實施融合教育,招收 2-5 歲的一般生與身障幼兒,提供兩者豐富的互動學習機會。目前慈母園內共有 80 名一般生、9 名特教生,以及 17 名發展遲緩學生,並配置 11 名班級老師與 4 名助理員。 融合班級的教學要能落實,需要各層面的「合理調整」,包括物理/社會環境、教育素材、活動、特殊器材、同儕與成人的支持等。例如於廁所加裝扶手、製作收拾書包的流程圖,訓練腦性麻痺的孩子不需要倚賴他人協助,學習自主如廁、收拾。其實,一般生在學習階段,也容易「做一忘二」(完成第一步驟,就忘記下一個步驟),這樣的流程圖可說是一種通用設計。圖/陳惠鈴提供 慈母非營利幼兒園園長陳惠鈴更分享,園中有個視障孩子同時患有甲狀腺問題,體型格外嬌小,身高僅 80 公分、體重 7 公斤,老師於是請校工協助,手動為桌椅「穿上高跟鞋」,以便符合他的體型,且無須使用矮人一截的桌子,更可以與他人共用桌子,墊高的桌子也能給特別高大或是輪椅族的孩子使用。而必須用雙手控制助行器行走的水腦症孩子,也想跟同學一起玩「用布傳球」的遊戲,老師就將布的一角繫在助行器上,讓他不需他人協助也能與同學同樂;玩凌波舞的時候,老師正苦惱使用助行器的孩子無法後仰通過竹竿,小朋友已經發揮創意,決定一起抬高竹竿,讓身障同學也能享受樂趣。丟沙包遊戲中,必須手握沙包丟到對面玩伴的桶子裡,有的孩子甚至主動靠近握力與投擲能力較弱的腦麻孩子,縮短他的沙包投擲距離,讓腦麻同學一起玩樂,孩子們也能獲得成功經驗,增加自信。圖/陳惠鈴提供 h圖/陳惠鈴提供 對陳惠鈴而言,她始終相信慈母幼兒園創辦者甘惠忠神父所言:「沒有特殊的教育(特教),教育為的是所有的孩子,因為每個孩子都是特別的。」非營利幼兒園貫徹的共融精神也是如此,不僅再次印證「養大一個孩子需要傾全村之力」,更體現了孩子也是全村的一員,重視孩子主體性的教育,才能將童年還給孩子,成為他們好好長大的養分。 公幼難搶無彈性、私幼昂貴良莠不齊早年由於公私立幼兒園比例懸殊(公私幼比約 3:7),家長若想選擇學費較便宜的公幼,得排隊搶名額才有機會進入公幼,且公幼收托時間較無彈性,下課時間早、寒暑假又不收托,若確定要進公幼,家長得先克服下課接送與寒暑假托育的問題。而營利性的私幼比公幼更彈性,不僅接受課後延托,也不放寒暑假。然而私幼收費較公幼高昂許多,且雖然課程與教學方式多元,品質卻良莠不齊。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私幼未符合法規而受裁罰的情形,遠多於公幼。Photo by Gautam Arora on Unsplash 不僅如此,私幼雖收取高額學費,其中只領得到法定最低薪資的教保員,卻得肩負高工時的勞動條件;學界也批評,在市場機制運作下,私幼的課程往往過度營利化,才藝、競賽、超前學習樣樣來,偏離學前教育「希望孩子身心穩定發展」的核心價值。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目前全臺 242 所非營利幼兒園由不同的基金會、協會或學校辦理,承辦法人懷著自身的組織使命,與幼兒園透過制度結合,往往能在教保現場激盪出多元而燦爛的光芒。 非營利幼兒園,家長的第 3 種托育選擇政府為了回應民間的期待,於 2011 年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其中第 9 條明訂設立非營利幼兒園的法源依據,而 2012 年《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接續著上路,政府與民間共同辦理的「非營利幼兒園」正式成為家長們第 3 種幼兒托育選擇。ht圖/「我要非營利幼兒園」懶人包 截至目前為止,全臺約有 242 所非營利幼兒園,相較於 105 學年度的 50 所、106 學年度的 77 所、107 學年度的 125 所,可說是穩定成長。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從國際經驗可以發現,公共化教保服務能有效減輕年輕雙薪家庭的負擔,對少子女化的社會來說,無疑是一項正向的政策工具。許麗娟更說,政府推動「擴大化公共教保服務」是為了「減輕家長負擔」,原本預計於 8 年內(2017-2024 年)增設公共化幼兒園 3000 班,「但是 2018 年到現在已經建置 1551 班,以每年增設 500 班的效率看來,可望於 2023 年提前完成 3000 班的目標。」非營利幼兒園除了平價、能讓家長安心托育,也強調「以人為本」、「社區互動/共融」,讓孩子獲得成長真正所需的養分。在幼教領域服務 30 年的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理事長許玉齡表示,家長們之所以為了幼教名額搶破頭,無非是為了好的品質,反過來說,若能將好品質拓展到各類別的幼兒園,收入優渥的家長也許不需擠公幼窄門,幼兒園的資源分配或能更合理。教育應以孩子為主體,成就跨世代的好投資但何謂「好品質」?「教育不是設備競賽,不一定需要漂亮豪華的場域,更不是服務業。」許玉齡表示,孩子需要的是願意溫暖陪伴、耐心等待他們成長的環境,甚至能到鄰近社區互動,認識自己生活的地方,「學前教育不是為了服務家長,而是與家長攜手培育未來的人才。」許玉齡說,過去填鴨式教育的觀念必須轉變,教育才能有所突破。輔大社會系副教授石易平分享一則似乎很常聽見的親身故事:一位身為家長的朋友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就讀大班的 5 歲孩子寫注音作業寫得既吃力又挫折,並詢問臉友們「該如何是好?」石易平說,其實這樣的挫折並非孩子不夠努力,而是因為學齡前幼兒骨骼與肌肉還在發展,不適合握筆,且他們現階段的認知發育也不適合學習抽象符號(注音)。更嚴重的是,「當我們要小孩寫注音符號時,可能正在剝奪他探索世界的機會。」因為超齡的學習內容不僅身體發育跟不上,未來上小學時,也可能因為早就學會了而對學習失去耐心與成就感。石易平直指孩子在幼兒園發生的問題核心,很多時候來自大人。小孩充滿壓力的寫著注音,你卻告訴他「有壓力才會成長」,其實已是間接表達了這樣的作業並非合理要求。Photo credit: 頭家國民小學 Tuojia Elementary School on Visual Hunt / CC BY-NC-SA 或是當小孩抱怨午餐難吃,你卻告訴他「團體生活本來就是這樣」,並拒絕跟老師、校方反映,其實是在傳達「公共生活能夠看起來如常,是因為某些人忍耐。」石易平說:「但事實是,要與他人共同生活,就必須學習溝通。我們習慣以大人的秩序為秩序,然而,教育應以孩子為主體。」美國經濟學家詹姆士・赫克曼(J. Heckman)的研究也告訴所有「不想輸在起跑點」的家長們:童年階段若能強化非認知能力,如強烈的企圖心、良好的態度、自我控制力、毅力、社交能力、洞察判斷力等「軟技巧」,對孩子未來有長期而穩定的正面影響。此外,美國密西根幼兒園的研究計畫也發現,如果將弱勢兒童分配到關注力較高,且為家長提供密集學習幫助的班級,他們長大後學業成就會比較好、犯罪率也較低。「換句話說,高品質的幼教對國家來說是『跨世代的好投資』,因為它將造就健康、有成就感的成人,並教養出同樣健康、成功的下一代。」石易平說。註 1:雙軌整併後的幼兒園民國 101 年臺灣施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在此之前,幼兒托育採雙軌制,由「托兒所」收托 2-6 歲的幼兒,配置教保人員,地方主管機關是社會局、中央是衛福部;另有「幼稚園」收托 4-6 歲的幼兒,每班配置 2 名教師,主管機關是教育部、地方上是教育局。101 年後,托兒所與幼稚園雙軌合併,稱為「幼兒園」,中央主管機關統一為教育部,地方則是各地方政府,收托 2-6 歲學齡前幼童。註 2:臺灣幼兒園的 3 種型態(1)公立幼兒園:由政府提供經營資金、場地與人事費用等,國/市/鄉/鎮立皆有,且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必須優先招收低收、中低收、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者子女與特殊境遇家庭等幼兒。(2)私立幼兒園:由私人籌備設立,自訂收費機制,每一間私立幼兒園的特色、師資與費用差異較大。2018 年 8 月 1 日衛福部托育準公共化政策上路,為了提供家長更多平價的托育選擇,開放符合要件的私幼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以原有營運方式向家長收取每月最多 4500 元的費用,差額由政府補助。(3)非營利幼兒園:建立於「公私協力」概念下,由政府無償提供土地、建物、設備等,並委託公益法人經營,並由政府與家長共同分攤托育費用,家長每月僅需繳納約 3500 元的費用。此外,由於不以營利為目的,當年所得必須投入下一年度的幼兒園經營上。 公立幼兒園 私立幼兒園 非營利幼兒園 經營單位 政府 私人 公益法人 數量(截至 108 學年度) 2459 所 4106 所(含1262 所準公共化幼兒園) 242 所 收費 約 2500 元/月 不包含課後延托費 7500-25000 元/月 註冊、教材、才藝費用另計 3500 元/月 各縣市政府分攤比例不一 收托時間 部分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無收托 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可收托 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可收托 娃娃車 無 有 部分有 師生比 符合法規 不一定 符合法規 師資 合格教保人員 待遇最好、人員穩定 部分師資不合格 低薪高工時、流動率高 合格教保人員 必須符合法定薪資表 教學方式 主題 + 角落(學習區)統整教學 蒙式、主題、分科、才藝等五花八門 主題 + 角落(學習區)統整教學、社區互動 品質管理 每 5 年基礎評鑑 每 5 年基礎評鑑 每學期到園檢查 2 次 每學年績效考評 每 5 年基礎評鑑 報名時間 每年 4-5 月 依照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原所公告 隨時可入園 每年 5-6 月 依照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原所公告 資料來源/全國教保資訊網、教育部、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2020-10-27
非營利幼兒園:家長的第 3 種托育選擇、以人為本的教育實踐、跨世代的好投資
好文來源:https://rightplus.org/2020/10/27/non-profit-preschool-1/Right Plus 多多益善 2020-10-27 by 黃愉婷 活動主題:非營利幼兒園 5 年推動成果與展望:以人為本的照顧實踐與借鏡地點: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 101 會議室時間:9/24(四)10:00-16:45、9/25(五)9:30-12:45與談人:請參考論壇議程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拋棄慣常的簿本跟教條,2-6 歲的學齡前教育還可以怎麼做?目前坊間 3 種類型的幼兒園(註 1)中,除了公立與私立幼兒園,還有 2012 年上路施行的非營利幼兒園。(註 2)非營利幼兒園欲實踐的是「以人為本」、「社區互動/共融」等精神,是家長在搶不到又缺乏彈性的公幼、昂貴又良莠不齊的私幼之外,第 3 種新興的托育選擇。 老幼共融:理解老幼差異、學會照顧自己與他人高雄的鳳山社區自治非營利幼兒園成立於 2013 年,由彭婉如基金會所承接,由於幼兒園位於五甲社會福利服務館內,同一棟樓還設有社區發展協會、老人日照中心,以及身心障礙庇護工坊。為了培養幼兒園的孩子認識多元文化、尊重差異,並練習關懷社區與生活周遭的人事物,幼兒園運用了先天地理位置,結合社工、老師、社福等資源,規畫一系列漸進式的互動課程,讓孩子從帶日照中心的阿公阿嬤散步開始,到和阿公阿嬤一起玩桌遊、一起製作餐點、一起過大小節慶等。示意圖/非營利幼兒園 幼兒園的角色,就是引導孩子們從互動經驗中,看見阿公阿嬤的需求並理解老幼差異──有慢性病的阿公不能吃這個和那個;踽踽獨行的阿嬤膝蓋不好,需要攙扶;患有失智症的爺爺一下子就忘了自己介紹過的名字,得多講幾遍;活動進行到一半,奶奶就睡著了,原來是因為年紀大了,精神不濟⋯⋯最後,幼兒園要舉辦畢業典禮了,孩子與日照中心的長輩都對彼此依依不捨,園方更以惜別會的方式和小朋友們一起練習說再見。這樣的方式不僅無形中培養孩子尊重與體諒、練習覺知他人感受,長者也因此獲得陪伴。 障礙共融:差異不是問題,學會自主生活天主教伯利恆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的臺南慈母非營利幼兒園,更配合基金會執行早療的需求,實施融合教育,招收 2-5 歲的一般生與身障幼兒,提供兩者豐富的互動學習機會。目前慈母園內共有 80 名一般生、9 名特教生,以及 17 名發展遲緩學生,並配置 11 名班級老師與 4 名助理員。 融合班級的教學要能落實,需要各層面的「合理調整」,包括物理/社會環境、教育素材、活動、特殊器材、同儕與成人的支持等。例如於廁所加裝扶手、製作收拾書包的流程圖,訓練腦性麻痺的孩子不需要倚賴他人協助,學習自主如廁、收拾。其實,一般生在學習階段,也容易「做一忘二」(完成第一步驟,就忘記下一個步驟),這樣的流程圖可說是一種通用設計。圖/陳惠鈴提供 慈母非營利幼兒園園長陳惠鈴更分享,園中有個視障孩子同時患有甲狀腺問題,體型格外嬌小,身高僅 80 公分、體重 7 公斤,老師於是請校工協助,手動為桌椅「穿上高跟鞋」,以便符合他的體型,且無須使用矮人一截的桌子,更可以與他人共用桌子,墊高的桌子也能給特別高大或是輪椅族的孩子使用。而必須用雙手控制助行器行走的水腦症孩子,也想跟同學一起玩「用布傳球」的遊戲,老師就將布的一角繫在助行器上,讓他不需他人協助也能與同學同樂;玩凌波舞的時候,老師正苦惱使用助行器的孩子無法後仰通過竹竿,小朋友已經發揮創意,決定一起抬高竹竿,讓身障同學也能享受樂趣。丟沙包遊戲中,必須手握沙包丟到對面玩伴的桶子裡,有的孩子甚至主動靠近握力與投擲能力較弱的腦麻孩子,縮短他的沙包投擲距離,讓腦麻同學一起玩樂,孩子們也能獲得成功經驗,增加自信。圖/陳惠鈴提供 h圖/陳惠鈴提供 對陳惠鈴而言,她始終相信慈母幼兒園創辦者甘惠忠神父所言:「沒有特殊的教育(特教),教育為的是所有的孩子,因為每個孩子都是特別的。」非營利幼兒園貫徹的共融精神也是如此,不僅再次印證「養大一個孩子需要傾全村之力」,更體現了孩子也是全村的一員,重視孩子主體性的教育,才能將童年還給孩子,成為他們好好長大的養分。 公幼難搶無彈性、私幼昂貴良莠不齊早年由於公私立幼兒園比例懸殊(公私幼比約 3:7),家長若想選擇學費較便宜的公幼,得排隊搶名額才有機會進入公幼,且公幼收托時間較無彈性,下課時間早、寒暑假又不收托,若確定要進公幼,家長得先克服下課接送與寒暑假托育的問題。而營利性的私幼比公幼更彈性,不僅接受課後延托,也不放寒暑假。然而私幼收費較公幼高昂許多,且雖然課程與教學方式多元,品質卻良莠不齊。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私幼未符合法規而受裁罰的情形,遠多於公幼。Photo by Gautam Arora on Unsplash 不僅如此,私幼雖收取高額學費,其中只領得到法定最低薪資的教保員,卻得肩負高工時的勞動條件;學界也批評,在市場機制運作下,私幼的課程往往過度營利化,才藝、競賽、超前學習樣樣來,偏離學前教育「希望孩子身心穩定發展」的核心價值。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目前全臺 242 所非營利幼兒園由不同的基金會、協會或學校辦理,承辦法人懷著自身的組織使命,與幼兒園透過制度結合,往往能在教保現場激盪出多元而燦爛的光芒。 非營利幼兒園,家長的第 3 種托育選擇政府為了回應民間的期待,於 2011 年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其中第 9 條明訂設立非營利幼兒園的法源依據,而 2012 年《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接續著上路,政府與民間共同辦理的「非營利幼兒園」正式成為家長們第 3 種幼兒托育選擇。ht圖/「我要非營利幼兒園」懶人包 截至目前為止,全臺約有 242 所非營利幼兒園,相較於 105 學年度的 50 所、106 學年度的 77 所、107 學年度的 125 所,可說是穩定成長。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從國際經驗可以發現,公共化教保服務能有效減輕年輕雙薪家庭的負擔,對少子女化的社會來說,無疑是一項正向的政策工具。許麗娟更說,政府推動「擴大化公共教保服務」是為了「減輕家長負擔」,原本預計於 8 年內(2017-2024 年)增設公共化幼兒園 3000 班,「但是 2018 年到現在已經建置 1551 班,以每年增設 500 班的效率看來,可望於 2023 年提前完成 3000 班的目標。」非營利幼兒園除了平價、能讓家長安心托育,也強調「以人為本」、「社區互動/共融」,讓孩子獲得成長真正所需的養分。在幼教領域服務 30 年的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理事長許玉齡表示,家長們之所以為了幼教名額搶破頭,無非是為了好的品質,反過來說,若能將好品質拓展到各類別的幼兒園,收入優渥的家長也許不需擠公幼窄門,幼兒園的資源分配或能更合理。教育應以孩子為主體,成就跨世代的好投資但何謂「好品質」?「教育不是設備競賽,不一定需要漂亮豪華的場域,更不是服務業。」許玉齡表示,孩子需要的是願意溫暖陪伴、耐心等待他們成長的環境,甚至能到鄰近社區互動,認識自己生活的地方,「學前教育不是為了服務家長,而是與家長攜手培育未來的人才。」許玉齡說,過去填鴨式教育的觀念必須轉變,教育才能有所突破。輔大社會系副教授石易平分享一則似乎很常聽見的親身故事:一位身為家長的朋友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就讀大班的 5 歲孩子寫注音作業寫得既吃力又挫折,並詢問臉友們「該如何是好?」石易平說,其實這樣的挫折並非孩子不夠努力,而是因為學齡前幼兒骨骼與肌肉還在發展,不適合握筆,且他們現階段的認知發育也不適合學習抽象符號(注音)。更嚴重的是,「當我們要小孩寫注音符號時,可能正在剝奪他探索世界的機會。」因為超齡的學習內容不僅身體發育跟不上,未來上小學時,也可能因為早就學會了而對學習失去耐心與成就感。石易平直指孩子在幼兒園發生的問題核心,很多時候來自大人。小孩充滿壓力的寫著注音,你卻告訴他「有壓力才會成長」,其實已是間接表達了這樣的作業並非合理要求。Photo credit: 頭家國民小學 Tuojia Elementary School on Visual Hunt / CC BY-NC-SA 或是當小孩抱怨午餐難吃,你卻告訴他「團體生活本來就是這樣」,並拒絕跟老師、校方反映,其實是在傳達「公共生活能夠看起來如常,是因為某些人忍耐。」石易平說:「但事實是,要與他人共同生活,就必須學習溝通。我們習慣以大人的秩序為秩序,然而,教育應以孩子為主體。」美國經濟學家詹姆士・赫克曼(J. Heckman)的研究也告訴所有「不想輸在起跑點」的家長們:童年階段若能強化非認知能力,如強烈的企圖心、良好的態度、自我控制力、毅力、社交能力、洞察判斷力等「軟技巧」,對孩子未來有長期而穩定的正面影響。此外,美國密西根幼兒園的研究計畫也發現,如果將弱勢兒童分配到關注力較高,且為家長提供密集學習幫助的班級,他們長大後學業成就會比較好、犯罪率也較低。「換句話說,高品質的幼教對國家來說是『跨世代的好投資』,因為它將造就健康、有成就感的成人,並教養出同樣健康、成功的下一代。」石易平說。註 1:雙軌整併後的幼兒園民國 101 年臺灣施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在此之前,幼兒托育採雙軌制,由「托兒所」收托 2-6 歲的幼兒,配置教保人員,地方主管機關是社會局、中央是衛福部;另有「幼稚園」收托 4-6 歲的幼兒,每班配置 2 名教師,主管機關是教育部、地方上是教育局。101 年後,托兒所與幼稚園雙軌合併,稱為「幼兒園」,中央主管機關統一為教育部,地方則是各地方政府,收托 2-6 歲學齡前幼童。註 2:臺灣幼兒園的 3 種型態(1)公立幼兒園:由政府提供經營資金、場地與人事費用等,國/市/鄉/鎮立皆有,且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必須優先招收低收、中低收、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者子女與特殊境遇家庭等幼兒。(2)私立幼兒園:由私人籌備設立,自訂收費機制,每一間私立幼兒園的特色、師資與費用差異較大。2018 年 8 月 1 日衛福部托育準公共化政策上路,為了提供家長更多平價的托育選擇,開放符合要件的私幼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以原有營運方式向家長收取每月最多 4500 元的費用,差額由政府補助。(3)非營利幼兒園:建立於「公私協力」概念下,由政府無償提供土地、建物、設備等,並委託公益法人經營,並由政府與家長共同分攤托育費用,家長每月僅需繳納約 3500 元的費用。此外,由於不以營利為目的,當年所得必須投入下一年度的幼兒園經營上。 公立幼兒園 私立幼兒園 非營利幼兒園 經營單位 政府 私人 公益法人 數量(截至 108 學年度) 2459 所 4106 所(含1262 所準公共化幼兒園) 242 所 收費 約 2500 元/月 不包含課後延托費 7500-25000 元/月 註冊、教材、才藝費用另計 3500 元/月 各縣市政府分攤比例不一 收托時間 部分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無收托 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可收托 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可收托 娃娃車 無 有 部分有 師生比 符合法規 不一定 符合法規 師資 合格教保人員 待遇最好、人員穩定 部分師資不合格 低薪高工時、流動率高 合格教保人員 必須符合法定薪資表 教學方式 主題 + 角落(學習區)統整教學 蒙式、主題、分科、才藝等五花八門 主題 + 角落(學習區)統整教學、社區互動 品質管理 每 5 年基礎評鑑 每 5 年基礎評鑑 每學期到園檢查 2 次 每學年績效考評 每 5 年基礎評鑑 報名時間 每年 4-5 月 依照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原所公告 隨時可入園 每年 5-6 月 依照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原所公告 資料來源/全國教保資訊網、教育部、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2020-10-22
弱弱相殘下的幼兒園加裝監視器
蘋果日報 讀者投書 2020/10/14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010 ... MK4FQY3ZHJHJY24LQYFW4GCU/ 強制幼兒園全面裝設監視器,能否作為解決兒虐問題的策略?引發爭論。示意圖,非本文所指個案。資料照片 林綠紅、簡瑞連、李庭欣/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成員昨天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聯合多位立委舉行記者會,呼籲外界重視兒虐問題,除了建議應立即檢討通報流程,最引人注意的訴求是,強制幼兒園全面裝設監視器,以作為解決兒虐問題的策略。台灣是個監視器大國,街頭巷尾到處布滿監視器,雖然多數民眾都深知監視器與改善治安之間關係薄弱,但有總比沒有好。教保、托育機構加裝監視器的訴求,在這樣的思考脈絡上似乎也少見有人反對,民意代表莫不爭相表態支持。但如果回過頭檢視裝設監視器與提升托育或教保品質,或確保幼兒安全、避免兒虐的初衷,難道不覺得奇怪嗎?眾所周知,監視器的作用僅能作為後續的證據保全之用,對於事前預防兒虐一點幫助都沒有。那為什麼這個議題不斷的被提出,彷彿裝設了監視器像防兒虐的萬靈丹一般?這其中恐怕有更難解的結構問題在後面。贏得掌聲但未解決問題 托盟與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於本周開始進行「募集!!托育現場鬼故事」的匿名調查,邀請第一線的托育人員當「爆料者」,不等別人踢爆,而是親自揭露各種托育現場違法狀況。雖然調查目前仍在進行中,但從目前已回收的百份回應中可知,照顧現場只能用「苦不堪言」來形容。依現行規定,3歲以上班級的人力比1:15,但老師提到:「人手嚴重不足,2位老師2:30,一班25位新生,5、6個哇哇大哭,一個吐滿地、一個尿滿地、還有翻倒湯的……根本是老師的地獄。」雖是合法的師生比,但合法不一定合理,對許多第一線幼教人員來說,都是硬撐下來的。更何況,並非每間園所都奉公守法,一個又一個幼保人寫下:「一個老師帶25至28個大班孩子」、「委員來了,藏小孩」,道出超收這個在同行中不能公開言說,但其實人盡皆知的祕密。這麼多年來,教保人員向社會訴說「低薪、高工時、高情緒壓力、缺少支持」,但盼不到系統性的改革。眼見政府缺乏有效的管理,卻又將經費挹注入勞動條件堪慮的私幼,迫使束手無策的家長自力救濟僅剩下訴求「全面裝設監視器」。而民意代表更順理成章,接起這個最便宜,且也是最容易贏得掌聲的訴求。但是,我們能不能期待立委等民意代表做些更困難的事情?仔細檢視幼教機構裝設監視器的議題後面,其實是個弱弱相殘的結構問題。故事發生在沒有被善待的教保、托育人員、需要照顧的幼兒與焦慮至極的家長之間。監視器拍下了孩子受的傷,卻拍不到這些現場內外苦不堪言的老師與家長。如果不從根本解決這些托育人員所承受的苦難,托育品質無法提升,孩子又要如何被善待?家長如何放心?這個負向循環的死結,不會因為一組監視器可以解決,而是需要政府強烈的信念與決心:推動平價、普及、優質的公共教保、托育,檢討現行照顧比的合適性,以及提升幼兒照顧現場的勞動條件。最後,也呼籲重視兒童權益的團體夥伴們,除了重視憾事發生後的保全證據與責任釐清外,也能一起推動預防措施,同時更全面的爭取兒童權益,例如,還給孩子零體罰的童年,並留意監視器帶來的網路資安、隱私權的議題。達成上述每個訴求都不容易,但每個孩子都值得被好好保護及對待,照顧孩子的大人們,也是。在少子女化的台灣,互信、平等、良善的托育關係尤其是解決育兒壓力與催生的關鍵! 發佈 刪除 編輯此分類 修改10-12 當幼教體系強迫「透明」,我們會看見什麼?...
2020-10-14
當幼教體系強迫「透明」,我們會看見什麼?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9989獨立評論@天下 讀者投書 作者 王俐文 2020-10-08托嬰中心及幼兒園不當管教問題接連被踢爆,用監視器或公開裁罰等手段,真的能有效杜絕嗎?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我兒子明明是男生老師卻讓他穿女裝,我覺得我的孩子遭受不當對待!」「男性教保員一直用手摸我的小孩,親他,還拉著小孩的手摸他的臉,真的好噁心!」「園長說現在的老師很難請,稍有壓力就喊著不做,對老師要多體諒,但我只是要求我的孩子在學校能被專業的對待。」「我真的不想當恐龍家長,我也一直很努力忍耐試著體諒,和學校通話溝通都保持理性,但看到孩子受傷的模樣,就像刀一樣在割我的心!」孩子就讀的學校安全嗎?還是長期內外不一致?孩子在學校吃的跟家長手上的那份菜單一樣嗎?老師在家長面前與在孩子面前是兩個樣子?托嬰中心及幼兒園不當管教問題接連被踢爆,當校園脫去掩飾隱密的外衣,與家庭期待坦誠相見時,究竟會自曝弱點還是贏得掌聲?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月2日新訂定了《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辦法中除了強制規範托嬰中心的錄影存檔時間,更將應裝設監視器的區域明確列出,並史無前例地將「無死角」三個字放入法源中。這除了增加如影隨行的環境壓力,對於現場多為女性的托嬰從業人員來說,也意味著這是一份分分秒秒都不能鬆懈的工作。3月,時力立委王婉諭召開記者會針對《兒少法》、《幼照法》提出修法訴求,重點包括由中央政府建立托嬰中心資訊揭露平台、提升裁罰範圍等等。到了8月,教育部及衛福部進一步全面公開裁罰紀錄,使這些違法的托嬰中心及幼兒園更加無所遁形。但令人不解的是,訴求期間,不當管教的案例仍舊一直發生。監視器或公開裁罰,真的能杜絕或減少不當管教問題嗎?消極等待問題發生、再透過法律處罰,是否只是在撫慰人心?這真的是我們要的嗎? 從來沒有人教過我,怎麼避免踩到不當管教這條線 對於家長來說,聽到「裁罰」這兩個字,心裡面普遍會聯想到「超收」、「不當管教」;對於政府來說,「裁罰」這兩個字,好像表示自己已經做出處置,應盡的責任已了;對於多數民眾來說,只要是被公告裁罰的托嬰中心或幼兒園,不管違規的項目是什麼,自公告開始就立刻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被貼上「惡質幼兒園」、「恐怖托嬰中心」之類的標籤。可是,學前幼兒教育從來不是只有學校的事,更多時候是政府、學校和家庭三方的事。彼此間若和諧穩定,對學前幼兒學習成長才有錦上添花的作用;若大家只是各自表述,沒有說清楚各自的想像與需求,也可能會讓家校間容易產生矛盾及誤解。我認為,學前教育機構未來若避免不了透明化所產生的壓力,「人性化管理」就更加重要。因為學前教育是少數高密度的人管人互動產業──「政府管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管園長、園長管老師、老師管孩子」,過於制式化及一廂情願的規範,只會讓學前教育機構無法脫離「違反規範」的夢魘。而面對不當管教問題,更應該全面檢討:我們的學前師資培育在今時今日究竟缺少了什麼?不要讓證照變成只是資格象徵,而非專業認同! 走在鋼索上的幼教人,職場處處是陷阱 檢視全國教保資訊網公開裁罰紀錄,可發現幾種狀況:第一種可說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園所超收費用,處分最低是新台幣6,000元。而這樣被罰的園所,還真的為數不少。探究原因,多是無法因應所需要的各項成本,導致許多園所檯面上下收費不一致。以私校為例,一間園所一旦立案費用核定,往後不管幾年,想再調費幾乎不太可能。這樣的狀況導致私校老師長期薪資低落,品質無法兼顧。第二種則是「以量制價,人情壓力」,園所超收人數,處分最低也是新台幣6,000元。很多園所會超收,都是因為要想辦法增加收入,以彌補前述無法調整收費的缺口。也有可能老師臨時請假、人手短缺,或者面對人情壓力,不得不多放小孩入園。曾有案例是老師臨時因輕微流產,一段時間無法來上班,在班上少一位老師的狀態下,即便入班協助的園長具教師身份,但仍屬違反師生比規範的超收狀況。另一個案例則是有幼稚園被檢舉「孩子無法進到該校就讀」,教育局來電請園長妥善處理,避免引起糾紛。但是,教育局不是應該在沒有名額的狀況下直接拒絕此類陳情嗎?主管機關將來自家長的壓力轉嫁給幼兒園,已然形成一種職場霸凌。第三種開罰,屬於「法條定義模糊不清」。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6條中明列「體罰: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不當管教: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但怎麼樣叫體罰?怎麼樣叫不當管教?判定界線在哪裡?同樣都是對孩子的身心靈造成傷害,但卻有天差地別的處置方式。以裁罰記錄來看,多數都是以不當管教收案,這樣是否容易產生裁罰認定過輕的現象?第四種開罰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異動核報超出30日,是幼兒園最容易受罰的一項,處分也高達新台幣5萬元。聽過的一個案例,雖然新老師到職必須在30天內完成備查文件核報,但幼兒園老師多為女性,其在校工作時間也是正常醫院體檢時間,下班後還得兼顧家庭,再加上現階段學前教育師資短缺極為嚴重,園長和行政人員卻礙於規範無法入班代課,老師離班又會造成「超收」問題……以至於在時間有限的狀況下,要等體檢完再等報告出爐,多是趕在最後一秒壓線送件。所以在裁罰名單中,此項受罰比例也比其他項目來得高。最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最後這項「異動核報」僅屬於行政疏失,但以罰金來看幾乎等同體罰,甚至比不當管教、超收、超額的處份還重,在全國教保資訊網公開裁罰紀錄中,也跟體罰、不當管教、超收、超額等項目並列在公開裁罰紀錄的行列。這樣的公告是否具備公平性?這樣的裁罰又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透明是改變的契機,能看見才是校園安全的保護罩 我們都知道,教育應該是賞罰分明,給予正面激勵,但教育稽查人員卻往往用批判角度去面對底下的每間機構,彷彿每次稽查就是來找碴。長期的幼托狀況,只看當下判斷,是否有失公允?對於好的學校,又是否應該有公開且正式的獎勵?而在不當管教案例中,發現還有不少評鑑績優的機構也赫然在列,如果評鑑結果是可以「表演」出來的,那麼到底什麼才可信?近年隨著資訊科技快速演進,各行各業開始也進入透明化管理時代,學前教育更是如此。從閉鎖式的校園管理到網絡式的校園管理,要求校園更開放透明的呼聲日漸高漲,這股新勢力也讓學前教育隱藏的問題隨之曝現。或許未來聰明的學校都會搶著「為永續而脫」,因為越透明,才會越有競爭力,而這也必定掀起一波品質革命。 (作者為中華國際全齡關照教育促進會理事長,政大幼兒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2020-10-07
托嬰中心、保母家吃萊豬沒人管?幼教老師轟衛福部漠視
https://udn.com/news/story/9750/49135042020-10-06 10:57 聯合報 / 記者吳姿賢/台北即時報導美豬 台灣民間反瘦肉精毒豬聯盟、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今天在立法院舉辦記者會,要求明確規範幼兒場所不能使用萊克多巴胺美豬美牛。記者吳姿賢/攝影(以下為記者會直播之錄影,工會發言的部分自14:54開始。影片出處: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D5yd-pQJSc&t=894s)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D5yd-pQJSc&t=894s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蔣萬安等人上周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案,要求公私立托嬰、托育場所禁用萊克多巴胺食品,但遭綠委多數投票否決。教育部昨雖要求幼兒園都應使用國產牛豬,但幼兒園老師指出,0至2歲托嬰中心由衛福部管轄,目前所知沒有收到衛福部相關函文或提醒,令外界相當憂心。台灣民間反瘦肉精毒豬聯盟、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今天在立法院舉辦記者會,台北市幼兒園老師何怡寬表示,衛福部應該做完整套風險評估才可以開放萊克多巴胺美豬,這幾天幼教人員確實收到教育局轉發的教育部函文,提醒使用國產牛豬,「但怎麼挑選?我們不知道」,且也不是每個縣市都收到,第一線工作者可能資訊不夠充足。何怡寬表示,函文要求幼兒園以學校衛生安全標準去做,公幼人力資源足夠,但小的私幼機構人力不多,食材登錄工作難以落實,挑選食材也無法把關,「若有幼兒園公告用本土牛豬,但真的就是本土嗎?」也許自己採買都不確定買到什麼。政府應該提供安全的販賣場所。何怡寬強調,0到2歲托嬰是衛福部管轄,但目前所知,托嬰場所目前完全沒有收到相關訊息,當外界關注國中小、高中不能吃美豬美牛,但托嬰場所卻沒被規範,衛福部應盡快提出配套措施,或提醒居家保母、托嬰中心。全國教保產業公會理事陳惠菁表示,一月就要開放萊克多巴胺美豬,現在已經十月,卻還沒看到完整的解決方法跟配套,政府不應把全民健康變成國際地位犧牲者。教育部昨天要求各縣市幼兒園都要採用國產牛豬,但幼兒園規模不如國中小,現在愈來愈多小型幼兒園,全園可能只有60個孩子,通常都是到市場採買最快,但怎麼確定來源安全?陳惠菁說,幼兒園購買的豬肉,根本不曉得是否經過政府認證,政府也不能單方面要求幼兒園把關,而是應該從源頭管控食材,尤其幼兒園員工也不知道到哪裡購買,才能確保食品安全合格。台灣民間反瘦肉精毒豬聯盟發言人李建誠表示,有新生兒的媽媽認為,照顧小孩已經累到分身乏術,根本沒有時間了解萊克多巴胺問題,對家庭造成很大負擔;他也轉述醫師錢建文說法指出,萊克多巴胺健康風險從胎兒開始,年紀愈小風險愈大。美豬美牛
2020-06-21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第三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基層教保組織30週年回顧與展望會
台南市保育人員職業工會
2019-05-27
轉發~徵人.教保人員(大成非營利幼兒園徵聘ing)
http://dachen.etainan.org/modules/tad ... ndex.php?ncsn=1&nsn=7歡迎有興趣的教保人員一同加入大成新園地^^
2019-03-06
新成立勞動權益論壇,歡迎教保老師提出問題,線上提出線上回應!!
http://eutn.aetutw.org/modules/tad_discuss/ 論壇請由此進入
2019-01-18
YMCA誠徵教保員!
2018-12-26
本會第二屆第三次會員大會,邀請會員踴躍參加!!
親愛的會員您好:一年一度的會員大會又要召開囉!2019年是工會滿五週年的紀念,非常感謝會員持續的支持,特地舉辦餐會,邀請會員能一起前來。今年對工會有一件大事,因為承標了大成非營利幼兒園,預計108學年度運作。所以也想趁這個機會與會員報告目前的期程,以及未來當這個地點成為據點時,期許能發展共同照顧的理念並且落實。理事長 買寶玉暨全體理監事 敬邀立即線上報名【第二屆第三次會員大會暨餐會】時間/108年1月13日(日)10:30-14:00地點/好口味港式料理(台南市慶中街112號)流程/ 10:30-11:30 第二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11:30-12:00 工會承辦公辦民營進程報告 12:00-14:00 餐會報名方式/請與寶玉聯繫(0982-113296 、eutn2014@gmail.com)本次活動由於場地關係,恕不邀請非會員參加。備註/餐廳附近有【臺南日月亭五妃廟停車場】(10元/半小時,12小時最高50元)立即線上報名
2018-10-30
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培訓工作坊!!
台南幼教新起點,教保人員生涯新選擇-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培訓工作坊暨招募就業說明會-立即線上報名 幼托整合之後,幼兒園除了公立跟私立外,又生產出一個”非營利幼兒園”。到底何謂非營利幼兒園?以及有哪些核心價值?對教保人員的勞動生態會有所改善嗎? 其回歸最初的教育之心,應該讓幼兒園鄰近社區、貼近社區,家長可以安心地去工作,孩子跟社區的關係更加密切,教保人員能在一個正向的循環中得到合理的勞動對待,並能真正發揮幼教的理念。對於園所、家長幼兒、教保人員共同建立合作、互助的關係。 這不是夢想,這是所有踏進幼教圈的教保人員心中的想像,也是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一直以來在實踐的理念。我們需要更多教保工作朋友們加入,在相互合作、信任和平等的夥伴關係中,共同來陪伴社區的孩子,連結社區的資源參與其中,讓照顧工作不單只是家庭、教保工作者的事,而是社區一同協力。 假如你對於實踐這個理念有興趣,不管年齡,不論資歷,只要你懷有一顆熱情的心、保有理想性,都歡迎你參加這個工作坊。對 象:想瞭解/進入非營利幼兒園的教保服務人員、社會人士時 間:107/12/02(星期日) 09:00-17:00上課地點:台南市勞工育樂中心第一教室(台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報名費用:本會會員免費、非會員500元、學生100元(含午餐費用)備 註:本課程將申請幼兒園專業教保知能研習時數6小時,如是教保服務人員報名者,請在報名表填寫身份證字號。課 程: 12/2(日) 活動流程 08:45-09:00 報到 09:00-09:30 相見歡破冰~認識與期待、參與夥伴相互認識 09:30-09:40 休息 09:40-10:30 非營利幼兒園就業/運作說明 10:30-10:40 休息 10:40-12:00 實踐同村共養的合作.互助照顧理念 12:00-13:30 共食時間&休息 13:30-14:30 非營利幼兒園、家庭與社區的協力合作關係(一) -營造教保人員與家長的協力關係 14:30-14:40 休息 14:40-16:00 非營利幼兒園、家庭與社區的協力合作關係(二) -教保人員組織介紹及分組討論 16:00-17:00 Q&A ▇主辦單位: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協力單位:全國教保產業工會、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 屏東幼兒托育職業工會、財團法人育合春教育基金會▇講 師 群:王淑英 /財團法人育合春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簡瑞連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光武非營利幼兒園園長 黃雅雪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鳳山社區自治非營利幼兒園園長 李曼君 /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理事長、屏東四維非營利幼兒園園長 買寶玉 /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報名截止日期:107.11.28(三)▇報名方式:1.填寫報名表後可傳真(07-8150072)、E-MAIL(eutn2014@gmail.com)或本會網站(http://eutn.aetutw.org/)報名,傳送後記得來電確認喔!2.費用於當日繳費即可!但也請互相諒解,已經報名後無法前來者,請事先告知,以避免佔用了名額,讓其餘想參與的伙伴無法進來!▇聯絡方式: 聯絡人:買寶玉 電話:0982-113296 e-mail:eutn2014@gmail.com立即線上報名
2018-02-11
勞保高薪低報,雇主及人資皆被判有期徒刑!!
職場上常見勞保「高薪低報」,或稱「以多報少」,雇主習以為常,常常認為頂多就罰款了事,事實上不然!!勞保以多報少涉及很多問題,雇主和勞工都應謹慎以對,不可輕忽。從勞工而言,勞保是很重要的社會保險,投保薪資是各項保險給付重要依據,舉凡傷病、職災、生育、失能、老年,甚至死亡等,一旦被低報,雖然保費減少,可以領回的給付相對也會減少,嚴重威脅社會保險所建構的社會安全制度,特別是多數雇主都如此仿照時,將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影響社會安定。勞工工作期間投保勞工保險,雇主應負擔保費比例是百分之七十,對雇主而言,以多報少無非是想要減少保費負擔。一旦勞工發生保險事故,除了不能充分保障勞工權益之外,不足部分應由雇主補足,無法發揮風險分散的效果,反而加重雇主的責任風險,事實上是得不償失,更遑論行政上的處罰。107年開春,台南地方法院的判例(如附件檔案),將被告雇主以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人資課長處有期徒刑貳月。這個判例顯示勞保以多報少已經開始被法院認定觸犯刑法,雇主要特別注意。特別是教保人員的幼兒園職場,高工時低薪資,勞保以多報少時有所聞,歡迎教保老師們踴躍將此新聞分享給雇主。依法行政,按規定投保勞保,其實是在幫助雇主將經營成本合理化,勞保是必要成本,而且能分散勞工發生事故的風險,完全是正面功能。 作者:田晉杰(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理事)
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
2021-01-06
徵幼教師(光武非營利幼兒園)
2021-01-06
召開本會第九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
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第九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 謹訂於110年1月16日(六)中午12:00舉辦本會「第九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邀請您共襄盛舉、蒞臨指導。地點:高雄市光武非營利幼兒園行政大樓5樓(高雄市三民區光武路35號)
2021-01-05
110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為月薪24,000元 ; 時薪調整為160元
110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為月薪24,000元 ; 時薪調整為160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網址:https://www.bli.gov.tw/0005475.html)第1級月投保薪資金額由23,800元修正為24,000元,雇主應依修正後之分級表規定為員工申報月投保薪資。如果勞工朋友對您的投保薪資有相關疑問,可向勞保局洽詢(電話:23961266)或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網址:https://edesk.bli.gov.tw/na/)
2020-10-06
【勞資關係好好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勞資關係好好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即日起開放電話預約!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特聘請高雄律師公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即日起可撥打專線(07)8133980提前預約,按時到場,方便粉絲們安排行程,避免現場排隊久候,小編特別提醒,諮詢服務不限勞動法令,民刑事糾紛也可問,每次諮詢時間原則以15分鐘為限,預約後僅保留時間3分鐘喔,快來體驗吧!
2020-04-16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方案
親愛的會員們您好: 政府為協助受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影響勞工,針對無雇主的自營業者提出薪資補貼方案,只要在職業工會投保,且投保薪資2萬4000元以下、107年未達到課稅標準(40萬8千元),且未領取其他補貼,就可獲得每月補助1萬元薪資補貼,共補助3個月。 雖然自營作業者補貼方案還未公告,由於後續申請作業填表格也需要時間工會為服務會員,提前讓符合資格勞工申請,加快申請流程。會員若要申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的勞工生活補貼,除了需要填寫申請書外,也需檢附申請人本人名義的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並洽高雄巿教保人員職業工會。
2019-05-05
108年高雄市非營利教保服務人員基本救命術練研習課程來囉!
108年高雄市非營利教保服務人員基本救命術練研習課程來囉!一、研習目的:推動教保人員基本救命術相關知識與技能,增強教保服務人員面臨急救黃金時間的救護能力並建立完善救護網、保障兒童學習環境之安全,增進對兒童基本救命術之認知及技能,透過實作訓練降低兒童意外事故傷害。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三、承辦單位: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四、參加對象:高雄市立案之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含代理代課教師及教保人員職務代理人)及依法配置之相關人員等。五、研習時間/地點/人數 :每梯次限50名(一)第一梯次:108年5月19日(週日)上午8點10分-下午4點40分/光武國小3樓會議室(高雄市三民區光武路35號)(二)第二梯次:108年6月1日(週六)上午8點10分-下午4點40分/前鎮愛群社區自治育兒資源中心(高雄市前鎮區廣西路/育德路口)六、報名方式:(一)e-mail報名:childcare1993@yahoo.com,請來電確認是否報名成功。(二)傳真報名:740-7188,請來電確認是否報名成功。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8年5月16日(四)止。八、研習費用:免費。九、連絡專線:740-6188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