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19
  • slider image 324
  • slider image 346
  • slider image 348
  • slider image 350
:::

2024-07-15 113年5月24日召開「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第三階段第4次會議」紀錄

113年5月24日召開「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第三階段第4次會議」紀錄

2024-07-10 被迫出走的女性照顧工作者,政府大撒錢,為何幼兒園與托嬰中心依舊缺工?

【新聞稿】被迫出走的女性照顧工作者政府大撒錢,治標不治本,幼兒園與托嬰中心依然缺工文/全國教保產業工會「0-6歲國家養政策」,國家怎麼養?大撒錢,市場機制決定一切  2022年的兒童節,蔡英文總統在其臉書再度宣示,0到6歲國家跟各位家長一起養,表示育兒的事情,政府一定繼續努力,要當台灣家長的神隊友。我們想告訴蔡英文總統,在其任內這八年,國家的幼托政策不斷地加碼現金補助,以及擴大補助私立幼托機構,使得整體幼托環境依舊無法擺脫高度私有化與營利化的市場邏輯,超收、師生比不符、任用不符資格的幼托人員等等違法事項成為無法解決的常態。  同時,因為「利潤導向」的思維,幼兒照顧與教育被視為服務業,讓兒童成長學習的環境加速劣化,親師關係變成「消費者導向」,傳統上親師互動中信任、互惠與互助關愛的基點正在流失,被「消費者至上」進而取代。個別家長的意見、需求、要求,與喜好,超越幼托專業工作者的實務,幼托工作者大多只能消沉的配合,將工作變質為家長量身訂製的服務。  因此,幼托工作者依然面臨三高(高工時、高情緒、高壓力)與三低(薪資低、福利低、保障低)的工作窘境,雖然,這六年來,政府打著保障教保人員的薪資大撒幣,但撒幣多數進入私立業者的口袋,血汗教保的勞動環境並沒有改變,導致許多幼托人員被迫出走,畢業的幼保系新鮮人不敢踏入這個職場,流動率高、缺工早已是幼托機構長久以來的現象,幼托工作者不穩定,只會加速幼托品質的崩壞。  政府真要作為育兒家庭的神隊友,應該要去解決這些長期以來影響育兒品質的結構性問題,而不是只會撒錢。所以,我們想跟未來的賴清德總統說,「大撒錢無法留住高品質的幼托工作者,只有建置真正公共化的友善幼托環境,才是解決幼托機構缺工的關鍵」。一、整體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數量,仍遠低於私立營利取向的幼托機構,血汗教保環境依然存在。  在托嬰中心的部分,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的資料顯示,111年度全國托嬰中心總共有1,502家,私立托嬰中心為1,117家(74%),公設民營者僅有385家(26%)。  而幼兒園的部分,根據教育部主題式互動統計圖表的資料顯示,111學年全國公立幼兒園(2,180園)+非營利幼兒園(337園)+教保服務中心(114園)總共有2,631園,從園數來看公共化幼兒園與私立幼兒園(4,030園)的比例,似乎有所增長為4:6。但若從整體收托人數來看,全國公共化幼兒園的幼生數為190,000人,僅占所有收托人數的33%,也就是將近七成的幼生依然是由私立幼兒園所收托。  從上述數據來看,整體的幼托環境有七成都是私立幼托機構,公私比嚴重失衡的狀態與13年前幼托整合實施時相較並未獲得明顯改善。也就是,從2011年幼托整合以來,政府宣稱要擴大公共化幼托機構的設立來改變高度營利取向的幼托環境,以改善幼托工作者惡劣勞動條件,提高幼兒照顧品質,至目前看來血汗教保環境依然存在。二、在高度市場化的幼托環境,採用準公化機制的補助方式來保障教保人員薪資,根本就是緣木求魚 政府從2018年推出準公共化機制,採取補助私立幼托機構以大量提供平價教保服務來快速解決民眾的送托需求,降低家長的負擔。同時,設定教保人員薪資底限,期待藉由提升/保障幼托人員薪資來降低現場高流動率與缺工的情形,但這目標並未達成。  準公共化機制實施將近五年來,教育部已經投入292億經費,將近47%的私立幼兒園加入,然而,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資訊,2018至2023年六都準公共化幼兒園的違規率達33.7%,違規內容包括進用未具教保人員資格者、超收、師生比不符等等。也有不少家長反應準公共化巧立名目超收學費,無法感受到育兒負擔減輕。  主要是,政府雖然濫用〝公共化〞的概念來補助私立幼托機構,但無法改變私立幼托機構的〝營利〞本質,在台灣高度市場化的幼托環境,政府的補助方式只是不斷誘導學費的提高。以鄰近國家韓國為借鏡,韓國政府從2012年起補助幼兒使用免費私立托育,但父母仍須負擔昂貴的費用。世界金融雜誌(World Finance)於2019年報導:「南韓幼兒托育十分昂貴,政府的補助之外,許多父母每個月花費仍達兩百元美金,達家庭收入的16%之多,每個月支出令人咋舌。」。  另一個值得提出的現象是,補助費用的增加並沒有反應在教保人員的薪資保障。大多數從事教保工作者為女性,照顧者的勞動條件依然沒有改善。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於2020年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顯示,有5成的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教保人員沒有拿到政府規定的薪資標準。今年教育部因應公務人員4%的調薪,也提高了準公共化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1,200元的薪資,當工會將相關訊息放上臉書後,就有不少教保員打電話至工會表示並不知道此事,且薪資也未調升,有些甚至還停留在29,000元。私立業者往往運用許多的方式,來苛扣教保人員的薪資,或避免三年後薪資的晉級,幼托人員根本看的到卻吃不到。  當政府補助私立幼托機構的錢沒有實質改善照顧工作者,特別是此行業以女性為多數,反應的是市場機制依舊將女性視為廉價的照顧人力,替補性的勞動人口。三、治標不治本的高度行政管理與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不會提升幼兒照顧品質,反倒加速教保員的快速流失與畏懼再進入這個職場  這幾年來幼托機構不當管教事件成為相當被關注的情事,政府與民意代表最大的施力點就是不斷地修法提高罰責,增加行政管理的強度,要求加裝監視器等等,但這些治標不治本的方式,幾年下來,並未有看到顯著成效。反倒加速教保員的快速流失與畏懼再進入這個職場,同時撕裂親師間的互信合作關係,使托教品質持續劣化。 (一)監視器錄影設備變成國家唯一監控的管道:但監視器即便設備齊全,並有錄影加錄音功能,但影音卻是自由心證的詮釋,看到一個影、生一個孩子,是否真正能夠還原現場?(二)過度通報、媒體過度報導,導致社會大眾對於幼兒園教保老師驚懼不已,每天上演「驚世老師」劇碼,導致家長心生恐懼而不敢送托、以偏概全視每個幼托人員都是傷害我小孩的嫌疑犯;另外,也嚇壞幼托人員,導致希望能快快更換職場,因為只要被捕風捉影,隨時就要被停職接受調查,實在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三)部分政治人物博眼球,未經查證,任意開記者會,為個人的政治聲量,消費教保人員與幼兒家庭,製造社會恐慌。我們認為,民意代表面對問題現象時,應先理解、體認第一線照顧工作的內涵,而不是為了自己的政治聲量,把矛頭立即指向教保體系最底層的教保工作者,隨意爆料,這都讓現場教保人員面對自己的照顧工作外,心裡還存在著隨時被監視、爆料的莫大壓力。四、家長對於照顧工作者的過度期待與理想化,造成幼托工作者身心俱疲。   相信有過照顧經驗的人都可以深刻體驗照顧是一件高壓力、高情緒的工作,在家裡光是照顧一個小孩,一天下來,父母親都會感到十分勞累。  目前法定的師生照顧人力比例,在托嬰中心每個托育人員要照顧5位嬰兒,在幼兒園每位教保員要照顧15位幼兒,這樣的法定照顧比對於照顧工作者已是相當大的負擔。雖然,目前政府有試著調降幼托機構的師生比,但是對私立幼托機構的要求並非強制性。  在台灣兒童照顧成為購買性的服務時,實際的現象是幼托機構以追求利潤為主,時常違法超收嬰幼兒,使得照顧負荷量高出法定照顧比許多。托育人員一個人照顧8-10位嬰兒,幼兒園的教保員一個帶二十多位幼兒是常見的現象,當照顧工作者如此被對待時,如何能期待幼兒的照顧能提升。  除此之此,台灣幼托人員的工作包山包海非常龐雜。被商品化的兒童照顧工作,幼托機構間競爭性的包裝,強調顧客至上的服務,操弄家長物超所值的購物心理,儘可能滿足家長所提出的需求,要求幼托人員延長收托時間,隨時回覆通訊軟體中家長的訊息,以及迎合家長對服務的期待,發展各種花俏、多樣性的課程、慶生活動、節慶活動或親子活動,眼花撩亂的教室布置,流水帳式的拍照記錄,都使得教保員需付出更多時間、心力來滿足家長個別化的消費需求,經營人際親師關係。  這些來自外在勞心、勞力龐大壓力的累積,再加上常態性的超時工作,都可能使得教保服務人員由情緒隱忍至情緒失控,進而可能引爆不妥的照顧行為。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在記者會召開前作了一個初步且開放式的幼托人員心聲調查,總共有302位幼托人員填寫,統計顯示(可參考圖1-1與1-2),30%的幼托人員認為有過多的文書庶務與考核,她們表示,在照顧孩子的過程,還有「一堆打不完寫不完的觀察記錄、總評量、教學計畫、園刊、活動紀錄等等」,同時也表示,不希望有過多的考核、評鑑,為了迎合評委的期待去製作文件資料,這都會削弱她們照顧小孩的心力。  28%的幼托人員覺得需要配合園所來符合、滿足家長的過度需求,例如,延長托育的時間、不斷要求幼托人員幫小孩拍照,隨時要回覆家長在APP上的提問等等。14%的幼托人員表示,不願意被監視器監控,也不希望家長讓小孩配戴錄音錄影的儀器上學,這樣的作法會完全粉碎親師彼此間的溝通空間與信任。  所以有39%的幼托人員認為,目前幼托機構最需要的就是回到親師信任與陪伴,25%表示需要提高幼托人員的薪資與待遇,以增加老師留職的意願,18%則認為應該要建立友善的教保職場,例如,降低師生比、人力配置充足、支持幼托人員等等,11%期待家長要能信任幼托專業,與幼托人員合作一起重視幼兒的身心發展。  社會的變遷與家庭結構的改變,子女人數減少,每個家長對於小孩都相當疼愛,也越來越關注小孩的教育,期待幼托機構成為育兒家庭的延伸,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團體中被照顧者善待。那家長就應該試著理解幼托人員在幼托機構的工作狀態,在一對多的照顧現實中,幼托人員的照顧能量是有限的,不應對幼托人員有過高的期待,更不要對幼托人員有過多的猜忌,應尊重幼托專業與幼托人員合作,讓親師可以培養出信任,建立起溝通關係。                      五、國家大撒幣政策未減緩幼托工作者的流失,政府的因應之策居然是擴大招收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製造更多血汗勞工。  目前全國大專技專院校共有43所院校、124個幼教/保相關科系所,每年生產至少4200位教保員,畢業生足夠成為幼托機構勞動使用,但為何仍然大缺工?主要的原因是幼教/保系畢業生不願從事血汗幼教工作。但是我們的政府單位並不願意正視主要的結構問題從根本改善血汗的教保環境來解決缺工的問題,還是採取鴕鳥的方式,預計114學年度起,擴大招收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來培育更多不願進入或很快就流失的教保畢業生,讓幼托職場的血汗狀況持續,幼托品質不斷地崩壞。六、解決之道:建置永續、友善的公共化幼托體制才是0-6歲國家養的核心,也才能真正解決幼托機構缺工的問題  幼托行業裡九成以上都是女性從業人員,長期以來勞動現場常見的三高與三低問題並未獲得改善。工會2020年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顯示,平均工時是9.3小時(未包含午休時間),43.7%工作超過10小時,50%未領取加班費或補休,32.6%教保人員的勞保被高薪低報。倘勞動條件不佳,恐造成基層托育工作者過勞,危及照顧品質,且幼托工作者在學校養成之後流失嚴重。  政府確實也看見問題,蔡英文總統在2021年5月12日出席民進黨中常會後表示,「幼兒園的薪資也要考慮設一個底線,不能掉在底線之下,有快樂的小孩總要有快樂的老師。」。行政院長陳建仁於2023年3月30日在聽取教育部「少子女化對策執行成果及幼兒園降低師生比規劃」報告後表示,政府投入少子女化對策相關經費,已從2016年的150多億元,大幅成長到2023年達千億元之多,同時增加相關托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的薪資,提高幼兒園教保員教保費,期待藉由適度提高待遇福利,鼓勵幼托機構服務人員長留久任,並讓幼兒得到完善的教育與照顧。  然而,這麼多年來,政府採取大撒幣的政策,並未解決幼托機構人員低薪與短缺的問題,幼兒的照顧品質也並未提升,這正說明著補助政策事實上無法解決這些存在已久的問題。主要的問題在於,當兒童照顧已落入高度市場化與商品化,利潤成為唯一的目標時,在如何設底線都是無法保障幼托人員的薪資條件。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認為,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改變長久以來公私失衡的幼托環境,國家幼托政策須真正落實公共化的價值,公共化不是政府花錢了事,而是國家需擴大使用公共資源來協助人民托育服務,以提供「實質服務」為主,逐年增加編列幼托公共化預算,持續擴充公幼、非營利幼兒園的數量,翻轉公私比失衡。  因此,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對於未來的新任政府提出三項建言:(一)短期內政府應納管準公共化幼兒園與托嬰中心,以非營利幼兒園/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的考核標準,來管理準公共化幼托機構,且訂定公共化幼兒園違法/規後的具體退場機制。同時,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有效的查核機制與申訴管道,讓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幼托人員能如實拿到政府所規定的薪資保障。(二)長期而言,政府應該要大量擴充公共化幼托機構(公立、非營利幼兒園、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的量能,訂出準公共化政策的退場時間表,不要再以假的公共化來虛應人民。(三)中央主管機關應督促地方政府,針對托育行業定期進行勞動檢查,並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以保障幼托人員的勞動條件。幼托行業分為0至未滿2歲的托嬰中心、2足歲至未滿6歲的幼兒園,以及小學課後照顧三個部門,相關法規及主管機關不盡相同,若干業者又同時經營不同型態的托育機構,地方政府如以單一局處進行稽查,容易發生漏洞。例如:如業者同時經營托嬰中心與幼兒園,教育局稽查幼兒園時,業者容易將超收的幼兒轉移至托嬰中心的場地以躲避稽查,類似的狀況時有所聞。工會主張應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包括勞動、教育與社會局處。  如此,才能改變上述的血汗教保窘境,建立友善教保職場,讓幼托工作者在安全穩定的勞動職場,自然就能提升留任率。留住優秀幼托工作者,才是提升教保品質的核心,才能真正提升照顧品質、培養國家未來生產力。讓家長安心工作、能把幼兒交付給安全信任、真正平價、普及、高品質幼托機構,才有可能提高生育率。

2024-07-10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拜訪立委建言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拜訪立法委員建言一、關於準公共化機制,短期政府應嚴格納管,長期應設定落日時間表(一)準公共化於八月要進入第三期程簽約,目前針對國教署擬訂「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第三期程合作要件及收費調整草案」,本工會有幾項建言:1.收費的部分:巧立名目提高收費一直以來是準公共化幼兒園所被詬病的問題之一,中央主管機關應有一套機制來解決這個存在已久的問題,以落實政府提供平價托育的目標。例如,國教署成立申訴電話供家長檢舉。2.在教保人員基本薪資的部分:工會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顯示,有5成的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教保人員沒有拿到政府規定的薪資標準,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有效的查核機制,讓在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教保人員能如實拿到政府所規定的薪資保障。例如,教保人員調薪機制公開備查,國教署成立申訴電話供教保人員檢舉。3.對於教保服務品質與行政管理上:目前草案中由園所自行於指定期限內上傳/提供「幼兒園業務狀況調查表」,這不過只是增加現場教保人員製作更多的文書資料,根本無法反映園所內的真實情況。而在經費上,只有籠統的規定採設帳方式管理園務經費,並未有政府的監管機制。所以,本會認為政府應比照非營利幼兒園的考核標準,每年應有一至二次的到園檢查,以及二至三次的會計審核。4.關於準公共化幼兒園違法/規後的具體退場機制:目前草案中訂出準公退場機制。不得續約及不得申請條件包括近三學年(110~112學年度)有下列情形:(1)違法對待幼兒案件屬實,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2)教保服務機構經主管機關處罰減收人數、停招及停辦。(3)有超收人數、藏匿幼生、超收費用、教保人員資格不符、師生比不符規定、拒絕查察或通報、未辦理團保,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達三次者。A.據消息來源,教育部目前因為私立業者團體的反對,要將近三學年的違規條件,修正為從去年(112年)三月後有違規者,本會認為,準公共化幼兒園違法比例達三成七,這還是有被查核到的部分而已,教育部補助這麼多人民納稅的錢給私立業者原本就需要嚴格把關照顧品質。教育部不能因為私立業者或有些中央民意代表以家長/兒童權益受損害的藉口,就妥協降低加入/退出準公化幼兒園的門檻,這不就是等於以犧牲兒童本身利益來成就私立業者,這只是讓兒童照顧品質更加劣化。B.本會認為超收人數、藏匿幼生、教保人員資格不符、師生比不符規定都是相當嚴重的違規事項,也是虐童事件頻發生的背後主因,應該罰鍰達二次者就退場。再者,我們認為政府既然要保障教保人員的勞動條件,也應該將未達教保人員基本薪資規定者,以及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者,列入不得續約及不得申請的條件,以真正保障教保人員的整體環境。(二)長期而言,準公共化幼兒園隨著違規事項退出,直接影響的就是就學的幼童和家長,以及教保人員的權益,地方政府也需要花很大的力氣去處理。所以本會認為,政府應該要大量擴充公共化幼托機構(公立、非營利幼兒園、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的量能,訂出準公共化政策的退場時間表,不要再以假的公共化來虛應人民。二、教育部應落實/堅持非營利幼兒園的非營利本質,不應為了達到績效,而讓私立幼兒園業者進場承接非營利幼兒園目前各地方教育局為了達到中央的績效,讓許多私立幼兒園業者成立非營利組織來承接非營利幼兒園,這種引狼入室的作法,只會讓非營利幼兒園失去優質、平價的核心價值,成為業者團體吸金的管道,教育部應該有相對應的政策作為。三、擴大公共化幼托機構(公辦民營托嬰中心、非營利幼兒園與公立幼兒園)的建置。教育部於這10年期間,在各縣市設置了許多的公共化幼托機構,但多集中於六都,而為了衝量,指要有釋出空間就設置,造成區域的分布也十分不平均。本工會認為,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合作對於全國不同區域的地域特性(如,人口數,民眾收入,產業特性,村落間的距離等等)作一普查,瞭解各區域的托育需求數,依據區域的差異來設計符合不同需求的多元托育模式,這樣才能真正解決公共量分布不均的問題,達到公平、近便的目標,讓公共托育成為多數家長的權益。四、中央主管機關應督促地方政府,針對托育行業定期進行勞動檢查,並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托育行業裡九成以上都是女性從業人員,長期以來勞動現場常見的三高(高工時、高勞動情緒、高流動率)與三低(低薪資、低福利、低保障)問題並未獲得改善。工會2020年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顯示,平均工時是9.3小時(未包含午休時間),43.7%工作超過10小時,50%未領取加班費或補休,32.6%教保人員的勞保被高薪低報。倘勞動條件不佳,恐造成基層托育工作者過勞,危及照顧品質,且托育工作者在學校養成之後流失嚴重。中央主管機關應督促地方政府,就下列事項落實對於托育機構的勞動檢查,並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1.托育機構所雇用的工作者幾乎都不超過30人,工作者難以成立企業工會,應加強針對托育行業進行產業別勞檢,並施行工會陪鑑制,由產業工會代表擔任陪同鑑定人,使勞檢時更能針對行業特性找出勞動弊端。可仿效臺北市勞動局訂立的《臺北市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作業要點》,由勞動部訂立適用全國的作業要點。2.托育行業分為0至未滿2歲的托嬰中心、2足歲至未滿6歲的幼兒園,以及小學課後照顧三個部門,相關法規及主管機關不盡相同,若干業者又同時經營不同型態的托育機構,地方政府如以單一局處進行稽查,容易發生漏洞。例如:如業者同時經營托嬰中心與幼兒園,教育局稽查幼兒園時,業者容易將超收的幼兒轉移至托嬰中心的場地以躲避稽查,類似的狀況時有所聞。工會主張應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包括勞動、教育與社會局處。3.準公共機制全面實施以後,加入準公共機制的托育機構因為與政府簽訂準公共契約,必須遵守準公共契約中關於勞動條件的規範,尤其是薪資的基準。地方主管機關應提供工作者關於勞動待遇的申訴管道,並針對加入準公共契約的托育機構,加強並落實聯合稽查。六、教育部及衛福部委託公辦民營的幼托機構勞動條件及標案經費應一致,才能吸引及留住優質法人及團隊。願意從事幼托工作性質而在0-6歲的幼托職場流動是常見的情形,以女性從業居高的幼托產業,因婚育關係造成工作必須異動時,依現狀的規劃,勞動條件(例如,薪資待遇、晉薪基準、績效獎金)的不一致,難為了基層的幼托工作者選擇優質的工作機會,往往造成人才流失。同時,托嬰中心/公共家園/托育資源中心的標案沒有資遣費經費的編列,民間法人不會想主動進場。因此,建議舉凡非營利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中心、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公共托嬰中心、托育公共家園等等機構,勞動條件的制度應一致,以吸引及留住優質法人及其團隊與幼托人員。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五條,教保服務機構於進用教職員工後三十個工作日內,應檢具相關名冊、學經歷證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應附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等基本資料,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主動查證並得派員檢查。《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三條第三項規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所需之專業人員,離職、復職或職位調整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就兩項法律規定,托嬰中心與教保服務機構於進用教職員工與異動後可於三十個工作日內,檢具相關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即可,原本立意良善的作為,卻成為許多機構為了要假借離職「人頭」來符合形式上照顧師生比,或延續政府的補助,而不願將離職幼托人員從核備系統上退出,以致幼托人員即使找到新的幼托機構也無法如期任職的窘境,影響幼托人員的工作權,但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卻互推皮球,毫無作為。  本會陸續接獲若干幼托工作者反應,從原任職之幼托服務機構離職,但該機構並未即時雇用合格之接任員工、亦未即時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離職之異動備查,直到當事人發現後,仍有機構不斷藉口拖延異動備查之狀況。實務上機構若未即時提出異動備查,有可能造成離職工作者無法轉任其他幼托工作的狀況,如本會就曾接獲陳情,該工作者從機構離職後轉任居家托育,卻因原任職機構未提出離職之異動備查、仍有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之身分,致使當事人無法順利進行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而影響當事人工作權之情形。當事人雖向原任職機構反應,機構仍然以三十個工作日為由持續拖延。甚至當事人跟當地社會局反應,當地社會局也以三十個工作日為由敷衍當事者,或請當事者自己再打電話給援機構,完全沒有作為。  雖然《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五條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三條第三項都有三十個工作日內之緩衝期限,但如有幼托服務人員離職,即使在合於規範之三十個工作日內,若幼托工作者已離職,原雇主理應將其退出其資訊系統。但許多幼托機構實際並未雇用足夠之合格人員接任,卻沿用舊的人員備查、持續以原有招生規模營運,不僅涉及故意冒用工作者資格以及實際違反照顧師生比之情形,同時也影響幼托人員的工作權。  我們認為,中央(教育部和衛福部)與地方主管機關(社會局和教育局)就上述相關情況應提出對策,以維護幼托工作者之權益。機構如確有違反法令之情況,應立即要求機構改善或開罰。

2024-07-08 113.07.05檢送113年6月21日召開「研商勞動基準法產假規定座談會」會議記錄

113.07.05檢送113年6月21日召開「研商勞動基準法產假規定座談會」會議記錄

2024-07-01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06月訊】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出席監管雲公聽會提出建言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4.06月訊】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出席監管雲公聽會提出建言衛福部對監管雲的政策舉辦了三場公聽會,南部場於6/30舉辦,本會集結基層教保組織出席監管雲(托嬰中心監視影像資料運用雲端系統儲存相關議題)公聽會,將所收集現場幼托人員的心聲,帶到公聽會表達給衛福部政府官員希望他們能瞭解現場的真正困境,而不是一昧想以高度管理的機制來虛應民意。本期月訊文章列表:一、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出席監管雲公聽會提出建言二、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對監管雲政策的建言三、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參與馬頭山說明會反對建置光電廠四、馬頭山光電廠首開說明會憤怒居民抗議與警發生推擠五、台鐵要求員工春節停休、懲處休假員工更一審認定不當勞動六、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美版以巴停火協議哈瑪斯表態同意以色列尚未表態AETU 113.06月訊專輯 by aetu2011 on Scribd

2024-06-30 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五條之一修正草案建言

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楊秀彥秘書長「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五條之一修正草案】建言托嬰中心自109年就納入「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依規定托嬰中心要自行保存影音資料30日,作為家長有陳情事件時釐清爭議以確保雙方權益的方法。但監視系統政策執行至今將近四年,幼托機構存在的不當管教問題並未有效解決,再加上資訊揭露不透明,公權力不彰,整體社會對於兒童遭遇不當照顧的焦慮有增無減。可見,仰賴監視器政策來提升友善幼托環境,幾年下來已證明沒有任何助益。目前衛福部編列2.6億的預算規劃建置監管雲,沒有公告管理細節、操作方式及配套流程,幼兒安全與幼托工作者的人權都未被考量進去,此政策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治標不治本】的策略,建議將此經費運用在改變托育照顧的源頭上。 請參酌以下建議:一、大專院校的幼保相關科系必須針對0-2歲的嬰幼兒照顧課程列為單獨一門專業課程領域或學程。二、托育人員職前訓練班課程應將【臨床實習】加入必修的課程時數,使學員有機會實際了解托育服務職場所需要的托育專業程度。三、每場在職訓練課程人數應以50人為上限,以利講師進行深度互動的有品質學習情境,且列入【托育人員自我照顧】的主題課程。四、提升托育人員的勞動條件,公辦民營的托嬰中心敘薪標準應比照公辦民營的幼兒園,提高誘因讓人才穩定留在托嬰職場。五、重新檢視托育人員的工作量,簡化行政的部分為首要。六、建立友善的托育環境使托育人員的留任率提高,中午休息提供足以喘息的時間及空間。七、【教保】及【衛保】類的輔導訪視次數應調整為兩個月一次,以維持托嬰中心的營運品質。八、地方的行政稽查應為每一季一次,較易掌握人員進用是否依法行事。九、務必落實勞基法規定,並每年進行專案勞動檢查,以維護勞動權益之保障。 十、托育人員非千手觀音,一歲以下的師生比應調降為1:3,以提升照顧品質。 十一、 托嬰中心運作應公開透明,中心應規劃邀請家長【進班陪伴照顧】的機制,家長必須強制每學期至少一次的參與,以提升家長的嬰幼兒照顧知能,藉此與托育人員互相切磋,提升親師合作的美好經驗。 十二、 國家應該擴大托嬰照顧公共化機制的建置,翻轉失衡的公私比。身為第一線的幼托工作者組織,我們最清楚如何將現有的不友善樣態翻轉為【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共好托育環境,政府應帶頭往進步的【利眾】方向邁進,而不是盡做些損及人權的策略;不當管教的發生不是表象呈現的單一因素,發生的原因與環節往往是鏡頭拍攝不到之處,有關監視器,本會支持維持現狀,但絕對不贊成建置監管雲,這是便宜行事的做法,無助於提升友善的托育環境及人權的保障;台灣的嬰幼兒能健康平安的長大,絕對需要國家投注2.6億或更多的經費來提升家外送托的照顧品質,這是最有價值及解決問題的藥方。

2021-06-02 投保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補貼方案

投保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補貼方案:補貼資格:1.需要在110/4/30前加保職業工會2.依照108度個人各類所得未達40萬8千元以上3.未請領其他相同性質補貼/補助/津貼投保金額未達24000元者,發給3萬元投保金額超過24000元者,發給1萬元109年“曾”申請補助者,撥款至勞工本人帳戶,自6月4日起直接撥核勞工帳戶“未”申請補助者,勞工自行查詢登錄,自6月7日起至勞保局官網e化系統登錄申請流程及操作步驟https://youtu.be/jerZFdJ8TSc

2021-05-27 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方案,待勞動研擬再公布

有關 #自營作業者 及 #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方案細節,目前均正如火如荼研擬中完成後將立即公布並告知工會及勞工朋友們目前疫情仍相當嚴峻,也請大家務必耐心於家中等待近日公告*不要前往工會*避免群聚*持續關注 勞動部 訊息發布*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14*掌握Covid-19防疫資訊:https://covid19.wda.gov.tw*邀請移工朋友加入LINE@移點通:https://reurl.cc/4yEeRL

2021-03-29 未實際從事工作者,不得由職業工會加保,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且有施行區域的限制,只有在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實際從事本業工作並獲致報酬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勞工,才可以透過工作所在地的本業職業工會或所屬區漁會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如經查明有不符合加保資格的情形,勞保局將取消其被保險人加保資格,除已繳保險費不予退還,如果有溢領勞保給付,也將依法追還。舉例說明職業工會或漁會被保險人,如果已經沒有從事工作,不管是因為失業、入監服刑,還是到國外居住、工作,都不可以繼續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要儘快聯繫工會或漁會辦理退保唷!小提醒勞工朋友需注意,沒有工作的期間應由國民年金保險納保,保障才不會中斷,切不可為了延續勞保年資而由職業工會、漁會參加勞工保險,以免日後遭取消加保資格,不僅年資無法併計,已繳的勞保費也不會退還,還要補繳這段期間的國民年金保險費,得不償失。

2021-01-05 110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為月薪24,000元 ; 時薪調整為160元

110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為月薪24,000元 ; 時薪調整為160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網址:https://www.bli.gov.tw/0005475.html)第1級月投保薪資金額由23,800元修正為24,000元,雇主應依修正後之分級表規定為員工申報月投保薪資。如果勞工朋友對您的投保薪資有相關疑問,可向勞保局洽詢(電話:23961266)或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網址:https://edesk.bli.gov.tw/na/)

2020-04-19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方案

親愛的會員,您好:  政府為協助受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影響勞工,針對無雇主的自營業者提出薪資補貼方案。會員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即可申請1.具中華民國國籍。2.109年3月31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且申請補貼時仍於職業工會加保中。3.109年3月之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2萬4仟元(含)以下。4.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新臺幣40萬8仟元)。5.未請領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會員申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的勞工生活補貼,需要1.填寫申請書2.檢附申請人本人名義的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3.郵寄至900屏東市德豐街106號1樓/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收相關網頁連結如下: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5359/

2017-11-05 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當選名單

親愛的會員,大家好:感謝您歷年來對工會的支持與熱心參與,本會依據第二屆第四次會員大會決議,辦理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已於106年10月31日(二)前完成票選,本會訂於106年12月10日(日)召開「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第三屆理監事選舉」,屆時務必參與會議。當選名單,如附件

2021-06-02 聲援現場幼教夥伴

今年因為國內covid-19疫情升溫的關係~~臺北市政府下達了托嬰中心、幼兒園於5/18開始停托不停班的行政命令,家長不送托,機構就等於沒有了收入,但是老師要上班,該給的薪資還是得付,雇主仍需照付薪資給老師,不得強迫老師休特休或事假,甚至放無薪假。然而很多私立幼托園所仍然強迫老師放假,引起了很多現場老師的不滿與反彈,請大家持續關注與聲援!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5502673https://udn.com/news/story/6885/5502871  

2021-06-02 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第十一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第十一屆第三次會員大會】各位親愛的會員:    本會將在110年4月10日(六)舉辦「社團法人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第十一屆第四次會員大會」,邀請您一起來敘敘舊、見見老朋友與認識新夥伴,並參與我們為您準備的精彩活動。 當天上午我們安排觀賞一部「上學去」的紀錄影片,並邀請南華大學謝青龍教授親臨會場與大家互動、討論,來了解現今教育工作者現況的困境與加入組織的重要性?藉由影片的欣賞及與謝教授的對話,希望能讓大家對於組織運作更具概念,及具有不一樣的視野與眼界…活動時間:110年04月10日(六) 9:00—12:00活動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新興國中會議室)交通方式:捷運中山國小站2號出口恭請   蒞臨指導                            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 理事長 陳亮吟   敬邀

2020-10-27 非營利幼兒園:家長的第 3 種托育選擇、以人為本的教育實踐、跨世代的好投資

好文來源:https://rightplus.org/2020/10/27/non-profit-preschool-1/Right Plus 多多益善   2020-10-27  by 黃愉婷  活動主題:非營利幼兒園 5 年推動成果與展望:以人為本的照顧實踐與借鏡地點: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 101 會議室時間:9/24(四)10:00-16:45、9/25(五)9:30-12:45與談人:請參考論壇議程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拋棄慣常的簿本跟教條,2-6 歲的學齡前教育還可以怎麼做?目前坊間 3 種類型的幼兒園(註 1)中,除了公立與私立幼兒園,還有 2012 年上路施行的非營利幼兒園。(註 2)非營利幼兒園欲實踐的是「以人為本」、「社區互動/共融」等精神,是家長在搶不到又缺乏彈性的公幼、昂貴又良莠不齊的私幼之外,第 3 種新興的托育選擇。 老幼共融:理解老幼差異、學會照顧自己與他人高雄的鳳山社區自治非營利幼兒園成立於 2013 年,由彭婉如基金會所承接,由於幼兒園位於五甲社會福利服務館內,同一棟樓還設有社區發展協會、老人日照中心,以及身心障礙庇護工坊。為了培養幼兒園的孩子認識多元文化、尊重差異,並練習關懷社區與生活周遭的人事物,幼兒園運用了先天地理位置,結合社工、老師、社福等資源,規畫一系列漸進式的互動課程,讓孩子從帶日照中心的阿公阿嬤散步開始,到和阿公阿嬤一起玩桌遊、一起製作餐點、一起過大小節慶等。示意圖/非營利幼兒園 幼兒園的角色,就是引導孩子們從互動經驗中,看見阿公阿嬤的需求並理解老幼差異──有慢性病的阿公不能吃這個和那個;踽踽獨行的阿嬤膝蓋不好,需要攙扶;患有失智症的爺爺一下子就忘了自己介紹過的名字,得多講幾遍;活動進行到一半,奶奶就睡著了,原來是因為年紀大了,精神不濟⋯⋯最後,幼兒園要舉辦畢業典禮了,孩子與日照中心的長輩都對彼此依依不捨,園方更以惜別會的方式和小朋友們一起練習說再見。這樣的方式不僅無形中培養孩子尊重與體諒、練習覺知他人感受,長者也因此獲得陪伴。 障礙共融:差異不是問題,學會自主生活天主教伯利恆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的臺南慈母非營利幼兒園,更配合基金會執行早療的需求,實施融合教育,招收 2-5 歲的一般生與身障幼兒,提供兩者豐富的互動學習機會。目前慈母園內共有 80 名一般生、9 名特教生,以及 17 名發展遲緩學生,並配置 11 名班級老師與 4 名助理員。 融合班級的教學要能落實,需要各層面的「合理調整」,包括物理/社會環境、教育素材、活動、特殊器材、同儕與成人的支持等。例如於廁所加裝扶手、製作收拾書包的流程圖,訓練腦性麻痺的孩子不需要倚賴他人協助,學習自主如廁、收拾。其實,一般生在學習階段,也容易「做一忘二」(完成第一步驟,就忘記下一個步驟),這樣的流程圖可說是一種通用設計。圖/陳惠鈴提供 慈母非營利幼兒園園長陳惠鈴更分享,園中有個視障孩子同時患有甲狀腺問題,體型格外嬌小,身高僅 80 公分、體重 7 公斤,老師於是請校工協助,手動為桌椅「穿上高跟鞋」,以便符合他的體型,且無須使用矮人一截的桌子,更可以與他人共用桌子,墊高的桌子也能給特別高大或是輪椅族的孩子使用。而必須用雙手控制助行器行走的水腦症孩子,也想跟同學一起玩「用布傳球」的遊戲,老師就將布的一角繫在助行器上,讓他不需他人協助也能與同學同樂;玩凌波舞的時候,老師正苦惱使用助行器的孩子無法後仰通過竹竿,小朋友已經發揮創意,決定一起抬高竹竿,讓身障同學也能享受樂趣。丟沙包遊戲中,必須手握沙包丟到對面玩伴的桶子裡,有的孩子甚至主動靠近握力與投擲能力較弱的腦麻孩子,縮短他的沙包投擲距離,讓腦麻同學一起玩樂,孩子們也能獲得成功經驗,增加自信。圖/陳惠鈴提供 h圖/陳惠鈴提供 對陳惠鈴而言,她始終相信慈母幼兒園創辦者甘惠忠神父所言:「沒有特殊的教育(特教),教育為的是所有的孩子,因為每個孩子都是特別的。」非營利幼兒園貫徹的共融精神也是如此,不僅再次印證「養大一個孩子需要傾全村之力」,更體現了孩子也是全村的一員,重視孩子主體性的教育,才能將童年還給孩子,成為他們好好長大的養分。 公幼難搶無彈性、私幼昂貴良莠不齊早年由於公私立幼兒園比例懸殊(公私幼比約 3:7),家長若想選擇學費較便宜的公幼,得排隊搶名額才有機會進入公幼,且公幼收托時間較無彈性,下課時間早、寒暑假又不收托,若確定要進公幼,家長得先克服下課接送與寒暑假托育的問題。而營利性的私幼比公幼更彈性,不僅接受課後延托,也不放寒暑假。然而私幼收費較公幼高昂許多,且雖然課程與教學方式多元,品質卻良莠不齊。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私幼未符合法規而受裁罰的情形,遠多於公幼。Photo by Gautam Arora on Unsplash 不僅如此,私幼雖收取高額學費,其中只領得到法定最低薪資的教保員,卻得肩負高工時的勞動條件;學界也批評,在市場機制運作下,私幼的課程往往過度營利化,才藝、競賽、超前學習樣樣來,偏離學前教育「希望孩子身心穩定發展」的核心價值。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目前全臺 242 所非營利幼兒園由不同的基金會、協會或學校辦理,承辦法人懷著自身的組織使命,與幼兒園透過制度結合,往往能在教保現場激盪出多元而燦爛的光芒。 非營利幼兒園,家長的第 3 種托育選擇政府為了回應民間的期待,於 2011 年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其中第 9 條明訂設立非營利幼兒園的法源依據,而 2012 年《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接續著上路,政府與民間共同辦理的「非營利幼兒園」正式成為家長們第 3 種幼兒托育選擇。ht圖/「我要非營利幼兒園」懶人包 截至目前為止,全臺約有 242 所非營利幼兒園,相較於 105 學年度的 50 所、106 學年度的 77 所、107 學年度的 125 所,可說是穩定成長。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從國際經驗可以發現,公共化教保服務能有效減輕年輕雙薪家庭的負擔,對少子女化的社會來說,無疑是一項正向的政策工具。許麗娟更說,政府推動「擴大化公共教保服務」是為了「減輕家長負擔」,原本預計於 8 年內(2017-2024 年)增設公共化幼兒園 3000 班,「但是 2018 年到現在已經建置 1551 班,以每年增設 500 班的效率看來,可望於 2023 年提前完成 3000 班的目標。」非營利幼兒園除了平價、能讓家長安心托育,也強調「以人為本」、「社區互動/共融」,讓孩子獲得成長真正所需的養分。在幼教領域服務 30 年的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理事長許玉齡表示,家長們之所以為了幼教名額搶破頭,無非是為了好的品質,反過來說,若能將好品質拓展到各類別的幼兒園,收入優渥的家長也許不需擠公幼窄門,幼兒園的資源分配或能更合理。教育應以孩子為主體,成就跨世代的好投資但何謂「好品質」?「教育不是設備競賽,不一定需要漂亮豪華的場域,更不是服務業。」許玉齡表示,孩子需要的是願意溫暖陪伴、耐心等待他們成長的環境,甚至能到鄰近社區互動,認識自己生活的地方,「學前教育不是為了服務家長,而是與家長攜手培育未來的人才。」許玉齡說,過去填鴨式教育的觀念必須轉變,教育才能有所突破。輔大社會系副教授石易平分享一則似乎很常聽見的親身故事:一位身為家長的朋友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就讀大班的 5 歲孩子寫注音作業寫得既吃力又挫折,並詢問臉友們「該如何是好?」石易平說,其實這樣的挫折並非孩子不夠努力,而是因為學齡前幼兒骨骼與肌肉還在發展,不適合握筆,且他們現階段的認知發育也不適合學習抽象符號(注音)。更嚴重的是,「當我們要小孩寫注音符號時,可能正在剝奪他探索世界的機會。」因為超齡的學習內容不僅身體發育跟不上,未來上小學時,也可能因為早就學會了而對學習失去耐心與成就感。石易平直指孩子在幼兒園發生的問題核心,很多時候來自大人。小孩充滿壓力的寫著注音,你卻告訴他「有壓力才會成長」,其實已是間接表達了這樣的作業並非合理要求。Photo credit: 頭家國民小學 Tuojia Elementary School on Visual Hunt / CC BY-NC-SA 或是當小孩抱怨午餐難吃,你卻告訴他「團體生活本來就是這樣」,並拒絕跟老師、校方反映,其實是在傳達「公共生活能夠看起來如常,是因為某些人忍耐。」石易平說:「但事實是,要與他人共同生活,就必須學習溝通。我們習慣以大人的秩序為秩序,然而,教育應以孩子為主體。」美國經濟學家詹姆士・赫克曼(J. Heckman)的研究也告訴所有「不想輸在起跑點」的家長們:童年階段若能強化非認知能力,如強烈的企圖心、良好的態度、自我控制力、毅力、社交能力、洞察判斷力等「軟技巧」,對孩子未來有長期而穩定的正面影響。此外,美國密西根幼兒園的研究計畫也發現,如果將弱勢兒童分配到關注力較高,且為家長提供密集學習幫助的班級,他們長大後學業成就會比較好、犯罪率也較低。「換句話說,高品質的幼教對國家來說是『跨世代的好投資』,因為它將造就健康、有成就感的成人,並教養出同樣健康、成功的下一代。」石易平說。註 1:雙軌整併後的幼兒園民國 101 年臺灣施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在此之前,幼兒托育採雙軌制,由「托兒所」收托 2-6 歲的幼兒,配置教保人員,地方主管機關是社會局、中央是衛福部;另有「幼稚園」收托 4-6 歲的幼兒,每班配置 2 名教師,主管機關是教育部、地方上是教育局。101 年後,托兒所與幼稚園雙軌合併,稱為「幼兒園」,中央主管機關統一為教育部,地方則是各地方政府,收托 2-6 歲學齡前幼童。註 2:臺灣幼兒園的 3 種型態(1)公立幼兒園:由政府提供經營資金、場地與人事費用等,國/市/鄉/鎮立皆有,且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必須優先招收低收、中低收、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者子女與特殊境遇家庭等幼兒。(2)私立幼兒園:由私人籌備設立,自訂收費機制,每一間私立幼兒園的特色、師資與費用差異較大。2018 年 8 月 1 日衛福部托育準公共化政策上路,為了提供家長更多平價的托育選擇,開放符合要件的私幼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以原有營運方式向家長收取每月最多 4500 元的費用,差額由政府補助。(3)非營利幼兒園:建立於「公私協力」概念下,由政府無償提供土地、建物、設備等,並委託公益法人經營,並由政府與家長共同分攤托育費用,家長每月僅需繳納約 3500 元的費用。此外,由於不以營利為目的,當年所得必須投入下一年度的幼兒園經營上。   公立幼兒園 私立幼兒園 非營利幼兒園 經營單位 政府 私人 公益法人 數量(截至 108 學年度) 2459 所 4106 所(含1262 所準公共化幼兒園) 242 所 收費 約 2500 元/月 不包含課後延托費 7500-25000 元/月 註冊、教材、才藝費用另計 3500 元/月 各縣市政府分攤比例不一 收托時間 部分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無收托 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可收托 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可收托 娃娃車 無 有 部分有 師生比 符合法規 不一定 符合法規 師資 合格教保人員 待遇最好、人員穩定 部分師資不合格 低薪高工時、流動率高 合格教保人員 必須符合法定薪資表 教學方式 主題 + 角落(學習區)統整教學 蒙式、主題、分科、才藝等五花八門 主題 + 角落(學習區)統整教學、社區互動 品質管理 每 5 年基礎評鑑 每 5 年基礎評鑑 每學期到園檢查 2 次 每學年績效考評 每 5 年基礎評鑑 報名時間 每年 4-5 月 依照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原所公告 隨時可入園 每年 5-6 月 依照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原所公告 資料來源/全國教保資訊網、教育部、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2020-10-27 非營利幼兒園:家長的第 3 種托育選擇、以人為本的教育實踐、跨世代的好投資

好文來源:https://rightplus.org/2020/10/27/non-profit-preschool-1/Right Plus 多多益善   2020-10-27  by 黃愉婷  活動主題:非營利幼兒園 5 年推動成果與展望:以人為本的照顧實踐與借鏡地點: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 101 會議室時間:9/24(四)10:00-16:45、9/25(五)9:30-12:45與談人:請參考論壇議程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拋棄慣常的簿本跟教條,2-6 歲的學齡前教育還可以怎麼做?目前坊間 3 種類型的幼兒園(註 1)中,除了公立與私立幼兒園,還有 2012 年上路施行的非營利幼兒園。(註 2)非營利幼兒園欲實踐的是「以人為本」、「社區互動/共融」等精神,是家長在搶不到又缺乏彈性的公幼、昂貴又良莠不齊的私幼之外,第 3 種新興的托育選擇。 老幼共融:理解老幼差異、學會照顧自己與他人高雄的鳳山社區自治非營利幼兒園成立於 2013 年,由彭婉如基金會所承接,由於幼兒園位於五甲社會福利服務館內,同一棟樓還設有社區發展協會、老人日照中心,以及身心障礙庇護工坊。為了培養幼兒園的孩子認識多元文化、尊重差異,並練習關懷社區與生活周遭的人事物,幼兒園運用了先天地理位置,結合社工、老師、社福等資源,規畫一系列漸進式的互動課程,讓孩子從帶日照中心的阿公阿嬤散步開始,到和阿公阿嬤一起玩桌遊、一起製作餐點、一起過大小節慶等。示意圖/非營利幼兒園 幼兒園的角色,就是引導孩子們從互動經驗中,看見阿公阿嬤的需求並理解老幼差異──有慢性病的阿公不能吃這個和那個;踽踽獨行的阿嬤膝蓋不好,需要攙扶;患有失智症的爺爺一下子就忘了自己介紹過的名字,得多講幾遍;活動進行到一半,奶奶就睡著了,原來是因為年紀大了,精神不濟⋯⋯最後,幼兒園要舉辦畢業典禮了,孩子與日照中心的長輩都對彼此依依不捨,園方更以惜別會的方式和小朋友們一起練習說再見。這樣的方式不僅無形中培養孩子尊重與體諒、練習覺知他人感受,長者也因此獲得陪伴。 障礙共融:差異不是問題,學會自主生活天主教伯利恆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的臺南慈母非營利幼兒園,更配合基金會執行早療的需求,實施融合教育,招收 2-5 歲的一般生與身障幼兒,提供兩者豐富的互動學習機會。目前慈母園內共有 80 名一般生、9 名特教生,以及 17 名發展遲緩學生,並配置 11 名班級老師與 4 名助理員。 融合班級的教學要能落實,需要各層面的「合理調整」,包括物理/社會環境、教育素材、活動、特殊器材、同儕與成人的支持等。例如於廁所加裝扶手、製作收拾書包的流程圖,訓練腦性麻痺的孩子不需要倚賴他人協助,學習自主如廁、收拾。其實,一般生在學習階段,也容易「做一忘二」(完成第一步驟,就忘記下一個步驟),這樣的流程圖可說是一種通用設計。圖/陳惠鈴提供 慈母非營利幼兒園園長陳惠鈴更分享,園中有個視障孩子同時患有甲狀腺問題,體型格外嬌小,身高僅 80 公分、體重 7 公斤,老師於是請校工協助,手動為桌椅「穿上高跟鞋」,以便符合他的體型,且無須使用矮人一截的桌子,更可以與他人共用桌子,墊高的桌子也能給特別高大或是輪椅族的孩子使用。而必須用雙手控制助行器行走的水腦症孩子,也想跟同學一起玩「用布傳球」的遊戲,老師就將布的一角繫在助行器上,讓他不需他人協助也能與同學同樂;玩凌波舞的時候,老師正苦惱使用助行器的孩子無法後仰通過竹竿,小朋友已經發揮創意,決定一起抬高竹竿,讓身障同學也能享受樂趣。丟沙包遊戲中,必須手握沙包丟到對面玩伴的桶子裡,有的孩子甚至主動靠近握力與投擲能力較弱的腦麻孩子,縮短他的沙包投擲距離,讓腦麻同學一起玩樂,孩子們也能獲得成功經驗,增加自信。圖/陳惠鈴提供 h圖/陳惠鈴提供 對陳惠鈴而言,她始終相信慈母幼兒園創辦者甘惠忠神父所言:「沒有特殊的教育(特教),教育為的是所有的孩子,因為每個孩子都是特別的。」非營利幼兒園貫徹的共融精神也是如此,不僅再次印證「養大一個孩子需要傾全村之力」,更體現了孩子也是全村的一員,重視孩子主體性的教育,才能將童年還給孩子,成為他們好好長大的養分。 公幼難搶無彈性、私幼昂貴良莠不齊早年由於公私立幼兒園比例懸殊(公私幼比約 3:7),家長若想選擇學費較便宜的公幼,得排隊搶名額才有機會進入公幼,且公幼收托時間較無彈性,下課時間早、寒暑假又不收托,若確定要進公幼,家長得先克服下課接送與寒暑假托育的問題。而營利性的私幼比公幼更彈性,不僅接受課後延托,也不放寒暑假。然而私幼收費較公幼高昂許多,且雖然課程與教學方式多元,品質卻良莠不齊。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私幼未符合法規而受裁罰的情形,遠多於公幼。Photo by Gautam Arora on Unsplash 不僅如此,私幼雖收取高額學費,其中只領得到法定最低薪資的教保員,卻得肩負高工時的勞動條件;學界也批評,在市場機制運作下,私幼的課程往往過度營利化,才藝、競賽、超前學習樣樣來,偏離學前教育「希望孩子身心穩定發展」的核心價值。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目前全臺 242 所非營利幼兒園由不同的基金會、協會或學校辦理,承辦法人懷著自身的組織使命,與幼兒園透過制度結合,往往能在教保現場激盪出多元而燦爛的光芒。 非營利幼兒園,家長的第 3 種托育選擇政府為了回應民間的期待,於 2011 年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其中第 9 條明訂設立非營利幼兒園的法源依據,而 2012 年《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接續著上路,政府與民間共同辦理的「非營利幼兒園」正式成為家長們第 3 種幼兒托育選擇。ht圖/「我要非營利幼兒園」懶人包 截至目前為止,全臺約有 242 所非營利幼兒園,相較於 105 學年度的 50 所、106 學年度的 77 所、107 學年度的 125 所,可說是穩定成長。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從國際經驗可以發現,公共化教保服務能有效減輕年輕雙薪家庭的負擔,對少子女化的社會來說,無疑是一項正向的政策工具。許麗娟更說,政府推動「擴大化公共教保服務」是為了「減輕家長負擔」,原本預計於 8 年內(2017-2024 年)增設公共化幼兒園 3000 班,「但是 2018 年到現在已經建置 1551 班,以每年增設 500 班的效率看來,可望於 2023 年提前完成 3000 班的目標。」非營利幼兒園除了平價、能讓家長安心托育,也強調「以人為本」、「社區互動/共融」,讓孩子獲得成長真正所需的養分。在幼教領域服務 30 年的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理事長許玉齡表示,家長們之所以為了幼教名額搶破頭,無非是為了好的品質,反過來說,若能將好品質拓展到各類別的幼兒園,收入優渥的家長也許不需擠公幼窄門,幼兒園的資源分配或能更合理。教育應以孩子為主體,成就跨世代的好投資但何謂「好品質」?「教育不是設備競賽,不一定需要漂亮豪華的場域,更不是服務業。」許玉齡表示,孩子需要的是願意溫暖陪伴、耐心等待他們成長的環境,甚至能到鄰近社區互動,認識自己生活的地方,「學前教育不是為了服務家長,而是與家長攜手培育未來的人才。」許玉齡說,過去填鴨式教育的觀念必須轉變,教育才能有所突破。輔大社會系副教授石易平分享一則似乎很常聽見的親身故事:一位身為家長的朋友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就讀大班的 5 歲孩子寫注音作業寫得既吃力又挫折,並詢問臉友們「該如何是好?」石易平說,其實這樣的挫折並非孩子不夠努力,而是因為學齡前幼兒骨骼與肌肉還在發展,不適合握筆,且他們現階段的認知發育也不適合學習抽象符號(注音)。更嚴重的是,「當我們要小孩寫注音符號時,可能正在剝奪他探索世界的機會。」因為超齡的學習內容不僅身體發育跟不上,未來上小學時,也可能因為早就學會了而對學習失去耐心與成就感。石易平直指孩子在幼兒園發生的問題核心,很多時候來自大人。小孩充滿壓力的寫著注音,你卻告訴他「有壓力才會成長」,其實已是間接表達了這樣的作業並非合理要求。Photo credit: 頭家國民小學 Tuojia Elementary School on Visual Hunt / CC BY-NC-SA 或是當小孩抱怨午餐難吃,你卻告訴他「團體生活本來就是這樣」,並拒絕跟老師、校方反映,其實是在傳達「公共生活能夠看起來如常,是因為某些人忍耐。」石易平說:「但事實是,要與他人共同生活,就必須學習溝通。我們習慣以大人的秩序為秩序,然而,教育應以孩子為主體。」美國經濟學家詹姆士・赫克曼(J. Heckman)的研究也告訴所有「不想輸在起跑點」的家長們:童年階段若能強化非認知能力,如強烈的企圖心、良好的態度、自我控制力、毅力、社交能力、洞察判斷力等「軟技巧」,對孩子未來有長期而穩定的正面影響。此外,美國密西根幼兒園的研究計畫也發現,如果將弱勢兒童分配到關注力較高,且為家長提供密集學習幫助的班級,他們長大後學業成就會比較好、犯罪率也較低。「換句話說,高品質的幼教對國家來說是『跨世代的好投資』,因為它將造就健康、有成就感的成人,並教養出同樣健康、成功的下一代。」石易平說。註 1:雙軌整併後的幼兒園民國 101 年臺灣施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在此之前,幼兒托育採雙軌制,由「托兒所」收托 2-6 歲的幼兒,配置教保人員,地方主管機關是社會局、中央是衛福部;另有「幼稚園」收托 4-6 歲的幼兒,每班配置 2 名教師,主管機關是教育部、地方上是教育局。101 年後,托兒所與幼稚園雙軌合併,稱為「幼兒園」,中央主管機關統一為教育部,地方則是各地方政府,收托 2-6 歲學齡前幼童。註 2:臺灣幼兒園的 3 種型態(1)公立幼兒園:由政府提供經營資金、場地與人事費用等,國/市/鄉/鎮立皆有,且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必須優先招收低收、中低收、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者子女與特殊境遇家庭等幼兒。(2)私立幼兒園:由私人籌備設立,自訂收費機制,每一間私立幼兒園的特色、師資與費用差異較大。2018 年 8 月 1 日衛福部托育準公共化政策上路,為了提供家長更多平價的托育選擇,開放符合要件的私幼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以原有營運方式向家長收取每月最多 4500 元的費用,差額由政府補助。(3)非營利幼兒園:建立於「公私協力」概念下,由政府無償提供土地、建物、設備等,並委託公益法人經營,並由政府與家長共同分攤托育費用,家長每月僅需繳納約 3500 元的費用。此外,由於不以營利為目的,當年所得必須投入下一年度的幼兒園經營上。   公立幼兒園 私立幼兒園 非營利幼兒園 經營單位 政府 私人 公益法人 數量(截至 108 學年度) 2459 所 4106 所(含1262 所準公共化幼兒園) 242 所 收費 約 2500 元/月 不包含課後延托費 7500-25000 元/月 註冊、教材、才藝費用另計 3500 元/月 各縣市政府分攤比例不一 收托時間 部分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無收托 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可收托 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可收托 娃娃車 無 有 部分有 師生比 符合法規 不一定 符合法規 師資 合格教保人員 待遇最好、人員穩定 部分師資不合格 低薪高工時、流動率高 合格教保人員 必須符合法定薪資表 教學方式 主題 + 角落(學習區)統整教學 蒙式、主題、分科、才藝等五花八門 主題 + 角落(學習區)統整教學、社區互動 品質管理 每 5 年基礎評鑑 每 5 年基礎評鑑 每學期到園檢查 2 次 每學年績效考評 每 5 年基礎評鑑 報名時間 每年 4-5 月 依照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原所公告 隨時可入園 每年 5-6 月 依照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原所公告 資料來源/全國教保資訊網、教育部、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2020-10-22 弱弱相殘下的幼兒園加裝監視器

蘋果日報  讀者投書  2020/10/14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010 ... MK4FQY3ZHJHJY24LQYFW4GCU/ 強制幼兒園全面裝設監視器,能否作為解決兒虐問題的策略?引發爭論。示意圖,非本文所指個案。資料照片 林綠紅、簡瑞連、李庭欣/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成員昨天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聯合多位立委舉行記者會,呼籲外界重視兒虐問題,除了建議應立即檢討通報流程,最引人注意的訴求是,強制幼兒園全面裝設監視器,以作為解決兒虐問題的策略。台灣是個監視器大國,街頭巷尾到處布滿監視器,雖然多數民眾都深知監視器與改善治安之間關係薄弱,但有總比沒有好。教保、托育機構加裝監視器的訴求,在這樣的思考脈絡上似乎也少見有人反對,民意代表莫不爭相表態支持。但如果回過頭檢視裝設監視器與提升托育或教保品質,或確保幼兒安全、避免兒虐的初衷,難道不覺得奇怪嗎?眾所周知,監視器的作用僅能作為後續的證據保全之用,對於事前預防兒虐一點幫助都沒有。那為什麼這個議題不斷的被提出,彷彿裝設了監視器像防兒虐的萬靈丹一般?這其中恐怕有更難解的結構問題在後面。贏得掌聲但未解決問題 托盟與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於本周開始進行「募集!!托育現場鬼故事」的匿名調查,邀請第一線的托育人員當「爆料者」,不等別人踢爆,而是親自揭露各種托育現場違法狀況。雖然調查目前仍在進行中,但從目前已回收的百份回應中可知,照顧現場只能用「苦不堪言」來形容。依現行規定,3歲以上班級的人力比1:15,但老師提到:「人手嚴重不足,2位老師2:30,一班25位新生,5、6個哇哇大哭,一個吐滿地、一個尿滿地、還有翻倒湯的……根本是老師的地獄。」雖是合法的師生比,但合法不一定合理,對許多第一線幼教人員來說,都是硬撐下來的。更何況,並非每間園所都奉公守法,一個又一個幼保人寫下:「一個老師帶25至28個大班孩子」、「委員來了,藏小孩」,道出超收這個在同行中不能公開言說,但其實人盡皆知的祕密。這麼多年來,教保人員向社會訴說「低薪、高工時、高情緒壓力、缺少支持」,但盼不到系統性的改革。眼見政府缺乏有效的管理,卻又將經費挹注入勞動條件堪慮的私幼,迫使束手無策的家長自力救濟僅剩下訴求「全面裝設監視器」。而民意代表更順理成章,接起這個最便宜,且也是最容易贏得掌聲的訴求。但是,我們能不能期待立委等民意代表做些更困難的事情?仔細檢視幼教機構裝設監視器的議題後面,其實是個弱弱相殘的結構問題。故事發生在沒有被善待的教保、托育人員、需要照顧的幼兒與焦慮至極的家長之間。監視器拍下了孩子受的傷,卻拍不到這些現場內外苦不堪言的老師與家長。如果不從根本解決這些托育人員所承受的苦難,托育品質無法提升,孩子又要如何被善待?家長如何放心?這個負向循環的死結,不會因為一組監視器可以解決,而是需要政府強烈的信念與決心:推動平價、普及、優質的公共教保、托育,檢討現行照顧比的合適性,以及提升幼兒照顧現場的勞動條件。最後,也呼籲重視兒童權益的團體夥伴們,除了重視憾事發生後的保全證據與責任釐清外,也能一起推動預防措施,同時更全面的爭取兒童權益,例如,還給孩子零體罰的童年,並留意監視器帶來的網路資安、隱私權的議題。達成上述每個訴求都不容易,但每個孩子都值得被好好保護及對待,照顧孩子的大人們,也是。在少子女化的台灣,互信、平等、良善的托育關係尤其是解決育兒壓力與催生的關鍵! 發佈 刪除 編輯此分類 修改10-12 當幼教體系強迫「透明」,我們會看見什麼?...

2020-10-14 當幼教體系強迫「透明」,我們會看見什麼?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9989獨立評論@天下  讀者投書    作者 王俐文    2020-10-08托嬰中心及幼兒園不當管教問題接連被踢爆,用監視器或公開裁罰等手段,真的能有效杜絕嗎?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我兒子明明是男生老師卻讓他穿女裝,我覺得我的孩子遭受不當對待!」「男性教保員一直用手摸我的小孩,親他,還拉著小孩的手摸他的臉,真的好噁心!」「園長說現在的老師很難請,稍有壓力就喊著不做,對老師要多體諒,但我只是要求我的孩子在學校能被專業的對待。」「我真的不想當恐龍家長,我也一直很努力忍耐試著體諒,和學校通話溝通都保持理性,但看到孩子受傷的模樣,就像刀一樣在割我的心!」孩子就讀的學校安全嗎?還是長期內外不一致?孩子在學校吃的跟家長手上的那份菜單一樣嗎?老師在家長面前與在孩子面前是兩個樣子?托嬰中心及幼兒園不當管教問題接連被踢爆,當校園脫去掩飾隱密的外衣,與家庭期待坦誠相見時,究竟會自曝弱點還是贏得掌聲?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月2日新訂定了《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辦法中除了強制規範托嬰中心的錄影存檔時間,更將應裝設監視器的區域明確列出,並史無前例地將「無死角」三個字放入法源中。這除了增加如影隨行的環境壓力,對於現場多為女性的托嬰從業人員來說,也意味著這是一份分分秒秒都不能鬆懈的工作。3月,時力立委王婉諭召開記者會針對《兒少法》、《幼照法》提出修法訴求,重點包括由中央政府建立托嬰中心資訊揭露平台、提升裁罰範圍等等。到了8月,教育部及衛福部進一步全面公開裁罰紀錄,使這些違法的托嬰中心及幼兒園更加無所遁形。但令人不解的是,訴求期間,不當管教的案例仍舊一直發生。監視器或公開裁罰,真的能杜絕或減少不當管教問題嗎?消極等待問題發生、再透過法律處罰,是否只是在撫慰人心?這真的是我們要的嗎? 從來沒有人教過我,怎麼避免踩到不當管教這條線 對於家長來說,聽到「裁罰」這兩個字,心裡面普遍會聯想到「超收」、「不當管教」;對於政府來說,「裁罰」這兩個字,好像表示自己已經做出處置,應盡的責任已了;對於多數民眾來說,只要是被公告裁罰的托嬰中心或幼兒園,不管違規的項目是什麼,自公告開始就立刻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被貼上「惡質幼兒園」、「恐怖托嬰中心」之類的標籤。可是,學前幼兒教育從來不是只有學校的事,更多時候是政府、學校和家庭三方的事。彼此間若和諧穩定,對學前幼兒學習成長才有錦上添花的作用;若大家只是各自表述,沒有說清楚各自的想像與需求,也可能會讓家校間容易產生矛盾及誤解。我認為,學前教育機構未來若避免不了透明化所產生的壓力,「人性化管理」就更加重要。因為學前教育是少數高密度的人管人互動產業──「政府管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管園長、園長管老師、老師管孩子」,過於制式化及一廂情願的規範,只會讓學前教育機構無法脫離「違反規範」的夢魘。而面對不當管教問題,更應該全面檢討:我們的學前師資培育在今時今日究竟缺少了什麼?不要讓證照變成只是資格象徵,而非專業認同! 走在鋼索上的幼教人,職場處處是陷阱 檢視全國教保資訊網公開裁罰紀錄,可發現幾種狀況:第一種可說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園所超收費用,處分最低是新台幣6,000元。而這樣被罰的園所,還真的為數不少。探究原因,多是無法因應所需要的各項成本,導致許多園所檯面上下收費不一致。以私校為例,一間園所一旦立案費用核定,往後不管幾年,想再調費幾乎不太可能。這樣的狀況導致私校老師長期薪資低落,品質無法兼顧。第二種則是「以量制價,人情壓力」,園所超收人數,處分最低也是新台幣6,000元。很多園所會超收,都是因為要想辦法增加收入,以彌補前述無法調整收費的缺口。也有可能老師臨時請假、人手短缺,或者面對人情壓力,不得不多放小孩入園。曾有案例是老師臨時因輕微流產,一段時間無法來上班,在班上少一位老師的狀態下,即便入班協助的園長具教師身份,但仍屬違反師生比規範的超收狀況。另一個案例則是有幼稚園被檢舉「孩子無法進到該校就讀」,教育局來電請園長妥善處理,避免引起糾紛。但是,教育局不是應該在沒有名額的狀況下直接拒絕此類陳情嗎?主管機關將來自家長的壓力轉嫁給幼兒園,已然形成一種職場霸凌。第三種開罰,屬於「法條定義模糊不清」。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6條中明列「體罰: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不當管教: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但怎麼樣叫體罰?怎麼樣叫不當管教?判定界線在哪裡?同樣都是對孩子的身心靈造成傷害,但卻有天差地別的處置方式。以裁罰記錄來看,多數都是以不當管教收案,這樣是否容易產生裁罰認定過輕的現象?第四種開罰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異動核報超出30日,是幼兒園最容易受罰的一項,處分也高達新台幣5萬元。聽過的一個案例,雖然新老師到職必須在30天內完成備查文件核報,但幼兒園老師多為女性,其在校工作時間也是正常醫院體檢時間,下班後還得兼顧家庭,再加上現階段學前教育師資短缺極為嚴重,園長和行政人員卻礙於規範無法入班代課,老師離班又會造成「超收」問題……以至於在時間有限的狀況下,要等體檢完再等報告出爐,多是趕在最後一秒壓線送件。所以在裁罰名單中,此項受罰比例也比其他項目來得高。最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最後這項「異動核報」僅屬於行政疏失,但以罰金來看幾乎等同體罰,甚至比不當管教、超收、超額的處份還重,在全國教保資訊網公開裁罰紀錄中,也跟體罰、不當管教、超收、超額等項目並列在公開裁罰紀錄的行列。這樣的公告是否具備公平性?這樣的裁罰又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透明是改變的契機,能看見才是校園安全的保護罩 我們都知道,教育應該是賞罰分明,給予正面激勵,但教育稽查人員卻往往用批判角度去面對底下的每間機構,彷彿每次稽查就是來找碴。長期的幼托狀況,只看當下判斷,是否有失公允?對於好的學校,又是否應該有公開且正式的獎勵?而在不當管教案例中,發現還有不少評鑑績優的機構也赫然在列,如果評鑑結果是可以「表演」出來的,那麼到底什麼才可信?近年隨著資訊科技快速演進,各行各業開始也進入透明化管理時代,學前教育更是如此。從閉鎖式的校園管理到網絡式的校園管理,要求校園更開放透明的呼聲日漸高漲,這股新勢力也讓學前教育隱藏的問題隨之曝現。或許未來聰明的學校都會搶著「為永續而脫」,因為越透明,才會越有競爭力,而這也必定掀起一波品質革命。 (作者為中華國際全齡關照教育促進會理事長,政大幼兒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2019-05-27 轉發~徵人.教保人員(大成非營利幼兒園徵聘ing)

 http://dachen.etainan.org/modules/tad ... ndex.php?ncsn=1&nsn=7歡迎有興趣的教保人員一同加入大成新園地^^

2019-03-06 新成立勞動權益論壇,歡迎教保老師提出問題,線上提出線上回應!!

http://eutn.aetutw.org/modules/tad_discuss/ 論壇請由此進入

2019-01-18 YMCA誠徵教保員!

2018-12-26 本會第二屆第三次會員大會,邀請會員踴躍參加!!

親愛的會員您好:一年一度的會員大會又要召開囉!2019年是工會滿五週年的紀念,非常感謝會員持續的支持,特地舉辦餐會,邀請會員能一起前來。今年對工會有一件大事,因為承標了大成非營利幼兒園,預計108學年度運作。所以也想趁這個機會與會員報告目前的期程,以及未來當這個地點成為據點時,期許能發展共同照顧的理念並且落實。理事長 買寶玉暨全體理監事  敬邀立即線上報名【第二屆第三次會員大會暨餐會】時間/108年1月13日(日)10:30-14:00地點/好口味港式料理(台南市慶中街112號)流程/ 10:30-11:30 第二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11:30-12:00 工會承辦公辦民營進程報告    12:00-14:00 餐會報名方式/請與寶玉聯繫(0982-113296 、eutn2014@gmail.com)本次活動由於場地關係,恕不邀請非會員參加。備註/餐廳附近有【臺南日月亭五妃廟停車場】(10元/半小時,12小時最高50元)立即線上報名

2018-10-30 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培訓工作坊!!

台南幼教新起點,教保人員生涯新選擇-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培訓工作坊暨招募就業說明會-立即線上報名    幼托整合之後,幼兒園除了公立跟私立外,又生產出一個”非營利幼兒園”。到底何謂非營利幼兒園?以及有哪些核心價值?對教保人員的勞動生態會有所改善嗎?    其回歸最初的教育之心,應該讓幼兒園鄰近社區、貼近社區,家長可以安心地去工作,孩子跟社區的關係更加密切,教保人員能在一個正向的循環中得到合理的勞動對待,並能真正發揮幼教的理念。對於園所、家長幼兒、教保人員共同建立合作、互助的關係。    這不是夢想,這是所有踏進幼教圈的教保人員心中的想像,也是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一直以來在實踐的理念。我們需要更多教保工作朋友們加入,在相互合作、信任和平等的夥伴關係中,共同來陪伴社區的孩子,連結社區的資源參與其中,讓照顧工作不單只是家庭、教保工作者的事,而是社區一同協力。    假如你對於實踐這個理念有興趣,不管年齡,不論資歷,只要你懷有一顆熱情的心、保有理想性,都歡迎你參加這個工作坊。對    象:想瞭解/進入非營利幼兒園的教保服務人員、社會人士時    間:107/12/02(星期日) 09:00-17:00上課地點:台南市勞工育樂中心第一教室(台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報名費用:本會會員免費、非會員500元、學生100元(含午餐費用)備  註:本課程將申請幼兒園專業教保知能研習時數6小時,如是教保服務人員報名者,請在報名表填寫身份證字號。課  程: 12/2(日) 活動流程 08:45-09:00 報到 09:00-09:30 相見歡破冰~認識與期待、參與夥伴相互認識 09:30-09:40 休息 09:40-10:30 非營利幼兒園就業/運作說明 10:30-10:40 休息 10:40-12:00 實踐同村共養的合作.互助照顧理念 12:00-13:30 共食時間&休息 13:30-14:30 非營利幼兒園、家庭與社區的協力合作關係(一) -營造教保人員與家長的協力關係 14:30-14:40 休息 14:40-16:00 非營利幼兒園、家庭與社區的協力合作關係(二) -教保人員組織介紹及分組討論 16:00-17:00 Q&A  ▇主辦單位: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協力單位:全國教保產業工會、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      屏東幼兒托育職業工會、財團法人育合春教育基金會▇講 師 群:王淑英  /財團法人育合春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簡瑞連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光武非營利幼兒園園長     黃雅雪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鳳山社區自治非營利幼兒園園長     李曼君  /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理事長、屏東四維非營利幼兒園園長     買寶玉  /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報名截止日期:107.11.28(三)▇報名方式:1.填寫報名表後可傳真(07-8150072)、E-MAIL(eutn2014@gmail.com)或本會網站(http://eutn.aetutw.org/)報名,傳送後記得來電確認喔!2.費用於當日繳費即可!但也請互相諒解,已經報名後無法前來者,請事先告知,以避免佔用了名額,讓其餘想參與的伙伴無法進來!▇聯絡方式: 聯絡人:買寶玉   電話:0982-113296  e-mail:eutn2014@gmail.com立即線上報名

2018-02-11 勞保高薪低報,雇主及人資皆被判有期徒刑!!

職場上常見勞保「高薪低報」,或稱「以多報少」,雇主習以為常,常常認為頂多就罰款了事,事實上不然!!勞保以多報少涉及很多問題,雇主和勞工都應謹慎以對,不可輕忽。從勞工而言,勞保是很重要的社會保險,投保薪資是各項保險給付重要依據,舉凡傷病、職災、生育、失能、老年,甚至死亡等,一旦被低報,雖然保費減少,可以領回的給付相對也會減少,嚴重威脅社會保險所建構的社會安全制度,特別是多數雇主都如此仿照時,將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影響社會安定。勞工工作期間投保勞工保險,雇主應負擔保費比例是百分之七十,對雇主而言,以多報少無非是想要減少保費負擔。一旦勞工發生保險事故,除了不能充分保障勞工權益之外,不足部分應由雇主補足,無法發揮風險分散的效果,反而加重雇主的責任風險,事實上是得不償失,更遑論行政上的處罰。107年開春,台南地方法院的判例(如附件檔案),將被告雇主以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人資課長處有期徒刑貳月。這個判例顯示勞保以多報少已經開始被法院認定觸犯刑法,雇主要特別注意。特別是教保人員的幼兒園職場,高工時低薪資,勞保以多報少時有所聞,歡迎教保老師們踴躍將此新聞分享給雇主。依法行政,按規定投保勞保,其實是在幫助雇主將經營成本合理化,勞保是必要成本,而且能分散勞工發生事故的風險,完全是正面功能。 作者:田晉杰(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理事) 

2022-05-26 染疫確診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相關關懷服務資訊

為確保染疫確診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能儘速獲得 相關心理、生活支持,請協助函送貴轄職業工會轉知會員相關關懷服務資訊,詳如附件說明

2022-05-26 勞工確診COVID-19勞保給付權益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勞保給付權益有參加勞工保險之勞工,在加保期間確診COVID-19,得依規定申請勞保相關給付:一、勞保傷病給付 勞保被保險人因染疫「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得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進行診療者,或者是進行居家照護期間,亦可申請。 符合上述情形之被保險人,得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檢具下列書件洽投保單位蓋章後,提出申請: ①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②傷病診斷書正本。如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者,可免附診斷書;若暫時無法取得隔離通知書者,可檢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檢驗結果數位證明」、「健保快易通APP確診COVID-19之截圖畫面(須包含身分證字號)」,或其他足資證明確診之相關資料,亦得免附診斷書。二、勞保失能給付 被保險人染疫,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規定,得請領勞保普通失能給付。 申請手續: ①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②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 ③經醫學檢查者,另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三、勞保本人死亡給付 被保險人因染疫死亡,其遺屬得請領勞保本人死亡給付。 申請手續: ①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②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 ③載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受益人為養子女時,須載有收養及登記日期;受益人與死者非同一戶籍者,應同時提出各該戶籍謄本。(記事請勿省略) 遺屬請領順序: ①配偶及子女 ②父母 ③祖父母 ④受扶養之孫子女 ⑤受扶養之兄弟、姊妹四、被保險人如懷疑染疫與職場工作相關,可就近向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尋求診斷。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名單,請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查詢。五、向本局申請職災給付時,除前述各項給付的應備書件外,請於申請書敘明工作內容、罹病原因及經過,經本局就個案事實狀況,綜合審查與工作具有因果關係者,即可認定為職業災害。六、外籍移工確診COVID-19給付權益多國語言(英文、印尼文、菲律賓文、泰文、越南文)說明,請至下方「附件下載」。簡易宣導圖卡,可至勞動力發展署網站參閱。

2022-05-16 111年5月21日(六)勞基法教保研習實體課程變更為線上辦理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原訂111年5月21日(六)勞基法教保研習實體課程變更為線上辦理研習連結:https://meet.google.com/eks-fcrc-oye研習時間:111年5月21日(六)上午09:00-16:00             (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入場時間:開始前10分鐘開放進入線上會議室,即08:50-09:00。研習當天若有問題請聯絡呂小姐/黃小姐078127225注意事項: 本場研習將使用google meet進行課程,需申辦google帳號,才能進入系統 請準備電子產品(筆電、平板、桌機等),以利上課進行順暢。 進入會議室,請將麥克風設定為靜音模式,待討論或開放提問時再開啟,以,以免影響上課品質。 上午9:00-9:20及下午13:00-13:20 ,請開啟鏡頭並進行簽到,以利開課單位核發研習時數。 上午12:00-12:20及下午16:00-16:20 ,請進行簽退,以利開課單位核發研習時數 本活動禁止使用第三方錄製工具錄製本次活動過程(含錄音、錄影等),但同意與會者可針對「線上會議室(含時間)之畫面」適度截圖,僅作為個人出席之佐證 。 全程參與且完成簽到、簽退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如未全程參與且未事先請假者,恕不核發研習時數。 若臨時不能與會者,敬請主動聯繫取消。

2021-08-18 0-6歲國家一起養,打造育兒友善的環境

1.產檢假及薪資補助:女性勞工妊娠期間有薪產檢假由5日增為7天,增加的2日之薪資,由政府補助,不增加雇主負擔,雇主可向勞動部申請薪資補助。2.放寬「育嬰留停」彈性申請:父母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停及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為鼓勵雙薪家庭父母共同陪伴子女成長,此次修正放寬申請之限制。申請期間可以少於6個月,不低於30日,以申請2次為限。3.育嬰留停津貼加碼:育嬰留停津貼從原本六成薪資加碼提高到八成,其中六成將由就業保險基金支出、二成則由政府出。讓在育嬰留停期間的父母們可以無後顧之憂,減少經濟壓力,安心照顧陪伴幼兒。4. 彈性工時: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9條規定,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或調整工作時間;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有鑑於台灣中小企業多,受僱於僱用未滿30人事業之勞工,經勞雇協商,亦得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減少1小時工時或調整工作時間規定。5.產檢項目升級:妊娠糖尿病篩檢改成由政府補助了!除了產檢補助次數從現行的10次提高為14次,產檢項目新增妊娠糖尿病篩檢、貧血檢驗及2次一般超音波。6.試管嬰兒補助不排富: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本來補助對象是低收或中低收入戶之不孕夫妻,7月新制上路後,只要夫妻有一人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妻子年齡未滿45歲,首次補助上限10萬元、後續每次補助上限6萬元;低收及中低收入戶每次補助額度上限維持15萬元。補助次數方面,原先為一年一次,新制改為:若妻子年齡低於40歲,每胎補助上限6次;40至45歲上限3次。7.就學費用降低:公共化、準公共,就學費用都降低。2胎、3胎,繳更少,低收中低收都免繳。8.育兒津貼加發:擴大發放對象,領取育嬰留停津貼或其他弱勢補助也可以領。2胎3胎補助更多。

2021-06-02 投保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補貼方案

投保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補貼方案:申請條件:1.需要在110/4/30前加保職業工會2.依照108度個人各類所得未達40萬8千元以上3.未請領其他相同性質補貼/補助/津貼投保金額未達24000元者,發給3萬元投保金額超過24000元者,發給1萬元109年“曾”申請補助者,撥款至勞工本人帳戶,自6月4日起直接撥核勞工帳戶“未”申請補助者,勞工自行查詢登錄,自6月7日起至勞保局官網e化系統登錄申請流程及操作步驟https://youtu.be/jerZFdJ8TSc

2021-05-27 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方案,待勞動研擬再公布

有關 #自營作業者 及 #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方案細節,目前均正如火如荼研擬中完成後將立即公布並告知工會及勞工朋友們目前疫情仍相當嚴峻也請大家務必耐心於家中等待近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