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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3.11月訊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3.11月訊民意代表面對問題現象時,應先理解、體認第一線照顧工作的內涵,而不是為了自己的政治聲量,把矛頭立即指向教保體系最底層的教保工作者,隨亂爆料,消費教保員與幼兒家庭,製造社會恐慌。本期月訊文章列表:一、陳怡君控北市非營利幼兒園涉虐童!幼兒園反擊:未經查證片面武斷二、民意代表不應為個人的政治聲量,消費教保員與幼兒家庭,製造社會恐慌三、緬懷蔡建仁老師,一位永遠不會放棄農工與底層人的勇士!!四、訴求調高 6%勞退強制提撥率 四大工會: 誰調高大選就支持誰五、台北聲援巴勒斯坦大遊行,終止野蠻殺戮:美國必須負責,以色列立即停火!六、籲立即停火:反種族隔離,民眾赴以色列駐台辦公室抗議 

2023-10-31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3.10月訊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AETU)2023.10月訊10/28下午部分幼托夥伴將集結上凱道遊行,欲提出政府應支持家長育兒、給老師良善的工作環境等訴求。對此,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強調,唯有擴大公共托育服務,才能有效支持家長育兒,給托育人員、教保人員合宜的工作環境。本期月訊文章列表:一、持續擴大公共化托育服務,才能有效支持家長育兒、給老師良善的工作環境二、民團籲準公幼以公立標準納管 教部:將研修契約三、十年殉職四十三人,消防員國慶慟殤,呼喊公安、職安、工會四、醫療人員上街爭勞權,變裝諷職場「累到變成鬼」,護理人員夜班費補助最快明年1月上路五、以巴衝突:聯合國秘書長稱哈馬斯襲擊非「憑空發生」,以色列官員要求其辭職 

2023-10-30 持續擴大公共化托育服務,才能有效支持家長育兒、給老師良善的工作環境

持續擴大公共化托育服務才能有效支持家長育兒、給老師良善的工作環境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聲明稿2023.10.28         今日下午全國幼托夥伴將集結上凱道遊行,欲提出政府應支持家長育兒、給老師良善的工作環境等訴求。對此,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強調,唯有擴大公共托育服務,才能有效支持家長育兒,給托育人員、教保人員合宜的工作環境。        加拿大學者Henry Milner比較北美和歐陸各國公共政策,指出攸關人民基本需求的服務,包括托育——托育攸關「幼兒」和「女性」(教保人員和母親)的基本需求——必須由「公共領域」,而不是「營利市場」提供。韓國學者Sung-Hee Lee在韓國實施補助私立托育機構,所謂「免費托育政策」(這就是韓國版「準公共」托育政策)十年之後,為文分析檢討指出:「免費托育應由公共托育中心提供,這件事具有關鍵的重要性,唯有如此才能保證所有托育服務都達到高水準。」        而台灣托育服務「公私比例懸殊」,正是亟待翻轉的難題。以幼兒園為例,托育服務的公私比為三比七,產生的問題為,對家長來說,具有品質把關的公共服務一位難求。而從現行幼兒園最常違規事項前三名「違法超收人數」、「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師生比不符」觀之,正反應出以營利為首的服務,往往必須透過犧牲幼兒照顧安全、老師勞動權益,以換取最大利潤。對第一線托育人員、教保人員來說,低薪、高工時就成了長年以來的勞動條件困境。    去年年底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4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出爐,國際審查委員關切台灣的托育服務,並指出:「台灣可負擔的、高品質、普及和非營利的公共托育仍然嚴重不足。此時,兒童托育嚴重依賴家庭資源,尤其是0-2歲的兒童,這嚴重阻礙了婦女的就業。這一問題不能主要依靠自由市場引入準公共托育服務來解决,因為準公共托育中心的價格和品質都難以控制。」顯然,國際審查委員也清楚,準公共托育的本質為仰賴自由市場的私立服務。對此,委員會具體建議:「政府繼續擴大可負擔的、高品質、普遍和非營利的公共托育服務,以提高生育率和女性勞動力參與率」。    公共化服務才能確保「平價、優質、普及、非營利」的性質,由政府制定合理成本,確保所有家庭皆能負擔得起,達到「平價」。由政府訂定服務人員合理薪資,管理品質,照顧好老師,支持老師給孩子好的照顧,以達到「優質」。服務依需求設點,以利家長就近送托,達到「普及」。更重要的是,公共化托育服務需要廣設,才能讓每一位有需求的家長、幼兒、老師受到照顧。    最後,托盟嚴正呼籲,持續擴大公共化托育服務,才能支持女性(教保人員、和母親)就業,提高幼教現場的勞動條件,支持老師與家長並肩養育下一代新生力,讓台灣得以永續發展。

2023-10-26 聲明稿:推升公立與非營利幼兒園的比例,才能真正改善教保品質

推升公立與非營利幼兒園的比例,才能真正改善教保品質全國教保產業工會聲明稿  10月28日部分幼教團體號召上凱道遊行,爭取幼托人員尊嚴一事,本會不認同,也不會參加。  這幾年來虐童事件成為幼兒園相當被關注的情事,政府與民意代表最大的施力點就是不斷地修法提高罰責,增加行政管理的強度,要求加裝監視器等等,但這些治標不治本的方式,幾年下來,並未有看到顯著成效。反倒加速教保員的快速流失與畏懼再進入這個職場,同時撕裂親師間的信任關係。  因為,這些的方式,只是不斷地在放大教保服務人員所需承擔的責任,而無視於長久以來不健全的教保體制、政策對於教保品質的影響,以及雇主所應擔負的督管責任,同時,也漠視著長期間教保服務人員到底處於什麼樣的教保環境從事幼托服務。  我們堅決的反對任何的虐童行為,但我們認為教保人員的尊嚴與專業是需要被支持與維護,台灣的幼托環境高度市場化,長期處於三高(高工時、高情緒、高流動率)、三低(低薪、低福利、低社會位階)的惡劣環境(註一)。  以利潤為導向的結果,就是各種違法事項琳琅滿目,超收、師生比不符、任用不合格教保人員,長期以來,是台灣幼兒園的違規常態。這些違規事項與虐童事件頻繁發生息息相關,但從中央到地方主管機關卻都束手無策,導致優質合格的教保人員不斷的流失,主管機關還修法開後門讓大量非幼保科系畢業的代理人員進入園所從事教保工作,直接影響的就是兒童照顧品質。  兒童照顧需要家長與教保人員的相互信任與分工合作,在第一線從事照顧工作的教保人員,肩負著幫每一個家庭照顧幼童的責任,我們應該去體諒他們的辛勞,支持並尊重他們的專業。  教保品質要改善,政府就要有魄力改善整體的幼教環境結構,真正的大力推動公共化幼兒園,才能真正地提高、保障教保人員的勞動條件,而不是以大量的準公共化幼兒園來濫竽充數,錯誤的制度再如何設底線,依舊無法改變血汗教保的處境。  本工會呼籲,1. 教育及勞工主管機關應加強查核,幼兒園是否有超收、師生比不符以及超時工作、勞保高薪低報等等違法事項,以提升勞動條件。2. 準公共機制之薪資規範要落實。教育部及地方政府應落實準公共機制的薪資規範,嚴格查核幼兒園必須按工作年資調整薪資。3. 準公共機制之退場機制要建立,審查標準應明確訂定。教育部應該要比照非營利幼兒園的管理標準,來建立準公共幼兒園的管理機制和退場標準,以提升整體幼兒的照顧品質。4. 教育部應大力推動公立幼兒園與非營利幼兒園,為準公共化幼兒園設下落日期限。  聯合聲明團體: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註一:全國教保產業工會2020年的勞動調查顯示,平均受訪者年齡為36.9歲、平均年資10.7年,平均工時9.3小時,平均月薪才為29,933元,跟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人力運用調查報告》年報統計比較起來,跟全行業同年齡工作者比較起來(40,248元),只有其平均收入的74.37%。有43.7%的工作者表示,每日平均工時超過10小時。仍然有超過二成(21.7%)的工作者沒有法定的特休假,即使有特休假,部分教保人員表示無法依據年資休到法定的天數。還有教保員表示,休特休假會被扣年終或扣薪。另外,超過三成(31.2%)的教保人員無法在中午休息,大約5成的工作者需要加班,而這當中又只有一半的人有加班費或補休。

2023-10-17 教育部幼兒教保服務諮詢會第6屆第2次會議提案

教育部幼兒教保服務諮詢會第6屆第2次會議提案 提案單位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案  由 2022年《幼照法》修法審查時做了一個附帶決議,即教育部應提出方案,將現行幼兒師生比由1:15調降成1:12,提請教育部規劃調降之具體方案及時程,以落實幼教照顧品質提升、回應家長及基層工作者之期許。 說  明 去年《幼照法》修法審查時做了一個附帶決議,即要求教育部提出將幼兒師生比從1:15朝向1:12調整的方案。新內閣成立後,教育部也宣布會分階段調降,到114年逐年調整為1:12,這個方向令人肯定。 但是對於降低師生比的相關細節和配套還是難免讓人感到模糊不清,因此,敬請教育部應盡快公開其規劃調降之具體方案及時程,與教保人員等等相關團體討論,以真正落實幼教照顧品質提升。    提案單位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案  由 全國教保資訊網上關於幼兒園資料登入錯誤時,無法找到可以聯繫修正的管道,建請教育部在網頁留下可聯繫修正的電話或e-mail以利幼兒園可反應相關問題。 說  明 有幼兒園反應,全國教保資訊網上關於幼兒園基本資料登入錯誤,以至於園方常須跟家長澄清,但卻找不到可以聯繫修正的管道,建請教育部在網頁留下可聯繫修正的電話或e-mail以利幼兒園可反應相關問題。   提案單位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案  由 現行公立幼兒園課後延長照顧之師生比多數以1:25配置,關係到安全疑慮,敬請教育部正視、檢視全省公幼委外辦理課後留園之照顧師生比是否恰當,並提出具體改善的方案。 說  明 1.高雄市有幼兒園課後照顧之教保員反應,他所任職的學校,在16:00後的課後留園期間,照顧比高達1:25,由於課後留園的教室已經不在幼兒園,而是在小學的教室,讓一位教保員照顧25位混齡的幼兒(甚至是混齡),光是帶幼幼班幼兒走出教室如廁,來回的過程無法兼顧教室內其他幼兒,就讓教保人員感到緊張和擔憂,不但教保員須戰戰兢兢,孩子上廁所的速度也要快速,這樣的情境不妥,風險實在太高,已經涉及到安全疑慮,雖幾經反應,卻得不到改善與回應。 2.綜觀各縣市之公立幼兒園課後留園之相關要點或辦法多以《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為依據設置,因此,也多以15至25人為班級人數上限原則。但學齡前幼兒有較多生活照顧的需求,尤其委外辦理的空間已脫離幼兒園的空間至國小教室,不僅課後留園教保員照顧上更形困難,將幼兒單獨留置在教室的安全風險也更加大。 3.因此,敬請教育部正視、檢視全省公幼委外辦理課後留園之照顧師生比是否恰當的問題,以及提出具體改善的方案。   提案單位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彭婉如文教基金會聯合提案 案  由 教育部111年4月29日臺教師(二)字第1112601937號函,逕以111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以下簡稱幼教專班)Q&A,排除採計代理代課老師、代理教保員代理期間服務年資,並認代理職務不符合其「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繼續任職之規定,此解釋已嚴重影響代理教保服務人員之權益,恐致教保服務機構遇人員因產假、育嬰留停、或教師出缺時,無教保服務人員願意擔任代理職。建請教育部應配合111年6月29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及該條例施行細則之修正,盡速檢視修正師培相關法規有關「繼續任職」及服務年資認列之規定。 說  明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接獲基層教保工作者反映,於幼兒園實際從事教保服務工作年資滿三年,欲報考幼教專班時,卻遭師培院校回應其三年年資中,有九個月因為擔任代理教師,考量代理人員任用有一定期間,非「繼續任職」,故其年資無法採認,亦有教保工作者代理育嬰留職停薪教保員職缺,雖於代理期間一年半皆按月支領專任人員待遇,卻仍遭師培院校以其為代理人員身份不被認定為「繼續任職」,故無法報考。師培學院校回應,依111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以下簡稱幼教專班) Q&A之Q4:「代理代課老師、代理教保員,因其任用有一定期間,非屬幼兒園長期進用之正式人員,未符合本辦法『按月支領專任人員待遇,具備足資證明文件者』及與本辦法『繼續任職』之規定不符」。 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9條第1項及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第2條條文,僅規定「現職」之園長、教保員,須於幼兒園實際從事教保服務工作滿三年、備足按月支領專任人員待遇證明文件,條例及辦法皆無規範代理人員不符繼續任職之規定,亦未規範排除代理期間年資不計入服務年資。 有關服務年資之認列,於111年6月29日修正之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6條第3項第3款,已新增101年1月1日以後,具教師或教保員資格且擔任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之代理人員,其代理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且代理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之服務年資,得採計為同條第1項第2款在教保服務機構實際服務滿五年以上之服務年資。另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亦增訂第11條有關繼續任職之情形,包含「由原幼兒園離職改至其他教保服務機構任職,其年資中斷期間未超過30日」者。師培學院以教育部111年4月29日臺教師(二)字第1112601937號函文之Q&A,逕認代理教師非屬「繼續任職」,其服務年資不符「實際從事教保服務工作累計滿三年」之認定,故造成教保員擔任代理職務期間之服務年資,雖得認列為報考園長班之服務年資,卻無法被認列為報考師資培訓班之年資,實有違舉重明輕之法理。 考量教保服務人員有因生育、照顧家庭、職涯規劃等因素請產假、申請育嬰留停,或園所因具教師資格者聘任不易,需另覓代理人員等情形,教保服務機構長期代理人力,對園區穩定運作實有其必要,如僅因其為代理職務、未考量其代理期間之長短,逕而將代理視為非「繼續任職」、不認列代理期間服務年資之情形,恐影響教保工作者擔任代理職務之意願,教保服務機構尋覓代理人力更加困難,嚴重影響園務運作,勢必影響幼兒權益。 為培力教保服務人員,穩定現場運作,提請教育部應配合111年6月29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之修正,重新檢視師培相關法規、Q&A及幼教師資專班年資採計等規範,盡速完成修法,以確保教保服務人員權益,保障教保服務品質。     提案單位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彭婉如文教基金會聯合提案 案  由 教保服務機構教職員工異動之備查,不因其為代理或正職與否,或代理時間之長短而有所不同,然如遇代理天數較短之短期代理人員,現行備查行政程序繁瑣,園區行政負擔沉重,另因各縣市要求之資料不一,代理人員因增加頻繁申請相關資料之成本,代理意願低,園所難覓代理人員。建請教育部評估因應短期代理人員,得否有更輕省之備查程序,並會同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評估各項備查文件之項目及必要性。   說  明 有關天數較短(如單日或五日內)之短期代理人員備查,依2022年12月26日非營利幼兒園第十一次研商會議教育部國教署之研復意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條規定,教保服務機構於進用教職員工後三十個工作日內,應檢具相關名冊、學經歷證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應付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等基本資料,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教保服務機構教職員工異動應依上開規定辦理備查,不因代理時間長短而有所不同。」 園所遇教保服務人員臨時請假半日或一日需進用代理人員時,依規定須檢附相關文件函報縣市教育局處備查。然對於應檢附之備查資料各縣市要求不一,有部分縣市要求檢附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下稱良民證)除於效期內外,尚須為正本;亦有部分縣市要求之備查資料除幼兒及照顧法第十五條規定文件外,另需檢附三個月內之體檢報告。經查,一份良民證正本申請規費為100元、體檢一次費用約1,000~1,500元不等,一日代課之薪資約1,500元,如該次代課日數短,實不符經濟效益,導致人員代課意願不高,臨時短期代理人力難覓,現場運作困難。 且短期代理人員備查之程序與長期代理人員、正職人員之程序皆相同,其到職與離職均需發文至縣市教育局處備查,並完成全國教保資訊網之人員登載,行政程序繁瑣。因縣市教育局於全國教保資訊網之審核需有作業時程,如代理人員代理天數較短,往往導致代理人員因前一園所之審核流程尚未完成,現服務園所無法如期確實登載到職資料之困境。 教保服務人員有休假及請假之需求,為因應工作人員短期請假或排休,並符合法規之人力比、維持教保服務品質,教保服務機構有聘請短期代理人員之需求,然現有之人員備查程序繁瑣,造成短期代理教保人員難覓、園所行政負擔沉重,現場運作困難。如部分縣市要求幼兒及照顧法第十五條規定以外之文件,應評估該要求於短期代理人員之合理性及必要性,或如主管機關核實無困難時,評估以影本替代正本之可行性,以避免短期代理成本過高,園所難覓短期代理人員。建請教育部評估因應短期代理人員,得否有更輕省之備查程序,並會同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評估檢視各項備查文件之項目及必要性。   

2023-10-17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聯合會刊第34期 2023.6】

         (向下拉動右側卷軸可線上瀏覽全文)        目錄     組織活動發展            02. 以集體的力量去抗衡大環境的變化,別讓職場的狀況變成老師個人的壓力/育合春教育基金會             04.從私幼現場到公共托育環境-分享幼教的多重身分與夥伴關係/賴淑怡            政策及倡議            06.幼保欠工閣較嚴重 低薪高壓懸工時 教保服務心事啥人知!/余美蘭、郭明旭            11.民間團體給總統候選人的十大性別政見/民間團體婦女節聯合記者會             17.三天破5千人附議!「幼兒園全面裝監視器」能防兒虐嗎?          各會會務報告及大事紀     20.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     22.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     25.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     27.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     28.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29.各會大事紀(111年11月至112年02月)

2021-06-02 投保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補貼方案

投保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補貼方案:補貼資格:1.需要在110/4/30前加保職業工會2.依照108度個人各類所得未達40萬8千元以上3.未請領其他相同性質補貼/補助/津貼投保金額未達24000元者,發給3萬元投保金額超過24000元者,發給1萬元109年“曾”申請補助者,撥款至勞工本人帳戶,自6月4日起直接撥核勞工帳戶“未”申請補助者,勞工自行查詢登錄,自6月7日起至勞保局官網e化系統登錄申請流程及操作步驟https://youtu.be/jerZFdJ8TSc

2021-05-27 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方案,待勞動研擬再公布

有關 #自營作業者 及 #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方案細節,目前均正如火如荼研擬中完成後將立即公布並告知工會及勞工朋友們目前疫情仍相當嚴峻,也請大家務必耐心於家中等待近日公告*不要前往工會*避免群聚*持續關注 勞動部 訊息發布*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14*掌握Covid-19防疫資訊:https://covid19.wda.gov.tw*邀請移工朋友加入LINE@移點通:https://reurl.cc/4yEeRL

2021-03-29 未實際從事工作者,不得由職業工會加保,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且有施行區域的限制,只有在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實際從事本業工作並獲致報酬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勞工,才可以透過工作所在地的本業職業工會或所屬區漁會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如經查明有不符合加保資格的情形,勞保局將取消其被保險人加保資格,除已繳保險費不予退還,如果有溢領勞保給付,也將依法追還。舉例說明職業工會或漁會被保險人,如果已經沒有從事工作,不管是因為失業、入監服刑,還是到國外居住、工作,都不可以繼續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要儘快聯繫工會或漁會辦理退保唷!小提醒勞工朋友需注意,沒有工作的期間應由國民年金保險納保,保障才不會中斷,切不可為了延續勞保年資而由職業工會、漁會參加勞工保險,以免日後遭取消加保資格,不僅年資無法併計,已繳的勞保費也不會退還,還要補繳這段期間的國民年金保險費,得不償失。

2021-01-05 110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為月薪24,000元 ; 時薪調整為160元

110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為月薪24,000元 ; 時薪調整為160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網址:https://www.bli.gov.tw/0005475.html)第1級月投保薪資金額由23,800元修正為24,000元,雇主應依修正後之分級表規定為員工申報月投保薪資。如果勞工朋友對您的投保薪資有相關疑問,可向勞保局洽詢(電話:23961266)或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網址:https://edesk.bli.gov.tw/na/)

2020-04-19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方案

親愛的會員,您好:  政府為協助受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影響勞工,針對無雇主的自營業者提出薪資補貼方案。會員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即可申請1.具中華民國國籍。2.109年3月31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且申請補貼時仍於職業工會加保中。3.109年3月之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2萬4仟元(含)以下。4.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新臺幣40萬8仟元)。5.未請領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會員申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的勞工生活補貼,需要1.填寫申請書2.檢附申請人本人名義的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3.郵寄至900屏東市德豐街106號1樓/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收相關網頁連結如下: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5359/

2017-11-05 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當選名單

親愛的會員,大家好:感謝您歷年來對工會的支持與熱心參與,本會依據第二屆第四次會員大會決議,辦理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已於106年10月31日(二)前完成票選,本會訂於106年12月10日(日)召開「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第三屆理監事選舉」,屆時務必參與會議。當選名單,如附件

2021-06-02 聲援現場幼教夥伴

今年因為國內covid-19疫情升溫的關係~~臺北市政府下達了托嬰中心、幼兒園於5/18開始停托不停班的行政命令,家長不送托,機構就等於沒有了收入,但是老師要上班,該給的薪資還是得付,雇主仍需照付薪資給老師,不得強迫老師休特休或事假,甚至放無薪假。然而很多私立幼托園所仍然強迫老師放假,引起了很多現場老師的不滿與反彈,請大家持續關注與聲援!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5502673https://udn.com/news/story/6885/5502871  

2021-06-02 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第十一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第十一屆第三次會員大會】各位親愛的會員:    本會將在110年4月10日(六)舉辦「社團法人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第十一屆第四次會員大會」,邀請您一起來敘敘舊、見見老朋友與認識新夥伴,並參與我們為您準備的精彩活動。 當天上午我們安排觀賞一部「上學去」的紀錄影片,並邀請南華大學謝青龍教授親臨會場與大家互動、討論,來了解現今教育工作者現況的困境與加入組織的重要性?藉由影片的欣賞及與謝教授的對話,希望能讓大家對於組織運作更具概念,及具有不一樣的視野與眼界…活動時間:110年04月10日(六) 9:00—12:00活動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新興國中會議室)交通方式:捷運中山國小站2號出口恭請   蒞臨指導                            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 理事長 陳亮吟   敬邀

2020-10-27 非營利幼兒園:家長的第 3 種托育選擇、以人為本的教育實踐、跨世代的好投資

好文來源:https://rightplus.org/2020/10/27/non-profit-preschool-1/Right Plus 多多益善   2020-10-27  by 黃愉婷  活動主題:非營利幼兒園 5 年推動成果與展望:以人為本的照顧實踐與借鏡地點: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 101 會議室時間:9/24(四)10:00-16:45、9/25(五)9:30-12:45與談人:請參考論壇議程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拋棄慣常的簿本跟教條,2-6 歲的學齡前教育還可以怎麼做?目前坊間 3 種類型的幼兒園(註 1)中,除了公立與私立幼兒園,還有 2012 年上路施行的非營利幼兒園。(註 2)非營利幼兒園欲實踐的是「以人為本」、「社區互動/共融」等精神,是家長在搶不到又缺乏彈性的公幼、昂貴又良莠不齊的私幼之外,第 3 種新興的托育選擇。 老幼共融:理解老幼差異、學會照顧自己與他人高雄的鳳山社區自治非營利幼兒園成立於 2013 年,由彭婉如基金會所承接,由於幼兒園位於五甲社會福利服務館內,同一棟樓還設有社區發展協會、老人日照中心,以及身心障礙庇護工坊。為了培養幼兒園的孩子認識多元文化、尊重差異,並練習關懷社區與生活周遭的人事物,幼兒園運用了先天地理位置,結合社工、老師、社福等資源,規畫一系列漸進式的互動課程,讓孩子從帶日照中心的阿公阿嬤散步開始,到和阿公阿嬤一起玩桌遊、一起製作餐點、一起過大小節慶等。示意圖/非營利幼兒園 幼兒園的角色,就是引導孩子們從互動經驗中,看見阿公阿嬤的需求並理解老幼差異──有慢性病的阿公不能吃這個和那個;踽踽獨行的阿嬤膝蓋不好,需要攙扶;患有失智症的爺爺一下子就忘了自己介紹過的名字,得多講幾遍;活動進行到一半,奶奶就睡著了,原來是因為年紀大了,精神不濟⋯⋯最後,幼兒園要舉辦畢業典禮了,孩子與日照中心的長輩都對彼此依依不捨,園方更以惜別會的方式和小朋友們一起練習說再見。這樣的方式不僅無形中培養孩子尊重與體諒、練習覺知他人感受,長者也因此獲得陪伴。 障礙共融:差異不是問題,學會自主生活天主教伯利恆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的臺南慈母非營利幼兒園,更配合基金會執行早療的需求,實施融合教育,招收 2-5 歲的一般生與身障幼兒,提供兩者豐富的互動學習機會。目前慈母園內共有 80 名一般生、9 名特教生,以及 17 名發展遲緩學生,並配置 11 名班級老師與 4 名助理員。 融合班級的教學要能落實,需要各層面的「合理調整」,包括物理/社會環境、教育素材、活動、特殊器材、同儕與成人的支持等。例如於廁所加裝扶手、製作收拾書包的流程圖,訓練腦性麻痺的孩子不需要倚賴他人協助,學習自主如廁、收拾。其實,一般生在學習階段,也容易「做一忘二」(完成第一步驟,就忘記下一個步驟),這樣的流程圖可說是一種通用設計。圖/陳惠鈴提供 慈母非營利幼兒園園長陳惠鈴更分享,園中有個視障孩子同時患有甲狀腺問題,體型格外嬌小,身高僅 80 公分、體重 7 公斤,老師於是請校工協助,手動為桌椅「穿上高跟鞋」,以便符合他的體型,且無須使用矮人一截的桌子,更可以與他人共用桌子,墊高的桌子也能給特別高大或是輪椅族的孩子使用。而必須用雙手控制助行器行走的水腦症孩子,也想跟同學一起玩「用布傳球」的遊戲,老師就將布的一角繫在助行器上,讓他不需他人協助也能與同學同樂;玩凌波舞的時候,老師正苦惱使用助行器的孩子無法後仰通過竹竿,小朋友已經發揮創意,決定一起抬高竹竿,讓身障同學也能享受樂趣。丟沙包遊戲中,必須手握沙包丟到對面玩伴的桶子裡,有的孩子甚至主動靠近握力與投擲能力較弱的腦麻孩子,縮短他的沙包投擲距離,讓腦麻同學一起玩樂,孩子們也能獲得成功經驗,增加自信。圖/陳惠鈴提供 h圖/陳惠鈴提供 對陳惠鈴而言,她始終相信慈母幼兒園創辦者甘惠忠神父所言:「沒有特殊的教育(特教),教育為的是所有的孩子,因為每個孩子都是特別的。」非營利幼兒園貫徹的共融精神也是如此,不僅再次印證「養大一個孩子需要傾全村之力」,更體現了孩子也是全村的一員,重視孩子主體性的教育,才能將童年還給孩子,成為他們好好長大的養分。 公幼難搶無彈性、私幼昂貴良莠不齊早年由於公私立幼兒園比例懸殊(公私幼比約 3:7),家長若想選擇學費較便宜的公幼,得排隊搶名額才有機會進入公幼,且公幼收托時間較無彈性,下課時間早、寒暑假又不收托,若確定要進公幼,家長得先克服下課接送與寒暑假托育的問題。而營利性的私幼比公幼更彈性,不僅接受課後延托,也不放寒暑假。然而私幼收費較公幼高昂許多,且雖然課程與教學方式多元,品質卻良莠不齊。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私幼未符合法規而受裁罰的情形,遠多於公幼。Photo by Gautam Arora on Unsplash 不僅如此,私幼雖收取高額學費,其中只領得到法定最低薪資的教保員,卻得肩負高工時的勞動條件;學界也批評,在市場機制運作下,私幼的課程往往過度營利化,才藝、競賽、超前學習樣樣來,偏離學前教育「希望孩子身心穩定發展」的核心價值。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目前全臺 242 所非營利幼兒園由不同的基金會、協會或學校辦理,承辦法人懷著自身的組織使命,與幼兒園透過制度結合,往往能在教保現場激盪出多元而燦爛的光芒。 非營利幼兒園,家長的第 3 種托育選擇政府為了回應民間的期待,於 2011 年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其中第 9 條明訂設立非營利幼兒園的法源依據,而 2012 年《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接續著上路,政府與民間共同辦理的「非營利幼兒園」正式成為家長們第 3 種幼兒托育選擇。ht圖/「我要非營利幼兒園」懶人包 截至目前為止,全臺約有 242 所非營利幼兒園,相較於 105 學年度的 50 所、106 學年度的 77 所、107 學年度的 125 所,可說是穩定成長。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從國際經驗可以發現,公共化教保服務能有效減輕年輕雙薪家庭的負擔,對少子女化的社會來說,無疑是一項正向的政策工具。許麗娟更說,政府推動「擴大化公共教保服務」是為了「減輕家長負擔」,原本預計於 8 年內(2017-2024 年)增設公共化幼兒園 3000 班,「但是 2018 年到現在已經建置 1551 班,以每年增設 500 班的效率看來,可望於 2023 年提前完成 3000 班的目標。」非營利幼兒園除了平價、能讓家長安心托育,也強調「以人為本」、「社區互動/共融」,讓孩子獲得成長真正所需的養分。在幼教領域服務 30 年的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理事長許玉齡表示,家長們之所以為了幼教名額搶破頭,無非是為了好的品質,反過來說,若能將好品質拓展到各類別的幼兒園,收入優渥的家長也許不需擠公幼窄門,幼兒園的資源分配或能更合理。教育應以孩子為主體,成就跨世代的好投資但何謂「好品質」?「教育不是設備競賽,不一定需要漂亮豪華的場域,更不是服務業。」許玉齡表示,孩子需要的是願意溫暖陪伴、耐心等待他們成長的環境,甚至能到鄰近社區互動,認識自己生活的地方,「學前教育不是為了服務家長,而是與家長攜手培育未來的人才。」許玉齡說,過去填鴨式教育的觀念必須轉變,教育才能有所突破。輔大社會系副教授石易平分享一則似乎很常聽見的親身故事:一位身為家長的朋友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就讀大班的 5 歲孩子寫注音作業寫得既吃力又挫折,並詢問臉友們「該如何是好?」石易平說,其實這樣的挫折並非孩子不夠努力,而是因為學齡前幼兒骨骼與肌肉還在發展,不適合握筆,且他們現階段的認知發育也不適合學習抽象符號(注音)。更嚴重的是,「當我們要小孩寫注音符號時,可能正在剝奪他探索世界的機會。」因為超齡的學習內容不僅身體發育跟不上,未來上小學時,也可能因為早就學會了而對學習失去耐心與成就感。石易平直指孩子在幼兒園發生的問題核心,很多時候來自大人。小孩充滿壓力的寫著注音,你卻告訴他「有壓力才會成長」,其實已是間接表達了這樣的作業並非合理要求。Photo credit: 頭家國民小學 Tuojia Elementary School on Visual Hunt / CC BY-NC-SA 或是當小孩抱怨午餐難吃,你卻告訴他「團體生活本來就是這樣」,並拒絕跟老師、校方反映,其實是在傳達「公共生活能夠看起來如常,是因為某些人忍耐。」石易平說:「但事實是,要與他人共同生活,就必須學習溝通。我們習慣以大人的秩序為秩序,然而,教育應以孩子為主體。」美國經濟學家詹姆士・赫克曼(J. Heckman)的研究也告訴所有「不想輸在起跑點」的家長們:童年階段若能強化非認知能力,如強烈的企圖心、良好的態度、自我控制力、毅力、社交能力、洞察判斷力等「軟技巧」,對孩子未來有長期而穩定的正面影響。此外,美國密西根幼兒園的研究計畫也發現,如果將弱勢兒童分配到關注力較高,且為家長提供密集學習幫助的班級,他們長大後學業成就會比較好、犯罪率也較低。「換句話說,高品質的幼教對國家來說是『跨世代的好投資』,因為它將造就健康、有成就感的成人,並教養出同樣健康、成功的下一代。」石易平說。註 1:雙軌整併後的幼兒園民國 101 年臺灣施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在此之前,幼兒托育採雙軌制,由「托兒所」收托 2-6 歲的幼兒,配置教保人員,地方主管機關是社會局、中央是衛福部;另有「幼稚園」收托 4-6 歲的幼兒,每班配置 2 名教師,主管機關是教育部、地方上是教育局。101 年後,托兒所與幼稚園雙軌合併,稱為「幼兒園」,中央主管機關統一為教育部,地方則是各地方政府,收托 2-6 歲學齡前幼童。註 2:臺灣幼兒園的 3 種型態(1)公立幼兒園:由政府提供經營資金、場地與人事費用等,國/市/鄉/鎮立皆有,且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必須優先招收低收、中低收、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者子女與特殊境遇家庭等幼兒。(2)私立幼兒園:由私人籌備設立,自訂收費機制,每一間私立幼兒園的特色、師資與費用差異較大。2018 年 8 月 1 日衛福部托育準公共化政策上路,為了提供家長更多平價的托育選擇,開放符合要件的私幼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以原有營運方式向家長收取每月最多 4500 元的費用,差額由政府補助。(3)非營利幼兒園:建立於「公私協力」概念下,由政府無償提供土地、建物、設備等,並委託公益法人經營,並由政府與家長共同分攤托育費用,家長每月僅需繳納約 3500 元的費用。此外,由於不以營利為目的,當年所得必須投入下一年度的幼兒園經營上。   公立幼兒園 私立幼兒園 非營利幼兒園 經營單位 政府 私人 公益法人 數量(截至 108 學年度) 2459 所 4106 所(含1262 所準公共化幼兒園) 242 所 收費 約 2500 元/月 不包含課後延托費 7500-25000 元/月 註冊、教材、才藝費用另計 3500 元/月 各縣市政府分攤比例不一 收托時間 部分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無收托 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可收托 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可收托 娃娃車 無 有 部分有 師生比 符合法規 不一定 符合法規 師資 合格教保人員 待遇最好、人員穩定 部分師資不合格 低薪高工時、流動率高 合格教保人員 必須符合法定薪資表 教學方式 主題 + 角落(學習區)統整教學 蒙式、主題、分科、才藝等五花八門 主題 + 角落(學習區)統整教學、社區互動 品質管理 每 5 年基礎評鑑 每 5 年基礎評鑑 每學期到園檢查 2 次 每學年績效考評 每 5 年基礎評鑑 報名時間 每年 4-5 月 依照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原所公告 隨時可入園 每年 5-6 月 依照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原所公告 資料來源/全國教保資訊網、教育部、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2020-10-27 非營利幼兒園:家長的第 3 種托育選擇、以人為本的教育實踐、跨世代的好投資

好文來源:https://rightplus.org/2020/10/27/non-profit-preschool-1/Right Plus 多多益善   2020-10-27  by 黃愉婷  活動主題:非營利幼兒園 5 年推動成果與展望:以人為本的照顧實踐與借鏡地點: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 101 會議室時間:9/24(四)10:00-16:45、9/25(五)9:30-12:45與談人:請參考論壇議程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拋棄慣常的簿本跟教條,2-6 歲的學齡前教育還可以怎麼做?目前坊間 3 種類型的幼兒園(註 1)中,除了公立與私立幼兒園,還有 2012 年上路施行的非營利幼兒園。(註 2)非營利幼兒園欲實踐的是「以人為本」、「社區互動/共融」等精神,是家長在搶不到又缺乏彈性的公幼、昂貴又良莠不齊的私幼之外,第 3 種新興的托育選擇。 老幼共融:理解老幼差異、學會照顧自己與他人高雄的鳳山社區自治非營利幼兒園成立於 2013 年,由彭婉如基金會所承接,由於幼兒園位於五甲社會福利服務館內,同一棟樓還設有社區發展協會、老人日照中心,以及身心障礙庇護工坊。為了培養幼兒園的孩子認識多元文化、尊重差異,並練習關懷社區與生活周遭的人事物,幼兒園運用了先天地理位置,結合社工、老師、社福等資源,規畫一系列漸進式的互動課程,讓孩子從帶日照中心的阿公阿嬤散步開始,到和阿公阿嬤一起玩桌遊、一起製作餐點、一起過大小節慶等。示意圖/非營利幼兒園 幼兒園的角色,就是引導孩子們從互動經驗中,看見阿公阿嬤的需求並理解老幼差異──有慢性病的阿公不能吃這個和那個;踽踽獨行的阿嬤膝蓋不好,需要攙扶;患有失智症的爺爺一下子就忘了自己介紹過的名字,得多講幾遍;活動進行到一半,奶奶就睡著了,原來是因為年紀大了,精神不濟⋯⋯最後,幼兒園要舉辦畢業典禮了,孩子與日照中心的長輩都對彼此依依不捨,園方更以惜別會的方式和小朋友們一起練習說再見。這樣的方式不僅無形中培養孩子尊重與體諒、練習覺知他人感受,長者也因此獲得陪伴。 障礙共融:差異不是問題,學會自主生活天主教伯利恆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的臺南慈母非營利幼兒園,更配合基金會執行早療的需求,實施融合教育,招收 2-5 歲的一般生與身障幼兒,提供兩者豐富的互動學習機會。目前慈母園內共有 80 名一般生、9 名特教生,以及 17 名發展遲緩學生,並配置 11 名班級老師與 4 名助理員。 融合班級的教學要能落實,需要各層面的「合理調整」,包括物理/社會環境、教育素材、活動、特殊器材、同儕與成人的支持等。例如於廁所加裝扶手、製作收拾書包的流程圖,訓練腦性麻痺的孩子不需要倚賴他人協助,學習自主如廁、收拾。其實,一般生在學習階段,也容易「做一忘二」(完成第一步驟,就忘記下一個步驟),這樣的流程圖可說是一種通用設計。圖/陳惠鈴提供 慈母非營利幼兒園園長陳惠鈴更分享,園中有個視障孩子同時患有甲狀腺問題,體型格外嬌小,身高僅 80 公分、體重 7 公斤,老師於是請校工協助,手動為桌椅「穿上高跟鞋」,以便符合他的體型,且無須使用矮人一截的桌子,更可以與他人共用桌子,墊高的桌子也能給特別高大或是輪椅族的孩子使用。而必須用雙手控制助行器行走的水腦症孩子,也想跟同學一起玩「用布傳球」的遊戲,老師就將布的一角繫在助行器上,讓他不需他人協助也能與同學同樂;玩凌波舞的時候,老師正苦惱使用助行器的孩子無法後仰通過竹竿,小朋友已經發揮創意,決定一起抬高竹竿,讓身障同學也能享受樂趣。丟沙包遊戲中,必須手握沙包丟到對面玩伴的桶子裡,有的孩子甚至主動靠近握力與投擲能力較弱的腦麻孩子,縮短他的沙包投擲距離,讓腦麻同學一起玩樂,孩子們也能獲得成功經驗,增加自信。圖/陳惠鈴提供 h圖/陳惠鈴提供 對陳惠鈴而言,她始終相信慈母幼兒園創辦者甘惠忠神父所言:「沒有特殊的教育(特教),教育為的是所有的孩子,因為每個孩子都是特別的。」非營利幼兒園貫徹的共融精神也是如此,不僅再次印證「養大一個孩子需要傾全村之力」,更體現了孩子也是全村的一員,重視孩子主體性的教育,才能將童年還給孩子,成為他們好好長大的養分。 公幼難搶無彈性、私幼昂貴良莠不齊早年由於公私立幼兒園比例懸殊(公私幼比約 3:7),家長若想選擇學費較便宜的公幼,得排隊搶名額才有機會進入公幼,且公幼收托時間較無彈性,下課時間早、寒暑假又不收托,若確定要進公幼,家長得先克服下課接送與寒暑假托育的問題。而營利性的私幼比公幼更彈性,不僅接受課後延托,也不放寒暑假。然而私幼收費較公幼高昂許多,且雖然課程與教學方式多元,品質卻良莠不齊。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私幼未符合法規而受裁罰的情形,遠多於公幼。Photo by Gautam Arora on Unsplash 不僅如此,私幼雖收取高額學費,其中只領得到法定最低薪資的教保員,卻得肩負高工時的勞動條件;學界也批評,在市場機制運作下,私幼的課程往往過度營利化,才藝、競賽、超前學習樣樣來,偏離學前教育「希望孩子身心穩定發展」的核心價值。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目前全臺 242 所非營利幼兒園由不同的基金會、協會或學校辦理,承辦法人懷著自身的組織使命,與幼兒園透過制度結合,往往能在教保現場激盪出多元而燦爛的光芒。 非營利幼兒園,家長的第 3 種托育選擇政府為了回應民間的期待,於 2011 年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其中第 9 條明訂設立非營利幼兒園的法源依據,而 2012 年《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接續著上路,政府與民間共同辦理的「非營利幼兒園」正式成為家長們第 3 種幼兒托育選擇。ht圖/「我要非營利幼兒園」懶人包 截至目前為止,全臺約有 242 所非營利幼兒園,相較於 105 學年度的 50 所、106 學年度的 77 所、107 學年度的 125 所,可說是穩定成長。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從國際經驗可以發現,公共化教保服務能有效減輕年輕雙薪家庭的負擔,對少子女化的社會來說,無疑是一項正向的政策工具。許麗娟更說,政府推動「擴大化公共教保服務」是為了「減輕家長負擔」,原本預計於 8 年內(2017-2024 年)增設公共化幼兒園 3000 班,「但是 2018 年到現在已經建置 1551 班,以每年增設 500 班的效率看來,可望於 2023 年提前完成 3000 班的目標。」非營利幼兒園除了平價、能讓家長安心托育,也強調「以人為本」、「社區互動/共融」,讓孩子獲得成長真正所需的養分。在幼教領域服務 30 年的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理事長許玉齡表示,家長們之所以為了幼教名額搶破頭,無非是為了好的品質,反過來說,若能將好品質拓展到各類別的幼兒園,收入優渥的家長也許不需擠公幼窄門,幼兒園的資源分配或能更合理。教育應以孩子為主體,成就跨世代的好投資但何謂「好品質」?「教育不是設備競賽,不一定需要漂亮豪華的場域,更不是服務業。」許玉齡表示,孩子需要的是願意溫暖陪伴、耐心等待他們成長的環境,甚至能到鄰近社區互動,認識自己生活的地方,「學前教育不是為了服務家長,而是與家長攜手培育未來的人才。」許玉齡說,過去填鴨式教育的觀念必須轉變,教育才能有所突破。輔大社會系副教授石易平分享一則似乎很常聽見的親身故事:一位身為家長的朋友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就讀大班的 5 歲孩子寫注音作業寫得既吃力又挫折,並詢問臉友們「該如何是好?」石易平說,其實這樣的挫折並非孩子不夠努力,而是因為學齡前幼兒骨骼與肌肉還在發展,不適合握筆,且他們現階段的認知發育也不適合學習抽象符號(注音)。更嚴重的是,「當我們要小孩寫注音符號時,可能正在剝奪他探索世界的機會。」因為超齡的學習內容不僅身體發育跟不上,未來上小學時,也可能因為早就學會了而對學習失去耐心與成就感。石易平直指孩子在幼兒園發生的問題核心,很多時候來自大人。小孩充滿壓力的寫著注音,你卻告訴他「有壓力才會成長」,其實已是間接表達了這樣的作業並非合理要求。Photo credit: 頭家國民小學 Tuojia Elementary School on Visual Hunt / CC BY-NC-SA 或是當小孩抱怨午餐難吃,你卻告訴他「團體生活本來就是這樣」,並拒絕跟老師、校方反映,其實是在傳達「公共生活能夠看起來如常,是因為某些人忍耐。」石易平說:「但事實是,要與他人共同生活,就必須學習溝通。我們習慣以大人的秩序為秩序,然而,教育應以孩子為主體。」美國經濟學家詹姆士・赫克曼(J. Heckman)的研究也告訴所有「不想輸在起跑點」的家長們:童年階段若能強化非認知能力,如強烈的企圖心、良好的態度、自我控制力、毅力、社交能力、洞察判斷力等「軟技巧」,對孩子未來有長期而穩定的正面影響。此外,美國密西根幼兒園的研究計畫也發現,如果將弱勢兒童分配到關注力較高,且為家長提供密集學習幫助的班級,他們長大後學業成就會比較好、犯罪率也較低。「換句話說,高品質的幼教對國家來說是『跨世代的好投資』,因為它將造就健康、有成就感的成人,並教養出同樣健康、成功的下一代。」石易平說。註 1:雙軌整併後的幼兒園民國 101 年臺灣施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在此之前,幼兒托育採雙軌制,由「托兒所」收托 2-6 歲的幼兒,配置教保人員,地方主管機關是社會局、中央是衛福部;另有「幼稚園」收托 4-6 歲的幼兒,每班配置 2 名教師,主管機關是教育部、地方上是教育局。101 年後,托兒所與幼稚園雙軌合併,稱為「幼兒園」,中央主管機關統一為教育部,地方則是各地方政府,收托 2-6 歲學齡前幼童。註 2:臺灣幼兒園的 3 種型態(1)公立幼兒園:由政府提供經營資金、場地與人事費用等,國/市/鄉/鎮立皆有,且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必須優先招收低收、中低收、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者子女與特殊境遇家庭等幼兒。(2)私立幼兒園:由私人籌備設立,自訂收費機制,每一間私立幼兒園的特色、師資與費用差異較大。2018 年 8 月 1 日衛福部托育準公共化政策上路,為了提供家長更多平價的托育選擇,開放符合要件的私幼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以原有營運方式向家長收取每月最多 4500 元的費用,差額由政府補助。(3)非營利幼兒園:建立於「公私協力」概念下,由政府無償提供土地、建物、設備等,並委託公益法人經營,並由政府與家長共同分攤托育費用,家長每月僅需繳納約 3500 元的費用。此外,由於不以營利為目的,當年所得必須投入下一年度的幼兒園經營上。   公立幼兒園 私立幼兒園 非營利幼兒園 經營單位 政府 私人 公益法人 數量(截至 108 學年度) 2459 所 4106 所(含1262 所準公共化幼兒園) 242 所 收費 約 2500 元/月 不包含課後延托費 7500-25000 元/月 註冊、教材、才藝費用另計 3500 元/月 各縣市政府分攤比例不一 收托時間 部分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無收托 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可收托 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可收托 娃娃車 無 有 部分有 師生比 符合法規 不一定 符合法規 師資 合格教保人員 待遇最好、人員穩定 部分師資不合格 低薪高工時、流動率高 合格教保人員 必須符合法定薪資表 教學方式 主題 + 角落(學習區)統整教學 蒙式、主題、分科、才藝等五花八門 主題 + 角落(學習區)統整教學、社區互動 品質管理 每 5 年基礎評鑑 每 5 年基礎評鑑 每學期到園檢查 2 次 每學年績效考評 每 5 年基礎評鑑 報名時間 每年 4-5 月 依照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原所公告 隨時可入園 每年 5-6 月 依照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原所公告 資料來源/全國教保資訊網、教育部、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2020-10-22 弱弱相殘下的幼兒園加裝監視器

蘋果日報  讀者投書  2020/10/14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010 ... MK4FQY3ZHJHJY24LQYFW4GCU/ 強制幼兒園全面裝設監視器,能否作為解決兒虐問題的策略?引發爭論。示意圖,非本文所指個案。資料照片 林綠紅、簡瑞連、李庭欣/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成員昨天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聯合多位立委舉行記者會,呼籲外界重視兒虐問題,除了建議應立即檢討通報流程,最引人注意的訴求是,強制幼兒園全面裝設監視器,以作為解決兒虐問題的策略。台灣是個監視器大國,街頭巷尾到處布滿監視器,雖然多數民眾都深知監視器與改善治安之間關係薄弱,但有總比沒有好。教保、托育機構加裝監視器的訴求,在這樣的思考脈絡上似乎也少見有人反對,民意代表莫不爭相表態支持。但如果回過頭檢視裝設監視器與提升托育或教保品質,或確保幼兒安全、避免兒虐的初衷,難道不覺得奇怪嗎?眾所周知,監視器的作用僅能作為後續的證據保全之用,對於事前預防兒虐一點幫助都沒有。那為什麼這個議題不斷的被提出,彷彿裝設了監視器像防兒虐的萬靈丹一般?這其中恐怕有更難解的結構問題在後面。贏得掌聲但未解決問題 托盟與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於本周開始進行「募集!!托育現場鬼故事」的匿名調查,邀請第一線的托育人員當「爆料者」,不等別人踢爆,而是親自揭露各種托育現場違法狀況。雖然調查目前仍在進行中,但從目前已回收的百份回應中可知,照顧現場只能用「苦不堪言」來形容。依現行規定,3歲以上班級的人力比1:15,但老師提到:「人手嚴重不足,2位老師2:30,一班25位新生,5、6個哇哇大哭,一個吐滿地、一個尿滿地、還有翻倒湯的……根本是老師的地獄。」雖是合法的師生比,但合法不一定合理,對許多第一線幼教人員來說,都是硬撐下來的。更何況,並非每間園所都奉公守法,一個又一個幼保人寫下:「一個老師帶25至28個大班孩子」、「委員來了,藏小孩」,道出超收這個在同行中不能公開言說,但其實人盡皆知的祕密。這麼多年來,教保人員向社會訴說「低薪、高工時、高情緒壓力、缺少支持」,但盼不到系統性的改革。眼見政府缺乏有效的管理,卻又將經費挹注入勞動條件堪慮的私幼,迫使束手無策的家長自力救濟僅剩下訴求「全面裝設監視器」。而民意代表更順理成章,接起這個最便宜,且也是最容易贏得掌聲的訴求。但是,我們能不能期待立委等民意代表做些更困難的事情?仔細檢視幼教機構裝設監視器的議題後面,其實是個弱弱相殘的結構問題。故事發生在沒有被善待的教保、托育人員、需要照顧的幼兒與焦慮至極的家長之間。監視器拍下了孩子受的傷,卻拍不到這些現場內外苦不堪言的老師與家長。如果不從根本解決這些托育人員所承受的苦難,托育品質無法提升,孩子又要如何被善待?家長如何放心?這個負向循環的死結,不會因為一組監視器可以解決,而是需要政府強烈的信念與決心:推動平價、普及、優質的公共教保、托育,檢討現行照顧比的合適性,以及提升幼兒照顧現場的勞動條件。最後,也呼籲重視兒童權益的團體夥伴們,除了重視憾事發生後的保全證據與責任釐清外,也能一起推動預防措施,同時更全面的爭取兒童權益,例如,還給孩子零體罰的童年,並留意監視器帶來的網路資安、隱私權的議題。達成上述每個訴求都不容易,但每個孩子都值得被好好保護及對待,照顧孩子的大人們,也是。在少子女化的台灣,互信、平等、良善的托育關係尤其是解決育兒壓力與催生的關鍵! 發佈 刪除 編輯此分類 修改10-12 當幼教體系強迫「透明」,我們會看見什麼?...

2020-10-14 當幼教體系強迫「透明」,我們會看見什麼?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9989獨立評論@天下  讀者投書    作者 王俐文    2020-10-08托嬰中心及幼兒園不當管教問題接連被踢爆,用監視器或公開裁罰等手段,真的能有效杜絕嗎?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我兒子明明是男生老師卻讓他穿女裝,我覺得我的孩子遭受不當對待!」「男性教保員一直用手摸我的小孩,親他,還拉著小孩的手摸他的臉,真的好噁心!」「園長說現在的老師很難請,稍有壓力就喊著不做,對老師要多體諒,但我只是要求我的孩子在學校能被專業的對待。」「我真的不想當恐龍家長,我也一直很努力忍耐試著體諒,和學校通話溝通都保持理性,但看到孩子受傷的模樣,就像刀一樣在割我的心!」孩子就讀的學校安全嗎?還是長期內外不一致?孩子在學校吃的跟家長手上的那份菜單一樣嗎?老師在家長面前與在孩子面前是兩個樣子?托嬰中心及幼兒園不當管教問題接連被踢爆,當校園脫去掩飾隱密的外衣,與家庭期待坦誠相見時,究竟會自曝弱點還是贏得掌聲?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月2日新訂定了《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辦法中除了強制規範托嬰中心的錄影存檔時間,更將應裝設監視器的區域明確列出,並史無前例地將「無死角」三個字放入法源中。這除了增加如影隨行的環境壓力,對於現場多為女性的托嬰從業人員來說,也意味著這是一份分分秒秒都不能鬆懈的工作。3月,時力立委王婉諭召開記者會針對《兒少法》、《幼照法》提出修法訴求,重點包括由中央政府建立托嬰中心資訊揭露平台、提升裁罰範圍等等。到了8月,教育部及衛福部進一步全面公開裁罰紀錄,使這些違法的托嬰中心及幼兒園更加無所遁形。但令人不解的是,訴求期間,不當管教的案例仍舊一直發生。監視器或公開裁罰,真的能杜絕或減少不當管教問題嗎?消極等待問題發生、再透過法律處罰,是否只是在撫慰人心?這真的是我們要的嗎? 從來沒有人教過我,怎麼避免踩到不當管教這條線 對於家長來說,聽到「裁罰」這兩個字,心裡面普遍會聯想到「超收」、「不當管教」;對於政府來說,「裁罰」這兩個字,好像表示自己已經做出處置,應盡的責任已了;對於多數民眾來說,只要是被公告裁罰的托嬰中心或幼兒園,不管違規的項目是什麼,自公告開始就立刻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被貼上「惡質幼兒園」、「恐怖托嬰中心」之類的標籤。可是,學前幼兒教育從來不是只有學校的事,更多時候是政府、學校和家庭三方的事。彼此間若和諧穩定,對學前幼兒學習成長才有錦上添花的作用;若大家只是各自表述,沒有說清楚各自的想像與需求,也可能會讓家校間容易產生矛盾及誤解。我認為,學前教育機構未來若避免不了透明化所產生的壓力,「人性化管理」就更加重要。因為學前教育是少數高密度的人管人互動產業──「政府管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管園長、園長管老師、老師管孩子」,過於制式化及一廂情願的規範,只會讓學前教育機構無法脫離「違反規範」的夢魘。而面對不當管教問題,更應該全面檢討:我們的學前師資培育在今時今日究竟缺少了什麼?不要讓證照變成只是資格象徵,而非專業認同! 走在鋼索上的幼教人,職場處處是陷阱 檢視全國教保資訊網公開裁罰紀錄,可發現幾種狀況:第一種可說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園所超收費用,處分最低是新台幣6,000元。而這樣被罰的園所,還真的為數不少。探究原因,多是無法因應所需要的各項成本,導致許多園所檯面上下收費不一致。以私校為例,一間園所一旦立案費用核定,往後不管幾年,想再調費幾乎不太可能。這樣的狀況導致私校老師長期薪資低落,品質無法兼顧。第二種則是「以量制價,人情壓力」,園所超收人數,處分最低也是新台幣6,000元。很多園所會超收,都是因為要想辦法增加收入,以彌補前述無法調整收費的缺口。也有可能老師臨時請假、人手短缺,或者面對人情壓力,不得不多放小孩入園。曾有案例是老師臨時因輕微流產,一段時間無法來上班,在班上少一位老師的狀態下,即便入班協助的園長具教師身份,但仍屬違反師生比規範的超收狀況。另一個案例則是有幼稚園被檢舉「孩子無法進到該校就讀」,教育局來電請園長妥善處理,避免引起糾紛。但是,教育局不是應該在沒有名額的狀況下直接拒絕此類陳情嗎?主管機關將來自家長的壓力轉嫁給幼兒園,已然形成一種職場霸凌。第三種開罰,屬於「法條定義模糊不清」。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6條中明列「體罰: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不當管教: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但怎麼樣叫體罰?怎麼樣叫不當管教?判定界線在哪裡?同樣都是對孩子的身心靈造成傷害,但卻有天差地別的處置方式。以裁罰記錄來看,多數都是以不當管教收案,這樣是否容易產生裁罰認定過輕的現象?第四種開罰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異動核報超出30日,是幼兒園最容易受罰的一項,處分也高達新台幣5萬元。聽過的一個案例,雖然新老師到職必須在30天內完成備查文件核報,但幼兒園老師多為女性,其在校工作時間也是正常醫院體檢時間,下班後還得兼顧家庭,再加上現階段學前教育師資短缺極為嚴重,園長和行政人員卻礙於規範無法入班代課,老師離班又會造成「超收」問題……以至於在時間有限的狀況下,要等體檢完再等報告出爐,多是趕在最後一秒壓線送件。所以在裁罰名單中,此項受罰比例也比其他項目來得高。最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最後這項「異動核報」僅屬於行政疏失,但以罰金來看幾乎等同體罰,甚至比不當管教、超收、超額的處份還重,在全國教保資訊網公開裁罰紀錄中,也跟體罰、不當管教、超收、超額等項目並列在公開裁罰紀錄的行列。這樣的公告是否具備公平性?這樣的裁罰又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透明是改變的契機,能看見才是校園安全的保護罩 我們都知道,教育應該是賞罰分明,給予正面激勵,但教育稽查人員卻往往用批判角度去面對底下的每間機構,彷彿每次稽查就是來找碴。長期的幼托狀況,只看當下判斷,是否有失公允?對於好的學校,又是否應該有公開且正式的獎勵?而在不當管教案例中,發現還有不少評鑑績優的機構也赫然在列,如果評鑑結果是可以「表演」出來的,那麼到底什麼才可信?近年隨著資訊科技快速演進,各行各業開始也進入透明化管理時代,學前教育更是如此。從閉鎖式的校園管理到網絡式的校園管理,要求校園更開放透明的呼聲日漸高漲,這股新勢力也讓學前教育隱藏的問題隨之曝現。或許未來聰明的學校都會搶著「為永續而脫」,因為越透明,才會越有競爭力,而這也必定掀起一波品質革命。 (作者為中華國際全齡關照教育促進會理事長,政大幼兒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2019-05-27 轉發~徵人.教保人員(大成非營利幼兒園徵聘ing)

 http://dachen.etainan.org/modules/tad ... ndex.php?ncsn=1&nsn=7歡迎有興趣的教保人員一同加入大成新園地^^

2019-03-06 新成立勞動權益論壇,歡迎教保老師提出問題,線上提出線上回應!!

http://eutn.aetutw.org/modules/tad_discuss/ 論壇請由此進入

2019-01-18 YMCA誠徵教保員!

2018-12-26 本會第二屆第三次會員大會,邀請會員踴躍參加!!

親愛的會員您好:一年一度的會員大會又要召開囉!2019年是工會滿五週年的紀念,非常感謝會員持續的支持,特地舉辦餐會,邀請會員能一起前來。今年對工會有一件大事,因為承標了大成非營利幼兒園,預計108學年度運作。所以也想趁這個機會與會員報告目前的期程,以及未來當這個地點成為據點時,期許能發展共同照顧的理念並且落實。理事長 買寶玉暨全體理監事  敬邀立即線上報名【第二屆第三次會員大會暨餐會】時間/108年1月13日(日)10:30-14:00地點/好口味港式料理(台南市慶中街112號)流程/ 10:30-11:30 第二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11:30-12:00 工會承辦公辦民營進程報告    12:00-14:00 餐會報名方式/請與寶玉聯繫(0982-113296 、eutn2014@gmail.com)本次活動由於場地關係,恕不邀請非會員參加。備註/餐廳附近有【臺南日月亭五妃廟停車場】(10元/半小時,12小時最高50元)立即線上報名

2018-10-30 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培訓工作坊!!

台南幼教新起點,教保人員生涯新選擇-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培訓工作坊暨招募就業說明會-立即線上報名    幼托整合之後,幼兒園除了公立跟私立外,又生產出一個”非營利幼兒園”。到底何謂非營利幼兒園?以及有哪些核心價值?對教保人員的勞動生態會有所改善嗎?    其回歸最初的教育之心,應該讓幼兒園鄰近社區、貼近社區,家長可以安心地去工作,孩子跟社區的關係更加密切,教保人員能在一個正向的循環中得到合理的勞動對待,並能真正發揮幼教的理念。對於園所、家長幼兒、教保人員共同建立合作、互助的關係。    這不是夢想,這是所有踏進幼教圈的教保人員心中的想像,也是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一直以來在實踐的理念。我們需要更多教保工作朋友們加入,在相互合作、信任和平等的夥伴關係中,共同來陪伴社區的孩子,連結社區的資源參與其中,讓照顧工作不單只是家庭、教保工作者的事,而是社區一同協力。    假如你對於實踐這個理念有興趣,不管年齡,不論資歷,只要你懷有一顆熱情的心、保有理想性,都歡迎你參加這個工作坊。對    象:想瞭解/進入非營利幼兒園的教保服務人員、社會人士時    間:107/12/02(星期日) 09:00-17:00上課地點:台南市勞工育樂中心第一教室(台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報名費用:本會會員免費、非會員500元、學生100元(含午餐費用)備  註:本課程將申請幼兒園專業教保知能研習時數6小時,如是教保服務人員報名者,請在報名表填寫身份證字號。課  程: 12/2(日) 活動流程 08:45-09:00 報到 09:00-09:30 相見歡破冰~認識與期待、參與夥伴相互認識 09:30-09:40 休息 09:40-10:30 非營利幼兒園就業/運作說明 10:30-10:40 休息 10:40-12:00 實踐同村共養的合作.互助照顧理念 12:00-13:30 共食時間&休息 13:30-14:30 非營利幼兒園、家庭與社區的協力合作關係(一) -營造教保人員與家長的協力關係 14:30-14:40 休息 14:40-16:00 非營利幼兒園、家庭與社區的協力合作關係(二) -教保人員組織介紹及分組討論 16:00-17:00 Q&A  ▇主辦單位: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協力單位:全國教保產業工會、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      屏東幼兒托育職業工會、財團法人育合春教育基金會▇講 師 群:王淑英  /財團法人育合春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簡瑞連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光武非營利幼兒園園長     黃雅雪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鳳山社區自治非營利幼兒園園長     李曼君  /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理事長、屏東四維非營利幼兒園園長     買寶玉  /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報名截止日期:107.11.28(三)▇報名方式:1.填寫報名表後可傳真(07-8150072)、E-MAIL(eutn2014@gmail.com)或本會網站(http://eutn.aetutw.org/)報名,傳送後記得來電確認喔!2.費用於當日繳費即可!但也請互相諒解,已經報名後無法前來者,請事先告知,以避免佔用了名額,讓其餘想參與的伙伴無法進來!▇聯絡方式: 聯絡人:買寶玉   電話:0982-113296  e-mail:eutn2014@gmail.com立即線上報名

2018-02-11 勞保高薪低報,雇主及人資皆被判有期徒刑!!

職場上常見勞保「高薪低報」,或稱「以多報少」,雇主習以為常,常常認為頂多就罰款了事,事實上不然!!勞保以多報少涉及很多問題,雇主和勞工都應謹慎以對,不可輕忽。從勞工而言,勞保是很重要的社會保險,投保薪資是各項保險給付重要依據,舉凡傷病、職災、生育、失能、老年,甚至死亡等,一旦被低報,雖然保費減少,可以領回的給付相對也會減少,嚴重威脅社會保險所建構的社會安全制度,特別是多數雇主都如此仿照時,將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影響社會安定。勞工工作期間投保勞工保險,雇主應負擔保費比例是百分之七十,對雇主而言,以多報少無非是想要減少保費負擔。一旦勞工發生保險事故,除了不能充分保障勞工權益之外,不足部分應由雇主補足,無法發揮風險分散的效果,反而加重雇主的責任風險,事實上是得不償失,更遑論行政上的處罰。107年開春,台南地方法院的判例(如附件檔案),將被告雇主以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人資課長處有期徒刑貳月。這個判例顯示勞保以多報少已經開始被法院認定觸犯刑法,雇主要特別注意。特別是教保人員的幼兒園職場,高工時低薪資,勞保以多報少時有所聞,歡迎教保老師們踴躍將此新聞分享給雇主。依法行政,按規定投保勞保,其實是在幫助雇主將經營成本合理化,勞保是必要成本,而且能分散勞工發生事故的風險,完全是正面功能。 作者:田晉杰(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理事) 

2022-05-26 勞工確診COVID-19勞保給付權益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勞保給付權益有參加勞工保險之勞工,在加保期間確診COVID-19,得依規定申請勞保相關給付:一、勞保傷病給付 勞保被保險人因染疫「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得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進行診療者,或者是進行居家照護期間,亦可申請。 符合上述情形之被保險人,得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檢具下列書件洽投保單位蓋章後,提出申請: ①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②傷病診斷書正本。如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者,可免附診斷書;若暫時無法取得隔離通知書者,可檢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檢驗結果數位證明」、「健保快易通APP確診COVID-19之截圖畫面(須包含身分證字號)」,或其他足資證明確診之相關資料,亦得免附診斷書。二、勞保失能給付 被保險人染疫,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規定,得請領勞保普通失能給付。 申請手續: ①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②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 ③經醫學檢查者,另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三、勞保本人死亡給付 被保險人因染疫死亡,其遺屬得請領勞保本人死亡給付。 申請手續: ①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②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 ③載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受益人為養子女時,須載有收養及登記日期;受益人與死者非同一戶籍者,應同時提出各該戶籍謄本。(記事請勿省略) 遺屬請領順序: ①配偶及子女 ②父母 ③祖父母 ④受扶養之孫子女 ⑤受扶養之兄弟、姊妹四、被保險人如懷疑染疫與職場工作相關,可就近向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尋求診斷。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名單,請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查詢。五、向本局申請職災給付時,除前述各項給付的應備書件外,請於申請書敘明工作內容、罹病原因及經過,經本局就個案事實狀況,綜合審查與工作具有因果關係者,即可認定為職業災害。六、外籍移工確診COVID-19給付權益多國語言(英文、印尼文、菲律賓文、泰文、越南文)說明,請至下方「附件下載」。簡易宣導圖卡,可至勞動力發展署網站參閱。

2022-05-26 染疫確診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相關關懷服務資訊

為確保染疫確診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能儘速獲得 相關心理、生活支持,請協助函送貴轄職業工會轉知會員相關關懷服務資訊,詳如附件說明

2022-05-16 111年5月21日(六)勞基法教保研習實體課程變更為線上辦理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原訂111年5月21日(六)勞基法教保研習實體課程變更為線上辦理研習連結:https://meet.google.com/eks-fcrc-oye研習時間:111年5月21日(六)上午09:00-16:00             (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入場時間:開始前10分鐘開放進入線上會議室,即08:50-09:00。研習當天若有問題請聯絡呂小姐/黃小姐078127225注意事項: 本場研習將使用google meet進行課程,需申辦google帳號,才能進入系統 請準備電子產品(筆電、平板、桌機等),以利上課進行順暢。 進入會議室,請將麥克風設定為靜音模式,待討論或開放提問時再開啟,以,以免影響上課品質。 上午9:00-9:20及下午13:00-13:20 ,請開啟鏡頭並進行簽到,以利開課單位核發研習時數。 上午12:00-12:20及下午16:00-16:20 ,請進行簽退,以利開課單位核發研習時數 本活動禁止使用第三方錄製工具錄製本次活動過程(含錄音、錄影等),但同意與會者可針對「線上會議室(含時間)之畫面」適度截圖,僅作為個人出席之佐證 。 全程參與且完成簽到、簽退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如未全程參與且未事先請假者,恕不核發研習時數。 若臨時不能與會者,敬請主動聯繫取消。

2021-08-18 0-6歲國家一起養,打造育兒友善的環境

1.產檢假及薪資補助:女性勞工妊娠期間有薪產檢假由5日增為7天,增加的2日之薪資,由政府補助,不增加雇主負擔,雇主可向勞動部申請薪資補助。2.放寬「育嬰留停」彈性申請:父母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停及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為鼓勵雙薪家庭父母共同陪伴子女成長,此次修正放寬申請之限制。申請期間可以少於6個月,不低於30日,以申請2次為限。3.育嬰留停津貼加碼:育嬰留停津貼從原本六成薪資加碼提高到八成,其中六成將由就業保險基金支出、二成則由政府出。讓在育嬰留停期間的父母們可以無後顧之憂,減少經濟壓力,安心照顧陪伴幼兒。4. 彈性工時: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9條規定,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或調整工作時間;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有鑑於台灣中小企業多,受僱於僱用未滿30人事業之勞工,經勞雇協商,亦得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減少1小時工時或調整工作時間規定。5.產檢項目升級:妊娠糖尿病篩檢改成由政府補助了!除了產檢補助次數從現行的10次提高為14次,產檢項目新增妊娠糖尿病篩檢、貧血檢驗及2次一般超音波。6.試管嬰兒補助不排富: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本來補助對象是低收或中低收入戶之不孕夫妻,7月新制上路後,只要夫妻有一人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妻子年齡未滿45歲,首次補助上限10萬元、後續每次補助上限6萬元;低收及中低收入戶每次補助額度上限維持15萬元。補助次數方面,原先為一年一次,新制改為:若妻子年齡低於40歲,每胎補助上限6次;40至45歲上限3次。7.就學費用降低:公共化、準公共,就學費用都降低。2胎、3胎,繳更少,低收中低收都免繳。8.育兒津貼加發:擴大發放對象,領取育嬰留停津貼或其他弱勢補助也可以領。2胎3胎補助更多。

2021-06-02 投保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補貼方案

投保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補貼方案:申請條件:1.需要在110/4/30前加保職業工會2.依照108度個人各類所得未達40萬8千元以上3.未請領其他相同性質補貼/補助/津貼投保金額未達24000元者,發給3萬元投保金額超過24000元者,發給1萬元109年“曾”申請補助者,撥款至勞工本人帳戶,自6月4日起直接撥核勞工帳戶“未”申請補助者,勞工自行查詢登錄,自6月7日起至勞保局官網e化系統登錄申請流程及操作步驟https://youtu.be/jerZFdJ8TSc

2021-05-27 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方案,待勞動研擬再公布

有關 #自營作業者 及 #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方案細節,目前均正如火如荼研擬中完成後將立即公布並告知工會及勞工朋友們目前疫情仍相當嚴峻也請大家務必耐心於家中等待近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