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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老師反對強制裝設監視器,不是「不愛孩子或作賊心虛」

最新訊息 / 2021-04-16 / 點閱數: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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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老師反對強制裝設監視器,不是「不愛孩子或作賊心虛」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從家長的層面來看,沒有信心的托育品質與不透明的資訊揭漏,還有不彰的公權力,讓家長有了極度的不安全感。於是乎,監視器就是在這樣的脈絡底下,產生的最好的短期因應方案。但這個方案也確實讓幼教現場產生惶恐與不舒服。


在本文當中,我不談什麼肖像權、隱私權、人權這種太法治或虛無飄渺的論點。我想試著論述,為什麼在幼兒園教室內裝設監視器,會引起這麼大的社會關注與討論。

監視器代表隱私與公眾的界線

監視器本身就是隱私與公眾之間的拉扯,也涉及了國家權力的擴張版圖。所以在處理的時候不可不慎。在裝設監視器方面,我想大多數人應該都同意:廁所裡面不能裝監視器。理由則是眾所認同的:如廁是一件絕對隱私的事情。

監視器的裝設,是會隨著隱私的程度而決定,愈是公眾的場所,大家愈能接受它們的存在。所以舉凡馬路、賣場等,我們都可接受,但在家裡就完全不能接受。

但一個場所是隱私還是公眾,關鍵不是只有場所本身,而是場所內所從事的「活動」。所以,銀行、郵局、超商等場所的工作,從活動本質來看是對公眾的服務,但個人在家庭內的生活起居、照顧與休憩,就是隱私。

從活動看幼兒園教室的隱私與公眾

從這個概念來想,在大專院校的教室,因為多數只有教師講課、學生聽課的活動,所以具有比較高的公眾性,而國高中的教室活動,則還包含了午睡、飲食等活動,公眾性相較大專院校的教室又稍微來得低一些。再往下的國小教室,除了老師講課、午睡、飲食,還牽涉到因為學生年紀較小,會有較多的管教行為。

而「管教行為」的本身,其實就比較難一刀切割是公眾還是隱私活動,正如父母親管教孩子,是否適合公開給大眾,就有很多討論的空間,因此我們大概沒辦法用完全公眾或是完全隱私的定調來定義管教的行為。所以整體來看,國小教室的特性,應該會比大專院教的教室來得更具有隱私性。

最後,我們可以看看幼兒園內的教室活動,幾乎包含了生活照顧的一切,睡覺的時候,也是採取較隱私性的躺睡(躺睡的性質比趴睡更具有隱私性),還有飲食、因生理發展而產生的各種狀況(尿褲子、尿床、嘔吐……等)、更衣等,當中更因幼兒的特性產生的各種行為,像是擁抱、安撫等,

因此,在教養照顧上面,其隱私的成份又比國中小來得高一些。試著思考我們若是父母,要在公眾場所管教孩子的時候,我們都會稍微有一點猶豫或思考。這就表示,教養這個行為,確實難以一刀劃分是隱私還是公眾。

一個場所的隱私程度與其參與的活動和人員相關,幼兒園內的教室,既存在在了幼教人員與幼兒,隱私的特性當然就分屬於兩者之間。

監視器存在幼兒園教室之內,之所以會引起這麼大的討論,就是因為幼兒園教室正處於隱私與公眾光譜的中間地帶。

被碰處隱私的真實感受:不舒服的感覺

不談人權、肖像權等議題,任何人的隱私被窺視或是碰觸,都會有同樣不舒服的感覺,這是每一個人都會產生的正常反應。

我舉身體例子來說,不論男生或女生,被碰觸胸或臀部一定是極度不舒服的感受,而被碰觸到手或腳的話,不舒服的感受可能較低,或甚至沒有。

但如果是大腿或肩膀,我相信在當前台灣的社會價值觀底下,幾乎所有人都會有某種程度不舒服的感受。只是這個程度,會隨著特定狀況的不同而改變。

例如:穿短裙或短褲時被碰到大腿,與穿著牛仔長褲或雪褲,那種不舒服的感覺就會有明顯差異;穿著外套與單純背心時,被碰觸到肩膀的不舒服程度也是略有差異。但不論怎麼說,大部分的人應該都可以感受,在肩膀與大腿之間這一帶,都比較偏向是隱私的部位。

我形容幼兒園教室大概就是處於這兩個位置的灰色地帶,相較於手腳等較遠的公眾地帶,幼兒園教室就是屬於較為隱私,在相對隱私的位置,社會大眾的碰觸與觀看,就是會造成個人心裡的不舒服。

若再把監視器的管理規範,譬喻為衣著,遠端及時監視系統下的感受,大概就像是穿短褲、短裙碰觸大腿/肩膀;而經過嚴格規範的的監視管理機制,就像是穿了長褲或雪褲碰觸大腿/肩膀,雖不是完全沒有影響,但至少後者的不舒服感,會遠比前者來的低很多。可不管怎麼說,在幼兒園內的的人,還是會有不舒服的感覺,這是肯定的。

我相信很多一線的幼教人員,在聽聞幼兒園教室強制裝監視器時,心理一定就是有這種「不知道該如何說明的感受」,因此我希望試著釐清,對我們一線老師來說,那種感覺到底是什麼。我想就是因為這種隱私與公眾的特性所產生的真實感受。

「不愛孩子或做賊心虛」是對幼教老師最深的傷害

每次在現場問到監視器議題時,幼教人員第一時間總是會說不贊成,但再問他們為什麼,他們卻「不願意」或「不敢」再說下去,因為他們深怕,自己會被扣上不愛孩子的帽子,可偏偏對幼兒園老師來說,愛孩子確是他成就自己能待在職場上最強烈的理由。

這樣虐心糾結的感受,是真實上演在每一個幼教人員的心中。近來臉書上有一篇被強烈討論的文章:幼教老師可以領多少薪水被討論著。大家或許可以去看看,了解一下幼教老師的工作性質。我敢說,幼教老師對孩子的愛,僅低於原生父母。

所以,我希望社會理解,幼教老師不願意強制裝設監視器的理由,不會是不愛孩子或是做賊心虛,而是源自於更真實的感受:那種不太舒服的感覺。

早期在還沒有騷擾的這個概念出現之前,很多女性遭遇騷擾的狀況時,只能壓抑自己,也無法表達自己被騷擾的感受,因為一旦說出來,可能被視為只是大驚小怪,或是無理取鬧,對自己會造成二次的傷害。

我必須說,對現場的幼教老師來說,這種模糊地帶監視產生的感受,大概就類似這種感覺。我們無法論斷好壞,因為畢竟近幾年數位資訊發達後,是台灣幼教史上「第一次」如此強烈討論關於監視器的議題,沒有人經歷過,只能說是一種時代的必然,而我們的感受也是一種必然。

然後呢?知道了這個,對議題有什麼幫助?

找出了真正的感受後,我覺得才能有穩定的思考方向。除了幼教老師對監視器的不舒服感之外,在監視器議題的另一段,是家長對於擔心孩子受虐的感受,感受也是確確實實的存在者。我們必須要同時承認這兩種觀感的重要性

然而,我們不能因幼教現場的不舒服感,就強迫家長要吞下擔心虐童的心聲;同樣,我們也不能因為家長擔心虐童的心聲,就強逼所有幼教老師要接受這種不舒服的感受。不管哪一種做法,對任何一方來說,都是壓迫。因此,決策者的工作就是要能解決這種兩難的問題。

在面對這種極度兩難問題的時候,單純的追求問題的解答,是一點幫助也沒有,該做的是回頭思考「問題為何產生?」

從家長的層面來看,沒有信心的托育品質與不透明的資訊揭漏,還有不彰的公權力,讓家長有了極度的不安全感。於是乎,監視器就是在這樣的脈絡底下,產生的最好的短期因應方案。但這個方案也確實讓幼教現場產生惶恐與不舒服。

裝與不裝都需要足夠的對話

是以,要裝設監視器,我們就要仔細思索相關的配套措式,如:管理與規範如何訂定與操作,調閱的尺度與程序、調閱過程當中的適法性、如何確立不會侵犯到教保工作的主體權、如何不讓政府公權力過度擴張、相關的設備維護與資源補給、對於各種法令與人權的說明、國際或相關研究上對監視器的成效如何?這些都需要好好討論與對話。

如果不裝,那政府單位要用什麼方式讓家長確保孩子不會受到不當對待?相關辦法中有沒有什麼可以立刻解決超收的問題?各種資訊該如何透明?有沒有可以確保幼教現場人力品質的方案?公私立園所要如何改變現有的家園互動型態,讓家長可以更參與園所的運作?如何防堵惡意虐童的人員流動?這些也都需要好好的思考與研議。

當然,又會不會有更理想的做法讓兩者都可以併行?我不曉得,但我猜想或許是有的,這就應該是國家對於幼兒教育該努力的方向。

政府官員、家長與幼教人員該做的事情

政府官員以及立委議員們該做的,是要從根本聆聽兩方的擔憂,找出真正的辦法,而不是雙手一攤,只開個公聽會,然後放任幼教現場與家長互相抨擊,最後看誰留下就聽從誰的意見。

幼教現場與家長該做的,就是如實表達自己內心真實的感受給執政者,而不要互相責備汙衊。

我們都要相信,這是一個數位化科技與重視幼兒權益時代下,台灣幼教必然要面對的考驗,但我盼望在這個過程當中,幼教人員與家長,不要因為監視器的議題被弄得兩敗俱傷,不然除了監視器業者與偷懶的政府之外,根本就不會有人從中受惠。

幼教老師的辛苦,我相信家長最能體諒;家長對孩子的擔憂,幼教老師也是心知肚明,正因如此,我們才更需要好好處理這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