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師拉警報/懷孕即離職?幼托女力背負著隱形孕育歧視
2025-08-14 07:30 聯合報 / 記者董俞佳
幼教老師、保母產假請不了、特休用不到,還可能被調去做高勞動工作甚至自掏腰包找代理。
示意圖,人物與新聞無關。記者黃仲裕/攝影
幼托職場以女性居多,但她們不僅面對高工時、高壓力、高情緒、高風險,以及低薪資、低社會認同、低職涯發展的「四高三低」職場環境,還因懷孕與育兒支持不足,使得許多幼托女力面對婚育時陷入「懷孕即離職」的無奈抉擇。
不少幼兒園不鼓勵請長假 一說懷孕園長臉就垮下來
有調查就顯示,多數教保員產假請不到、特休排不了,還可能被調去做高勞動工作,甚至要自掏腰包找人代理。背後的制度漏洞與人力困境,比你想像的更煎熬。
「我一說懷孕,園長的臉就沉了下來,後來只好主動提出辭職,免得影響園內排班。」一名離職的教保員感嘆,雖然「性別平等工作法」與「勞基法」明文保障產假與育嬰假,但在實務上,不少幼兒園並不鼓勵請假,很常甚至連特休都無法自由使用,更別說長達半年或一年的育嬰留停。
一名幼教老師分享,高工時、高壓力,再加上長時間的站立、蹲姿、抱孩童、戶外活動等高強度工作,更讓懷孕老師身心負擔加重,在人力吃緊的情況下,結婚生子幾乎意味著必須退出職場。
「隱形常態」的懷孕與生育歧視 育嬰留停看得到用不到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郭明旭指出,懷孕與生育歧視在幼托現場並非零星個案,而是存在已久的「隱形常態」。在求職階段,雇主就會旁敲側擊詢問婚育計畫與生子時程,成為是否錄用的參考依據。一旦懷孕,部分園所會暗示懷孕員工增加了同事的工作量,甚至出現同儕疏遠、被排擠的情況,讓當事人背負罪惡感而自行離職。
還有教保員懷孕後被調往外勤招生等高勞動量工作,或被要求自行尋找代理人員並支付代理費用。更有園方要求八周產假縮短為四周甚至兩周後就返崗,以減少人力空缺。育嬰留停在許多園所根本無法落實,「看得到、用不到」成為普遍現象。
多數從未請過產假 雇主間接迫使懷孕員工離開
教保產業工會在2020年與2024年針對私立幼兒園(含準公共化)教保人員進行的問卷調查顯示,七至八成受訪者從未請過產假,其中相當多比例是在懷孕前後因職場壓力與歧視而離開工作崗位。
郭明旭分析,現行高度市場化的幼托環境,以成本與利潤為優先,加上長期缺工,讓雇主更傾向規避長假制度。即使「就業服務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設有高額罰則,雇主仍能以技巧性手段避開,例如以業務需要、合約到期或表現不佳為由,間接迫使懷孕員工離開。
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秘書長陳亮吟則指出,公立與非營利幼兒園在制度與人力支援上相對友善,通常能依法提供產假與調整工作內容,但全國私立幼兒園與私托數量遠高於公部門,且私部門更容易因成本與營運壓力而縮減福利,導致大多數教保人員缺乏保障。她建議,應擴大公共化量能,讓更多教保員在較有制度保障的園所工作,同時配合「新生兒照顧假」等政策,減輕家庭與職場的雙重壓力。
托育體系更不利 應讓假期有彈性
雲林縣家長協會總幹事楊廖敏芳則觀察,在人力不足的幼托現場,懷孕教保員往往仍須承擔大量體力勞動,例如抱小孩、餵食、協助如廁與戶外活動等。由於多數園所採約聘制、缺乏正式編制,一旦懷孕員工請假,其他同事必須「硬撐」填補空缺。有園方甚至要求懷孕員工自行找代班老師,否則暗示應離職;部分園所選擇「視而不見」,對懷孕狀態不予理會,委婉勸退的情況在私立園尤為常見。
她強調,若中央能強化對地方政府的補助,並建立專業人力派遣機制,短期派遣具幼教背景的人員支援產假空缺,不僅能減輕園所壓力,也能讓懷孕教師安心休假、不再孤軍奮戰。此外,保母系統的情況更為脆弱。多數居家托育保母屬契約關係,不受「勞基法」保障,沒有工會支援,一旦懷孕暫停托育,很容易被家長終止契約,重返市場困難重重。加上保母平均年齡偏高、青年投入意願低,整體制度更缺乏替代與過渡機制。
整理來說,郭明旭認為,政府應該思考如何讓假期制度更有彈性,例如部分時段返工、分段休假等模式,並透過配套措施增加園所調配空間,讓女性工作者有機會真正使用到假期。同時,必須鼓勵更多男性投入育兒責任,打破「母職專屬」的傳統刻板印象,才能從根本上降低對懷孕女性的歧視與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