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李麗芬、張廖萬堅、吳思瑤、余宛如、鍾佳濱、邱志偉、
何欣純、蘇巧慧及台灣新社會智庫
「幼托照顧百百款,質量兼顧尚蓋讚」公聽會會後新聞稿
時間: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地點:立法院紅樓201會議室
面對臺灣嬰幼兒照顧及教育品質不一的情形,立法委員李麗芬、張廖萬堅、吳思瑤、余宛如、何欣純、蘇巧慧、鍾佳濱、邱志偉等立委和台灣新社會智庫在今天一起召開「幼托照顧百百款,質量兼顧尚蓋讚」公聽會,呼籲政府在推動托育照顧,或幼兒教育及照顧時,不只應該對居家托育情形進行檢查、公開保母資訊,讓家長們可以參考、了解,這樣才能清楚作選擇。除此之外,托嬰中心、幼兒園的托育人員和教保人員的工作福利條件、聘僱條件、勞動權益,都與孩子的照顧和教育品質息息相關,評鑑制度應該怎麼設計會比較精簡有效;還有,最近行政院積極規劃中的私立幼兒園公共化的制度究竟是甚麼,今天邀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一起提供意見。
李麗芬委員針對這些情形,認為怎麼讓「政府管理更可信」是重要關鍵,在幼托照顧上,不論公立、非營利、私立、公私協力等不同型態的機構經營模式,或居家環境的保母照顧各有特色,但是當制度出現讓家長不信任、專業人員出走的情況,就需要政府以政策幫忙引導及協助。
余宛如委員建議政府思考托育補助,應考慮家長多元需求,同時尊重市場經營機制與價格,如果要進行價格管制,一定要考量業者土地取得與未來成本攤提的狀況。最後,政府政策補助方面,希望不只獨厚都會區的家長,依據台南私立幼兒園公共化補助的經驗,應該要一視同仁,避免人口移動過度往都市移動。
吳思瑤委員表示,針對幼托照顧品質,期盼台灣社會能夠真正生生不息,希望社會各界的朋友要放心,這一屆國會委員相當關心這個問題。就吳思瑤委員的了解,行政院已經把這個議題納入高度戰略跨部會會議。過去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立法討論中,基於教育平等權的行使,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已經共同創設一個新機制,解決多年無法解決的問題。相信這項經驗能夠移植到處理少子女化問題。
蘇巧慧委員表示,若站在家長尋找保母,搞不好彭婉如基金會整理公開的資訊還比社家署做的更有知名度。再來,保母證照和沒登記的保母服務品質有甚麼差異?而且保母確實是潛力產業,希望政府可以投入更多政策配套,讓整體制度更加完善。
張廖萬堅委員對這個議題,依據數據來看,目前0-2歲只有不到2成的孩子是提供給家外照顧,中央政府提出政策外,目前地方政府也有相關政策一起幫忙家長,希望能更加緩解托育需求。此外,希望行政院規劃的公共化幼兒園政策,以及私幼公共化政策可以一起來回應相關問題。
何欣純委員表示,有關少子女化的解決,必須透過法規及制度配合,才能有完整的作為;而且現在優秀的托育及教保人員都往其他國家移動就業,這是政府和幼兒園業者以及團體都要共同面對的。至於公私立幼兒園比率的問題,公立幼托園的困難在於土地取得,非營利則是難以有合適的承辦團體,都是政府需要面對的事情。期盼這個公聽會討論幼托照顧的質量問題,並思考解決方案,讓我們整個幼托制度可以更佳完善。
長期研究幼托照顧政策的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段慧瑩副教授,對此特別強調,保母托育重點方向,應該著重托育專業化,尤其是實務的技術;同時,針對托育人員和教保人員的福利待遇,應該讓兩者的薪資水準具有一定標準且盡量一致,避免人員流動過高、畢業生都選擇到公立幼兒園就業。至於準公共幼兒園的品質把關,安全應該是要擺在第一個部分,硬體也要堅持要符合政府的規範。軟體的師資品質,重點是要符合孩子適性發展,而且價格合理。整體而言,台北市的經驗是一個可能參考的方向,而且0-6歲幼托政策不能切割,要一體考量。
兒盟李宏文主任則提到,台灣的保母托育管理制度應該要參考英國的管理制度,同時避免托育訪輔人員的工作負擔量過高。
靖娟林月琴執行長認為,托育品質的作為可以參考去年CRC國際審查委員的意見,應該要質量兼顧,而且保母照顧品質難以管理,而且究竟該怎麼規劃評鑑機制,應該好好考慮實際場域的照顧情事;另外,目前訪輔人員進入保母家中受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限制,很難查到保母的實際托育情形,這是目前亟待政府機關極力解決。此外,機構照顧(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的照顧人數比應該要妥為下降,讓幼兒照顧更加妥適。最後,各地有不利條件的兒童都不易送托,更尤其有跨區需求需要幫忙。
彭婉如基金會陳竹儀專員指出,保母評鑑的固定指標可能造成實務難操作,托育品質指標應該要看到托育人員專業性,同時呼籲要看到孩子的需求。至於私立幼兒園照顧方向確實會跟公共化有所不同,建議應該直接支持公共化而非準公共化幼兒園,讓公共化幼兒園持續滾動修正並使相關政策更加完善。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簡瑞連理事長則指出,幼托制度整合實際上並沒有成功,例如,托育人員與教保人員的年資採計問題。另外,托嬰中心薪資福利制度應該要跟非營利幼兒園的水準拉齊,這都是政府責任。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張旭政理事長認為,教育公共化討論關係最大的重點預算經費,這牽涉政府稅收問題,政府應該要有整體規劃,而不是一面減稅、一面推動公共化政策。另外,準公共化幼兒園到底是要營利還是不營利,應該要好好思考。而幼兒教育內容不應是教學寫字讀書為主,而要以幼兒適性發展為原則,透過公共化幼托政策相關服務服務為主才是政府應該做的事情。
台中市托育人員發展協會鍾情婷理事長提出,目前是有一個登記管理系統可以提供這些家長了解保母相關資訊,建議增加家長對他們的評價,同時讓這些資訊可以更佳透明。同時,鍾理事長為了讓與會者更加了解托育工作者的服務品質,特別提供嬰幼兒托育教具、紀錄等物品讓大家參考。
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長謝子元,針對行政院規劃的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應該要把私立幼兒園的服務品質回歸市場機制決定,而且品質應該與收費連動,才能讓服務更好。同時,補助也該直接提供給家長,自由選擇想要的幼兒教育場所。
對此,教育部國教署許麗娟副署長特別回應,公共化幼兒園在110年之後還是會持續推動,至於準公共化幼兒園計畫,則是為了快速滿足家長需求而正規劃中。至於師資人才培育會仔細處理,以及托育人員與教保人員的年資採計事情,會持續與衛福部溝通。此外,針對非營利幼兒園承辦團體不足,目前也開放學校法人團體一起來承辦;至於5歲幼兒免學費政策向下延伸問題,考量財政問題,也會和地方政府一起討論。衛福部社家署簡慧娟署長則特別提出,目前已經在做居家保母服務品質的委託研究,會再進行努力。同時,不利條件的兒童如何處理,會特別請地方政府幫忙處理,一起協助家長。
對於這些討論,會議主席李麗芬委員特別提出下列要求:
第一, 請衛福部研議居家托育人員服務品質指標,而且應該要考慮實際可操作性,以利未來實務執行。同時,請衛福部研議改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輔員的工作條件,例如負擔工作量。
第二, 有關托嬰中心和幼兒園工作年資採計,請教育部和衛福部共同研議。
第三, 至於教保人員勞動權益,請教育部與勞動部共同推動,落實勞檢制度。
第四, 由於與會團體代表對於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沒有共識,請國發會及相關單位將與會意見向行政院反映,以利未來研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