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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yang - 最新消息 | 2025-05-21 | 點閱數: 121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8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1252號函辦理。

二、114學年度幼教專班計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13校辦理,共開設21班,各校招生簡章已於114年4月25日於學校網站公告,報名期間如下:

轉知有關114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相關訊息

(一)第一階段:114年5月14日至114年6月2日。

(二)第二階段:114年6月12日至114年6月19日(視各校第一階段報名情形決定開放)。

三、倘報考人過去服務之幼兒園已停業,報考人應填具服務證明書(園所無須用印),並檢附足資證明之文件(含任職園所、職稱及服務年限起訖),送交前任職園所所屬縣市政府主管機關進行複核。

相關連結:https://www.ece.moe.edu.tw/ch/annonces/TSNews-00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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