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10年1月11日公告,101年1月1日起「全民健康保險費率]修正說明如下:
一般保險費計算
自付保險費費率
110年1月1日起調整為5.17%(調整前為4.69%)
自付保險費計算公式
投保金額 * 保險費率(5.17%)* 負擔比率(小數點後先四捨五入)* (本人+眷屬人數)
釋例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的工會會員,依其所得參照投保金額分級表計算投保金額,最低不得低於24,000元,如果投保金額是53,000元,另有眷屬二口,每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
53,000元* 5.17%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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